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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第五章 设备管理与维护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17: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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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第五章 设备管理与维护

第五章设备管理与维护第一节普通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管理职责1.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及保养。2.加油站站长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巡检。3.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测试,由站长或者上级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一百七十六条设备技术档案1.加油站每台设备均应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2.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技术资料:(1)设备基本资料卡:名称、主要性能、购进价格、使用日期、设备照片等。(2)原始技术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罐容积检定表。(3)试运行记录:安装及试压、试运转记录。(4)维修检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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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第五章设备管理与维护第一节普通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管理职责1.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及保养。2.加油站站长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巡检。3.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测试,由站长或者上级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一百七十六条设备技术档案1.加油站每台设备均应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2.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技术资料:(1)设备基本资料卡:名称、主要性能、购进价格、使用日期、设备照片等。(2)原始技术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罐容积检定表。(3)试运行记录:安装及试压、试运转记录。(4)维修检修记
第五章 设备管理与维护

第一节 普通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 管理职责

1. 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及保养。

2. 加油站站长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巡检。

3. 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测试,由站长或者上级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实 施。

第一百七十六条 设备技术档案

1. 加油站每台设备均应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

2. 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技术资料:

    ( 1 )  设备基本资料卡:名称、 主要性能、 购进价格、 使用日期、 设备照片等。

    ( 2 )  原始技术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 说明书、 罐容积检定表。

    ( 3 )   试运行记录:安装及试压、试运转记录。

    ( 4 )  维修检修记录:检修记录、清罐及维修记录、计量检定证 书。

    ( 5 )   报废记录。

第一百七十七条 设备报废

已到报废年限或者符合报废标准的设备,加油站站长须请专业技术 人员对设备状况进行评估,并报上级公司审批,进行报废和更新,并 做报废记录放入设备技术档案。

第一百七十 完好标准

1. 运转正常,性能良好

    ( 1 )   流量符合加油机额定流量,能满足加油需要。

    ( 2 )   计量准确(误差在±0.3%之内),数字显示清晰。

    ( 3 )   机电和泵温度无异常。

    ( 4 )   运转平稳无杂音。

    ( 5 )   计量器和泵的轴封无渗漏。

2. 机件无损,质量合格

    ( 1 )   计数器转动平稳,回零机构动作迅速,无阻滞。

    ( 2 )  机电和油泵的传动皮带完好;油气分离器和过滤器性能良 好,排气管无损并畅通。

    ( 3 )   泵的安全阀压力正常,动作灵便。

    ( 4 )   加油机内灯具完好,照明效果好。

    ( 5 )   加油机铅封完好。

3. 主体整洁,零附件完备

    ( 1 )   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 整齐、紧固。

    ( 2 )   加油机外观无锈蚀、无明显渗漏,漆面完好。

    ( 3 )   进线和付油胶管连结良好,管线、管件不渗不漏。

    ( 4 )   加油灵便好用,过滤网清洁、无破损。

    ( 5 )   电动机外壳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大于 4Ω,加油胶管两 端电阻值不大于 5Ω。

第一百七十九条 检查周期和维护

1.  日常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加油机及管中附件胶管加油等 有无渗漏;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 月检查。除日常检查内容外,还包括检查加油机安装及接地 线螺栓有无松动;检查清洗加油机过滤器。

3. 半年检查,除月检查及内容外,还包括:接地电阻值,包括 对加油胶管两端的电阻值的测试;加油机的检定校验和结合进行的 调整。

4.  日检、月检、年检均应做出详细记录(附件 5-1 ),并有专人 负责签字。

第一百八十条 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加油机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见附件 5-2。

第三节 油罐及管线

第一百八十一条 设备完好标准

1. 罐体完整,质量合格

    ( 1 )  油罐的单罐容积应不大于“规范”规定的容积(即:一级≯ 50m3 ;二级≯20m3 ;三级≯15m3)。

    ( 2 )  筒体:纵焊缝对口错边量不大于3mm ;环焊缝对口错边量 应小于 0.25δ(厚度)。筒体不直度≤2/1000L(长度)。

    ( 3 )   油罐应不渗不漏。

    ( 4 )  埋地油罐普通采用碟形封头。油罐的外表面,应采用不低 于加强级的防腐绝缘层。

2. 附件齐全,灵便好用

    ( 1 )   储油罐应配备的呼吸阀、通气管、密闭量油孔、阻火器、 进出、排污阀、液位计、潜油泵、人孔和进出口阀门等附件,齐 全有效。

    ( 2 )  储油罐的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接触良好,接地电阻值不大 于 10Ω。

3. 罐体整洁,防腐性能好。

    ( 1 )   油罐设备及管线无锈蚀,油漆无脱落。

    ( 2 )   埋地罐的操作井壁完好无损。

第一百八十二条 日常检查

加油站负责油罐及管线的日常检查,发现异常应即将上报。 油罐 的常规检查由上级特定部门负责,加油站应赋予积极配合。  日常检查 内容如下:

