
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提高森林火灾
预防与扑救能力对策分析
宋希斌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 165000)
[摘 要] 近年来,在全球变暖的背景下,我国已全面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针对黑龙江大兴安岭林区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起数多、损失大、扑救难的特点,在科学分析导致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的影响因素,认真总结多年来林区森林防火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森林防火工作是一个地区综合能力的集中反映,不能就防火抓防火,要坚持预防为主的理念,准确把握森林火灾发生规律,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治本机制,从根本上减少或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为做好新形势下的森林防火工作提供有益的借鉴。
[关键词] 大兴安岭;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对策
大兴安岭林区位于祖国最北部,有林地面积657.8万公顷,森林覆被率78.94%,是国家重点国有林区和天然林资源主要分布区,也是森林火灾多发区。1987年“5•6”火灾后22年的时间,大兴安岭累计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20余起,造成了惨重的经济损失、大量的资源消耗和较大的政治影响,已经成为必须积极面对和着力解决的严峻现实课题。
1 大兴安岭林区森林火灾影响因素分析
森林火灾属自然灾害,火灾成因复杂多样,其中既有气象条件、可燃物载量等自然因素,又有入山人员、林农交错等社情影响。通过对大兴安岭林情、社情的综合分析,导致森林火灾频发的因素主要有四个方面。
1.1气候条件异常成为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自然因素。
据有关专家和权威部门分析,近100年来,中国年平均气温明显增加,升温幅度约为0.5到0.8摄氏度,增温主要发生在冬季和春季,特别是近50年来增暖尤其明显,大风、干旱、雷暴等极端天气的增多,使我国进入了森林火险的高危期、森林火灾高发期和火灾损失的严重期。2000年以来,大兴安岭林区春防期间气象形势一直异常严峻,气温比常年偏高1℃,5级风以上天气比常年多出近一个月,近两年秋季又连续“干封冻”,加之受雷暴天气的影响,雷击火增多,一旦出现火情,极易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
1.2易燃树种比重过高成为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客观因素。
大兴安岭林区经过40多年的开发建设,森林质量明显下降,林内杂草、灌木丛生,枯枝落叶等腐殖层增厚,可燃物载量平均每公顷达30-50吨,林分密度小,林内可燃物含水率极低,加之以落叶松、樟子松和桦树为主的易燃树种占96%以上,极易发生较大森林火灾。而且受全球灾害性天气影响,森林、沼泽含水率大幅下降。近年来,大兴安岭林区切实加大了火烧迹地清理力度,但仍有27.9万公顷没有清理,火烧迹地内存在着大量的烧死木,且灌木杂草丛生,一旦发生火灾,极易蔓延,扑救相当困难。
1.3林内人群活动频繁成为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主要因素。
作者简介 宋希斌 ,男,硕士学位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行署专员、林管局,大兴安岭地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数十次深入火场一线组织指挥扑救;有多篇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理论文章和经验材料在《中国林业》、《中国绿色时报》等刊物发表。
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大兴安岭林区木材产量已由1997年的345.1万立方米,调减到目前的214万立方米。随着木材产量的调减,森工采运业逐步萎缩,林区人民增收的途径逐步转向特色种植、特色养殖、山产品采集等多种经营和复合经营,尤其是春秋两季防火期正值营林、森调、筑路、采集、农事等野外作业的最佳时节,入山人员成分复杂,流动性大,存在极大的火险隐患。特别是东南部重点火险区林农交错,零星散布着大小村屯262个,林内住户零散,村屯附近饲草、烧柴等可燃物囤积较多,给火源管理增加了较大难度。
1.4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成为引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重要因素。
大兴安岭林区林道网密度偏低,平均每公顷1.68米,远远低于国家标准,特别是由于木材产量的调减,部分运材道路年久失修,桥涵破损严重,难以满足防扑火和森林管护的需要。大兴安岭地区航空护林和扑火指挥一直租用东北航空护林总站的飞机,由于东北国有林区几乎同步进入春、秋两季防火期,飞机数量明显不足。同时,自然保护区和重点雷击区缺少机降点,即使发现火情,扑火队员也很难在第一时间到达,极易错过最佳扑火时机,致使小火酿成大灾。
2 大兴安岭林区提高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能力对策
多年来,大兴安岭林区始终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林区的第一件大事、第一位任务和第一项职责,强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使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次数由1987年前的年均12起下降到0.6起,曾一度创造了连续12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的佳绩。实践证明,森林防火工作是一个地区综合能力的集中反映,不能就防火抓防火,只有把预防为主的理念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准确把握森林火灾发生的规律,不断提高森林火灾防范能力,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的长效机制,才是减少或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治本性措施。
