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家庭的希望。孩子在校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将来成为社会栋梁之才,是我们和你们的共同职责和愿望,规范办学行为,直接关系到您的孩子在校学习生活,关系到学生的未来发展,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主要要求,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对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规范办学的具体做法及要求通报给您,以期取得您的理解、支持和监督。让我们共同携手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
一、规范作息时间
1、严格控制上放学时间。落实上级规定,走读生在校时间不超过8小时,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不超过3小时,学校要求走读生早7:50到校,中午11:50放学,中午为了便于管理要求在校吃饭的同学不得擅自外出,午饭后或午休或自习,由学生自主安排,中午回家吃饭的学生,下午1:30预备到齐,1:40上课,5:30放学,寄宿生晚自习时间为19:10——21:00,21:30就寝,每天早7:00起床,7:00——7:20为洗漱和晨练时间,7:20——7:30为早饭时间。
2、为方便管理以及从学生安全和学习考虑,根据学生自愿,家长同意的原则,学校安排住宿生周日晚在校上自习。如不在校上自习,学校要求学生必须回家,否则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学生个人承担。
3、学校不允许走读生到校上晚自习,如果家里不具备学习条件确需在校上晚自习的,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同意,德育处审批。
二、规范学生作业
1、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规定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2小时。
2、切实提高作业布置质量。教师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各学科教师有针对性、分层次布置作业。
红河镇中学
2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