1. 地上油罐罐体防腐状况,油漆有无剥落;油罐底部有无裂缝、 凹陷、倾斜。

2. 罐前阀门开关灵便状态,调整阀门使之不渗不漏。

3. 液位仪、阻火器、通气管、进出、排水口、人孔等有关 部件是否良好。

4. 金属软管有无泄露或者变形。

5. 管线、管件有无渗漏。

6. 对地上和架空管线,特殊是刷漆变色部份进行检查。

7. 管线支座及管线本身有无异常振动或者变形。

8. 各种仪器、仪表指示值是否正常。

第一百八十三条 检漏方法

1. 进销存核对法。每日加油作业结束后,经对油罐投尺计量; 记录加油机当日付油数量;核对当日进油数量,当发现进销存的数量 差额较大时,应怀疑是否有泄漏。

2. 静置投尺法。每半年或者认为必要时,将被检查油罐装满油品, 测量油罐液面高度,然后关严出线阀门,静置24 小时后,再次  测量油罐液面高度,对照两次测量数值,可发现有无泄漏。

3. 加油机吸入管有无进入空气的判断法。加油时,应子细监视  加油口,当发现喷油时断时续;或者数码器不转,或者显示过早或者不显 示,均应怀疑管路有泄漏。

4. 泄漏检测管法。每周检查一次泄漏检测管,有无油气味或者管 底有无油迹,由此判断油罐有无泄漏。

5. 试压。每 3~5 年,结合清罐作业,进行油罐试压。

6. 结合油罐的清洗作业,每 3~5 年对埋地管线进行一次开挖检 查。

第一百八十四条 油罐的清洗作业

每隔 3~5 年,应对油罐进行一次清洗,作业要求如下:

1. 在对油罐进行清洗作业时,普通作业人员应在罐外。

2. 作业程序是: (1)排空余油; (2)拆断管线; (3)用水冲洗; (4) 蒸汽吹扫; (5)再次用水冲洗; (6)排或者抽吸污杂并以低压通风吹干。

3. 蒸汽吹扫:使用温度 65~70℃、 压力 0.25~0.6MPa 的蒸气

通入罐底,罐孔盖适度开启,通气 6~8 小时。蒸气喷嘴应跨接并接 地。

4. 抽吸甲、乙类油品时,应使用手摇活塞泵。

5. 抽吸污杂时,可用防爆机电驱动的真空泵或者往复泵。注意电 机外壳接地,泵应距油罐 3 米以外。

6. 油罐的蒸汽吹扫也可用自动清罐器代替。但在清罐器放入油 罐前:

    ( 1 )   应确认油罐内的油蒸汽浓度不大于爆炸下限的 25%;

    ( 2 )   清罐器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

    ( 3 )  清罐器的清污时间普通在 1~2 小时摆布。抽吸污杂的要 求同上。

7. 油气测试应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技术规定。

8. 有条件的加油站可采用油罐清洗车进行油罐清洗和检漏作 业。

第四节 电气设施

第一百八十五条 发机电操作规程

1. 启动前

    ( 1 )  检查机油高度是否在正常的范围内,机油的粘度及清洁状 况。

    ( 2 )   检查油箱内燃油(柴油)是否足够。

    ( 3 )   检查水箱内冷却水是否足够、是否清洁。

    ( 4 )   检查传动皮带的松紧程度。

    ( 5 )   检查机组其他部件,观察机组是否正常。

2. 启动

    ( 1 )   将调速器把手置于减压状态,打开启动电源开关。

    ( 2 )   启动必须保持空负荷,待低转速运转 3-5 分钟后,逐渐 加速,升压至正常位置。

    ( 3 )   合上电闸,带负荷工作。

3. 运行

在发机电运行期间,应定时巡查,注意水箱、 油箱、 机油的情况, 必要时补充水、燃油、机油。发机电组一旦浮现声音不正常或者仪表读 数异常或者无电压输出等故障,应即将停机检查维修。

4. 停机

首先断开输出电闸,让发机电空负荷运转,逐渐减小油门,待温 度减低后,断开启动电源开关,即可停机。

5. 做好发机电的运行记录。

第一百八十六条 发机电的日常检查

1. 运转与效能是否良好,标准为:

    ( 1 )   发机电运行电压保持在额定电压± 5%的范围内,频率保 持在 49~51 赫兹的范围内,定子三相电流不平衡系统不超过 10%。

    ( 2 )   运行正常,各部份温度不超过以下规定:定子线圈 A 级 绝缘不超过  65℃,  B 级绝缘不超过  90℃,转子线圈温度不超过 120℃,轴承温度不超过 65℃,进出口温度差不大于 25℃。