2.1突出关键环节,在火源管理上死看死守。
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体系中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环,火源管理抓到位了,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火源管理上,应做到“三个到位”。保证堵截到位,充分发挥好检查站、管护站和巡护人员的作用,坚决卡住入山的通道,实行24小时严看死守,特别是高火险天气,一些重点路段要增设临时岗卡,对来往的各种运输车辆和人员进行严密监控,坚决管住违规入山人员,从而杜绝人为火情、火警的发生。保证“三清”到位,进入防火期后,由、森警、资源和防火等部门组成“三清”工作组,进行拉网式的清山、清林、清河套,一次性清出捕鱼、狩猎以及盲目入山人员。进入防火紧要期后,对重点地段进行不间断地清查,加强巡查监控,做到山头有人管、林内有人巡、地块有人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保证监督到位,把好入山审批关,对野外作业人员、入山采集人员等实行全天候管理。对林农交错地带的种养殖业户或农户,要签订防火合同,春种秋收时节,对每个作业点都要派防火人员实行跟班作业,既监督其用火行为,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2创新工作机制,在联防互动上形成合力。
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实行联防互助机制,是打破行政区划、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等因素制约,提高森林防灭火整体能力的有效途径。完善联防形式,实行四个联防,即:实行战区联防,打破防火责任区之间的界限,实现森防信息资源和扑火力量的优化配置;实行军地联防,发挥驻军和“尖刀兵”作用,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实现关口前移;实行协作单位联防,理顺林业主管部门与生产作业单位责权利关系,使森林防火的被管理对象变为火源管理者;实行林农联防,强化林农交错地带火源管理力量,有效解决森林防火与农业生产的矛盾。健全联防制度,建立双重宣传教育责任制度,联防双方共同承担火源管理和监督责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联防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建立通讯联络、火情监测、火情报告等制度,一旦出现火情,战区指挥就近调动扑火队伍,确保“重兵投入、首战成功”。明确联防责任,建立健全联防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和管理权限,对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火源管理出现漏洞、火情火警发现不及时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当事人责任和肇事者责任。
2.3实施行政问责,在责任追究上严字当头。
落实、落靠各级领导防火责任是抓好森林防火的重要手段,只有不断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目标管理,加大行政问责,才能真正体现 “严字当头”,才能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在责任落实上,进一步完善领导责任体系,坚持“四长”负责制和“三级包片”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同奖同罚,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在制度建设上,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好《大兴安岭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意见》,真正做到用制度去管理、用责任去规范。在目标管理上,对森林火灾过火率累计超过0.5‰;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烧毁城镇、村屯及重要设施损失超过50万元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如有一项指标突破,就取消该单位当年森林防火工作的评比资格,否决年终经济指标完成奖,并记入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档案,真正引起基层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行政问责上,加大对各种失职、渎职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漏岗缺位、不尽职责的;对制度执行不好、宣传教育不到位的;对有章不循,违章办事的;对火源管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清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启动问责程序,依据问责方式,严肃法纪政纪,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
2.4立足长效治本,在资金投放上超前防范。
完备的基础设施、高效的扑火反应队伍和先进的技术装备是确保有火不成灾的根本保障。要加强基础建设,针对大兴安岭林区道路网密度不够,特别是远山区道路网密度过低的现状,加大防火公路建设力度,确保发生火情能够及时进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按照平均辐射半径,配备草地摩托和特种车辆,解决远山区地形复杂运兵困难的实际问题。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成立水泵灭火中队和空降中队,保证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要健全监测网络,加强林火监测网络建设,根据地形特点和规划布局,加大了望设施建设,缩短了望半径,实现了望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加强航站建设,提高飞机载人巡护能力,高火险天气,增加地面机动巡护密度,沿江地带利用快艇巡查,形成水、陆、空、天“四位一体”全天候、立体式的监测网络,使林火综合监测率达到100%。要开展综合治理,根据气候特点、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对重点火险区实施重点防范,切实做到超前谋划,未雨绸缪,加大对重点火险区的治理力度,做好基础设施、通讯指挥系统、影像传输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等项目建设,逐步完善林火预防和扑救体系,确保取得森林防火工作全胜。
