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上海世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临沂豪森名邸三期项目部)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所承建的山东临沂豪森名邸三期项目工程架子工工程分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期完成施工任务,本着协作、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名称:山东临沂豪森名邸三期工程,位于山东临沂市。
二、承包方式:
施工图、专项施工方案、市“标化样板”范围内所有架子工工程实行淸工及小型机械、工具承发包的形式发包给乙方。该单价已包括了一切费用,一次性闭口包净,不再作任何调整,也不存在签点工,乙方自负盈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转包或分包。如乙方中途自动离场,甲方除没收乙方保证金外不再支付乙方任何剩余费用。
三、承包工作内容:
1、乙方提供工程所使用的所有(包括其他各工种)钢管、扣件、顶丝、套筒接头、脚手片、安全网、油漆、铁丝、圆钉、工字钢、料台吊篮、电焊条、电焊机、氧气、乙炔及所需要的预埋铁、钢筋铁板、预埋件或PBC管预埋件、槽钢预埋用的保温板及挑架隔离层的模板等所有材料与人工费均由乙方自理,已列入包价中内。
2、三宝、四口、五临边、塔吊爬升架时每道附墙的围护,过桥行人挑,每幢房子安全通道,塔吊360度运转时碰到的办公区、宿舍区、行人范围内的防护棚。木工、钢筋工班组或其他所需要搭设的防护棚材料,油漆及其他辅材与人工费均在内。
3、进场材料、出场材料装卸人工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允许要用塔吊时,由项目部解决)。
4、如碰到塔吊不能爬升时,遇到外挑要搭设临时外架搭拆,地下室木工、泥工、钢筋工所需要的临时料台及施工架搭拆,乙方必须按项目部指定地点无条件去及时搭设或拆除。因外架跟不上时,甲方、监理下发暂停工令通知时或支模材料提供延误,造成木工、钢筋工、砼工窝工所产生的一切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支付,并承担一切责任。
5、电梯井道搭拆、楼梯、内墙砌体高于4米时等所有的部位搭拆承包在内,人货梯、升降机进出料台,外挑张挂有关横幅与每幢楼层牌子及甲方所需要挂的广告牌均由乙方拆搭挂修。安全网破损、脱落的及时更换与修复绑扎到位。
6、上述承包内容均包括材料与人工费之中(注:广告布、楼层号、挂牌、槽钢下面的大模板材料及人货电梯的成品门由甲方提供)。其余的预埋铁板、抱箍圆钢、PBC管、泡沫板、挑架分隔层的装饰材料,及承包内中没有想到有关要求架子班组做的,均由乙方搭拆,并不产生点工。在工地外做关系户时,双方协商解决。住宿在原有的基础上如不够住,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承担费用。
7、悬挑架外挑槽钢必须按项目部要求安放,每挑必须满铺脚手片,拆架时凡是要用到的工具及人工费均用乙方自理。
8、人货梯门、电梯井门洞、采光井外架的搭设与拆除材料与人工均在乙方承包范围内(人货梯门、电梯井道门由甲方制作提供,乙方负责安拆)。
9、基础、主体楼层浇筑砼时,泵管架子搭拆均属乙方承包范围内,要求搭设必须牢固,拆除要及时。
四、施工工期:
外架必须始终保持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并对所有防护栏杆即使跟上。乙方必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组织足够的技、普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服从甲方项目部的同意调配和指挥,如不能及时完成,以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任务工期为准,视任务的大小及对工程影响程度每延误一天处以2000-5000元的罚款,分清责任,谁造成的谁承担,罚金在保证金中扣除。备注:工期为壹年,正负零起架子开始算。
五、工程质量
1、必须达到“市标化样板”工地,小横杆露出长短一致,严格按外架搭设规范搭设。安全员提出不整改的,罚款200元/次。
2、乙方必须按专项方案和甲方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作业。
3、乙方在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无条件立即进行整改和返工,并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否则罚款200元/次。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每个细小环节均应以“优良”标准控制。
5、安全网、阳角用木条衬牢,保证挺括,安全网每个网眼均要扎铁丝。不按上述规定做,罚款200~500元/次。
6、楼层泵管架在浇筑砼时倒塌,立即加固,如延误时间,罚款200。
六、材料及落手清要求:
1、乙方应及时做好现场及楼层清理工作,及时做好落手清,做到工完场清、场净。
2、凡是木工的内架步由木工清理及外吊(如不及时清理,甲方协调解决)。
3、爱惜材料,每天每工段材料用量均应进行计算,严禁有“随意性”材料进场或材料供应不及时现象发生,而耽误工期,否则罚款2000元/次。
4、机械、工具及各种原材料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合理堆放。
5、有关扣件、配管需检测,乙方要及时配合。
七、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甲方质量管理细则进行操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十个不准,十项安全措施;各自工作面的落手清,如遇其他班组分界有异议时,以项目部评判为准;
2、对甲方提供的电源及电器保安和机械设备,要定人定机,按规定持有效上岗证操作;
3、对甲方所招用的职工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要签定安全责任协议书、劳动用工协议书;经甲方现场检查未办理签定以上责任书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在施工中处以50元以上2000元以内的罚款;
4、上班前要对职工进行质量及安全交底双方必须履行签字手续,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甲方发现乙方人员未戴安全帽的按50元/每人次处罚;
5、经常性的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和项目部的规章制度教育,严格按甲方文明标准化细则要求,管理好职工生活及住宿。
6、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按国家有关和公司要求及时解决,如果乙方管理不善或经项目部管理人员提出不立即改进或施工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重大事故(死亡、重伤)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的罚款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对一般工伤事故的费用均由乙方与当事人自负,甲方不负一切责任,如发现事故,乙方必须以积极的态度配合有关部门和甲方做好一切善后处理工作。若发生安全事故非乙方自身原因引起的,20000元以内(含2万)由乙方自负,20000元以上的,按超过10000元部分的甲方承担60%、乙方各承担40%。