    ( 3 )   滑环、整流子无火花运行、无剧烈震动。

2. 机体与绝缘性能是否完好,标准为:

    ( 1 )  发机电、励磁机及冷却器外观清洁,油漆完好,铭牌清晰 零附件齐全完好。

    ( 2 )  发机电绝缘部件无裂纹和起泡现象,绝缘预防型检验合格。 定子线圈的绝缘电阻不小于原值的 1/3 ~ 1/5 ,转子线圈的绝缘电阻 不小于 0.5MΩ,轴承座对地绝缘电阻不小于 1MΩ,发机电中性点接 地电阻不大于 4Ω

3. 仪表及附件是否完好,标准为:

    ( 1 )   仪表及附件齐全、好用。

    ( 2 )  按规定安装的一、二次附属设备齐全有效。密封式通风系 统严密,泠却水管无渗漏、无水垢。

    ( 3 )   发机电与供电网之间的连锁保护装置有效。

第一百八十七条 配电室的日常检查

1. 室内设备完好率是否达到要求( 98%以上),运行设备的各项 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声音、连接及接地等)是否在允许范 围内。

2. 设备、材料的编号是否清晰、整齐,高压开关是否有相应的 防误操作装置。

3. 配电绝缘支架、座、套是否完整、有无裂纹,带油、充气设 备有无渗漏,干燥、冷却、通风系统是否良好。

4. 室内设备铭牌、警告牌、警戒线是否明显、正确,一次线相 序与系统是否一致,二次线编号是否符合标准。

5. 维修工具、安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备品配件齐备是否完 好。

6. 室内是否整洁,标准为:

    ( 1 )  电缆路线敷设整齐,沟有盖板,沟内不积水,无易燃易爆 气体,无杂物。

    ( 2 )   各种图表、记录本、规章制度、工具材料置放有序。

    ( 3 )   室内整洁,门窗无破损,无小动物可进入的缝孔。

第一百八十 接地装置的日常检查

1. 检查引下线在距离地面 2 米至地下 0.3 米段因锈蚀或者其他原 因引起的损坏情况。

2. 检查明装引下线有无在验收后又装了交叉或者平行的电气线 路。

3. 检查断接卡子有无接触不良的情况。

4. 检查接地装置周围的土壤有无沉陷的现象。

5. 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查看电阻值有无异常变化。

6. 检查有无因挖土、敷设管道或者种植树木等影响接地装置的情 况。

第一百八十九条 防爆电器的日常检查

1. 防爆电器及灯具是否完好,外壳表面是否清洁及有无裂纹、 变形。

2.  区域通风的情况,监测外壳的表面温度和轴承部位的温变。

3. 子细倾听运行声响是否正常。

4. 紧固件是否齐全坚固,接地、接零是否良好。

5. 电气设备进线装置的密封是否良好。

6. 充油型设备的油位和油色是否正常。

7. 正压型设备的压力是否正常。

8. 本安型设备及其关联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第一百九十条 电气路线的检查

1. 每月对加油站电气路线进行 1 次全面检查。

2. 电杆不歪斜、无下陷;木杆不腐朽,金属杆不锈蚀,水泥杆 无裂纹和露筋;拉线松紧和角度适宜;无擅自拉(接)电气路线。

3. 电气导线无断股、无松脱、无碰线,不与树枝或者其他杂物搭 连。

4. 埋地电缆的地上标志应完整,电缆接头接触坚固、不发热, 绝缘无损坏。

第一百九十一条 防雷电设备的检查

1. 每年雨季之前,必须对防雷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检查防雷电设备的外观形貌、连接程度,发现断裂、损坏、 松动应及时修复。

3. 用仪表对防雷电设备接地电阻值进行检测,发现不符合要求 应及时修复。

4. 在避雷针、架空避雷线(网)的支柱上严禁悬挂电话线、 广播线、电视接受天线及低压架空电线等。

第一百九十二条 电气设施的维护或者更新

1. 除非获得上级授权,加油站禁止自行维修或者更新电气设施。

2.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等待处理。 第五节 消防器材

第一百九十三条 消防器材配备标准

1. 每座加油岛、加气岛应设置 8kg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2 只;

2. 地上储罐应设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2 个,如两组储罐之间 的距离超过15 米,应分别设置;

3. 地下储罐应设 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1 个,如两组储罐之间 的距离超过15 米,应分别设置;

4. 卸油台共设 35kg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2 个;

5. 泵、压缩机操作间按建造面积每 50 平方米设 8kg 手提式干 粉灭火器 1 只,总数不少于 2 只,其余建造的灭火器材配置应符合 现行国家规范《建造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