3 提高森林火灾预防与扑救能力应注重把握的关键环节
森林防火是林区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与林区经济社会发展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能够着眼于长效机制的建立,从中把握这些规律性的认识并加以利用,就可以统筹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各方联动、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工作格局,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3.1正确处理预防与扑救的关系。
“预防为主”是防范各类灾害的一条重要原则,森林防火重在防的理念已被多年来的森防实践所证明。从历年来森林火灾发生的起因看,由于人为因素导致的森林火灾占绝大多数,这也从一定意义上表明,只要把预防工作抓到位了,就能减少和避免森林火灾发生的几率。为此,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指导方针,正确处理预防与扑救的关系,宁可主动把功夫下在预防上,也不被动把精力用在扑救上。在预防上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强火源管理,特别是充分发挥好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在预防中的主力军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全民抓预防的工作局面,消除一切火险隐患,不留死角死面。
3.2正确处理强堵与疏导的关系。
过去,在火源管理上过于强调堵截的作用,这种死看死守的办法也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了管理方式过于教条、机械和单一的弊端,并由此引发了被管理对象产生抵触情绪等一系列不应有的矛盾和问题,忽视了疏导这个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为此,必须深刻理解强堵与疏导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坚持以堵为主,堵疏结合,根据不断变化的森林防火形势,切实转变工作方法和管理方式,把服务的理念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始终,积极采取专业扑火队员跟班作业协助防范等在实践中被证明的好做法,善于运用机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真正把各项工作做到位,使被管理者心悦诚服、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
3.3正确处理生产与防火的关系。
每年的森林防火期也是一些野外生产作业的黄金季节,如何做到生产与防火“两不误,两促进”至关重要。为此,必须正确处理好生产与防火两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因为怕着火而放弃生产,也不能因为生产而不顾防火。对防火期内从事采集、营林、地质勘探和农业生产等野外生产作业的要给予全力的指导和支持,尤其要坚持好野外作业一盒火、义务宣管员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变被管理对象为主动预防人员,确保野外生产作业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进行。这样做既可以调动野外作业人员参与森林防火的积极性,也可以弥补在森防工作中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一举两得,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4正确处理部署与落实的关系。
安排部署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但关键还在于抓落实,如果只部署不落实,再好的措施和办法也只能流于形式、事倍功半。多年来,大兴安岭林区森林防火工作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可以说,制度不可谓不全,措施不可谓不细,责任不可谓不清,处罚不可谓不严。但在具体操作上仍然存在部署与落实相互脱节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落实不力,没有做到善始善终,全程跟踪,这对于抓森林防火是极为不利的。为此,必须在精心部署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好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一丝不苟,细致入微,对部署的工作要一抓到底,真正把各项部署、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落到实处。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是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大兴安岭林区的资源现状不允许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只有把预防为主的理念贯穿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全过程,真正在预防上下大气力、用苦功夫,就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参 考 文 献
李树铭.黑龙江省北部林区森林火灾频发原因及对策分析. 森林防火,2006(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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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工作组赴吉林、黑龙江检查森林防火工作情况的报告. 森林防火,2007(2):1-3.
田晓瑞,舒立福,王明玉,赵凤君.大兴安岭林火特征分析.森林防火,2008(2):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