7、必须配合一名安全员,检查和督促本班组的安全和卫生工作,凡进入工地不佩带工作证者罚20元/每人次,再罚班组长50元;班组长不佩带罚款100元。
8、架上暂放材料的必须按规定荷载堆放。严禁超高、超重,严禁以模板代替脚手片使用,违者每次罚款50元。往脚手架上堆放材料要向项目部、施工人员报批,原则上不堆放材料。
9、严禁在施工区和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被发现或查到者每次罚款200元,在施工时不得故意浪费材料,被发现或查到者,每次罚款200元,并作除名处理。
10、凡是从本工程中所处罚的单子,项目部在给承包人发放的生活费或工程款中扣除。
11、自觉配合食堂管理工作,遵守食堂制度,对去工地外面吃饭或小吃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甲方概不负责,一切损失由自己负责。
八、承包价格:
1、地下室单价: 22 元/m2(含斜梯、绑钢筋用的架子,防水施工用的架子),±0.000以上单价 41 元/㎡,(其中人工费 / 元/㎡计,但乙方承担0.8%的劳务管理费,其余工程款乙方提供);钢管、扣件的检测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2、建筑面积按国标GB/T50353-2005规定计算口径计算。
九、付款方式:
1、节点付款:按±0.000、十层、二十层、主体结构完成、落架一半为支付时间节点,实际完成工程量50%支付。全部工作量完成后付至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5%,余款一年内付清。
2、凡是施工过程中的罚款,在承包人当期拨款中扣除。
十、双方职责:
甲方:
1、对乙方负有领导、服务、监督管理的责任;
2、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职工花名册按每间宿舍住8人提供,每间宿舍乙方必须交给甲方200元住宿费。乙方人员离场时应及时调减住房,工程已结束人员及非本工地人员不得入住本工地,不按排职工家属及子女住宿工地,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并进行无条件退场;
3、及时进行班前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贯彻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对乙方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制订并落实相关制度;
4、及时提供工程所需材料,如遇设计变更及时通知甲方;
5、及时对乙方进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实行监督,如发现问题有权提出纠正整改,并作相应处罚,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
6、每周一次召开项目部和各班组负责人会议,协调各班组间的配合工作,布置落实生产、安全、质量工作;
7、甲方及时即使提供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上报)。甲方提供的住房、床铺、电器设施、机械设备等一切现场材料,人为损失和使用不当由乙方照价赔偿。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对严重违反管理制度的职工和项目部认为不适宜继续留在本工地的职工必须予以辞退;
2、乙方进场后与项目部签订相关的责任书;
3、乙方必须精心组织施工,接受甲方正确指挥,完成各项工作;
4、做到团结互助,积极配合甲方和其它工种,不得影响其他班组施工不得影响施工道路的通畅,保证做好基础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同意接受甲方的管理和处罚条例;
5、乙方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在施工中搞好班组间的团结,发生问题协商解决,禁止打架、斗殴、、偷盗、酗酒、聚众等行为,一旦发生,轻者每次罚款1000-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机关处理;
6、严格用工制度,不得招用童工和无身份证、无务工许可证人员,在职工进场后及时把花名册、更换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就业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照片、专业资格证书等交项目部,如未及时上交或因乙方原因而被有关部门查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不得在楼层往下扔扣件、钢管、模板、钢筋等一切物品,违者一切后果自负,另外每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8、爱护公物,节约材料,搞好宿舍区的卫生,并有值班和卫生检查制度,严禁随地大小便,集体宿舍严禁煤气、煤油炉、电饭煲、电磁炉、电炒锅、热得快、电炉,违者没收器具并罚款每次200元,宿舍用电控制在每间每月25度,超出用量每度按规定2元计算(夏季按实际情况再作调整)。不得把物品外丢,宿舍墙内不得画涂,违者罚款20元/每人次,班组罚款100元;
9、职工工资发放:如果职工途中离开或春节放假,工程完工人员退场,承包者必须及时向职工发放全部工资。如职工拿不到工资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来项目部投诉一次罚款5000~10000元;
10、遇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等检查必须配合项目部做好工作,如质量达不到要求和安全、卫生等违章罚款和其他处罚有乙方负责,项目部可另作相应处罚。
十一、其它:
1、签订合同后,乙方需支付给甲方 20 万元人民币作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所占比例分别为:质量40%,进度30%,安全文明施工30%,主体结顶完成后退还。
2、乙方如不能及时完成甲方的进度计划或工程质量低劣、管理混乱,经甲方多次提出整改,但乙方整改措施不力,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将没收乙方保证金,剩余款项不再结算;
3、乙方在施工期间所经手的所有债权、债务(含应付的职工工资 、材料款、设备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4、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应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和劳动力成本上升、考虑到甲方的原材料(包括商品砼、水泥等)供应紧张而带来的工期损失等风险因素,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停工或向甲方要求提高单价;
5、本工程可能会出现商品砼供应,其他材料供应,技术间歇,组织上的欠缺等造成短期的暂时性的停工情况,乙方不能以出现上述情况为由提出不合理的要求,或不理智的行为。这种短期的暂时性的损失原则上应由乙方自行承担,遇损失巨大的,双方协商解决。
6、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后的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起同等法律效力;
7、项目部奖罚条例、施工任务单,施工进度计划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完款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