6. 一、 二级站应配置灭火毯5 块,沙子 2 立方米,三级站应配置 灭火毯 2 块,沙子 2 立方米。

第一百九十四条 灭火器设置要求

1. 在同一灭火器配置场所,应选用同一类型、操作方法相同且 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油罐区等露天场所不应配置卤代烷(  1211、 1301 )灭火器。

2. 灭火器要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 散。

3. 设置要稳固、铭牌朝外。

4. 手提式灭火器宜设在挂钩、托架或者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 高度不小于1.5 米;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15 米。

5. 灭火器不能设置在潮湿、强腐蚀的地点,必须设在此处时, 应有防潮、防腐的保护措施。

第一百九十五条 灭火器操作方法

灭火器操作方法详见附件 5-3~附件 5-6。

第一百九十六条 灭火器的检查

1. 灭火器每次使用后,必须送到有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以下 简称维修单位)检查,更换已损件,重新充装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2. 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过还是未经使用,达到规定期限时,必须 送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 1 )  手提式和推车式 1211 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 火器期满 5 年,以后每隔 2 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 2 )  手提式和推车式机械泡沫灭火器、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期满 3 年,以后每隔 2 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 3 )  手提式和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期满 2 年,以后每隔 1 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 外观检查发现已达到报废条件(见第一九)的必作废品 处理。

第一百九十七条 灭火器的维护与保养

1. 经过维修的各种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要求。

2. 灭火器筒体。应由维修单位按规定期限进行试压并合格;当 发现筒身有损伤、焊缝外观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亦应进行试压检查。

3. 灭火器的橡胶、塑料件不得用有机溶剂洗涤,变形、变色、 老化或者断裂的必须更换。

4. 压力表不得有变形、损伤等缺陷,否则应更换压力表。压力 值的显示应正常。

5. 喷嘴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防尘盖应保 证灭火剂喷出时能够自行脱落或者击碎。

6. 灭火器的压把、阀体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 等影响使用的缺陷,顶针不得有肉眼可见的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7. 密封片、密封垫等密封零件应符合密封要求,否则必须更换。 干粉灭火器的防潮膜如有损坏,必须更换。

8. 灭火器的出气管不应有弯折、阻塞、损伤和裂纹等缺陷,否 则,必须更换。

9. 二氧化碳贮气瓶出厂五年后,每隔三年必须做水压试验,并 合格。

10. 器头

    ( 1 )   器头不允许存在裂纹、罗纹失效等缺陷,否则必须更换。

    ( 2 )  塑料器头使用二年后必须与筒体一起做水压试验检查,不 合格者必须更换。

    ( 3 )  金属器头从出厂之日起,每隔五年必须与筒体一起做一次 水压试验,不合格者必须更换。

11. 化学泡沫灭火器的内剂瓶不得有裂纹等缺陷,否则必须更 换。

12. 水型或者泡沫型灭火器的滤网损坏的,必须更换。

13. 所有需更换的灭火器零部件应尽可能采用原厂产品。若采用 其他厂或者自制的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4. 经维修后的灭火器,必须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 上永久性维修铭牌。

第一百九十 灭火器的报废

1. 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报废

    ( 1 )   筒体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

    ( 2 )   筒体严重变形或者严重锈蚀(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 积的三分之一者)或者连接部位、筒底严重锈蚀的。

    ( 3 )   内扣式器头没有(或者未安装)卸气螺钉和紧固螺钉的。

    ( 4 )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含贴花脱落,或者虽有贴花, 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

    ( 5 )   未取得生产许可证厂家生产的。

    ( 6 )  或者各省(市、区)消防部门命令禁止销售和维修 的。

2.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

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达到如下年限的,必须报废:

    ( 1 )   手提式化学泡沫灭火器——5 年。

    ( 2 )   手提式酸碱灭火器——5 年。

    ( 3 )   手提式清水灭火器——6 年。

    ( 4 )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8 年。

    ( 5 )   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0 年。

    ( 6 )   手提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 7 )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 8 )   推车式化学泡沫灭火器——8 年。

    ( 9 )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贮气瓶式)—— 10 年。

    ( 10)推车贮压式干粉灭火器——12 年。

    ( 11 )推车式 1211 灭火器——10 年。

        ( 12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12 年。 3.报废标志

应报废的灭火器或者贮气瓶,必须在筒身或者瓶体上打孔,并且用不 干胶贴上“报废”的明显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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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加油站管理规范》第五章 设备管理与维护

第五章设备管理与维护第一节普通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管理职责1.操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及保养。2.加油站站长和设备管理员负责设备的巡检。3.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测试,由站长或者上级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第一百七十六条设备技术档案1.加油站每台设备均应有齐全、准确、保管良好的技术档案。2.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技术资料:(1)设备基本资料卡:名称、主要性能、购进价格、使用日期、设备照片等。(2)原始技术资料: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罐容积检定表。(3)试运行记录:安装及试压、试运转记录。(4)维修检修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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