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适应新时期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工作职责,体现以人为本,经研究决定班主任工作实行轮流值周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 值周班主任工作职责
1、日常事务 负责接待学生或家长来访、咨询等,配合值周期间教学管理工作。
2、督促检查 值周班主任在学生干部的协助下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隐患、学生归寝情况,学生上课及早晚自习出勤和纪律情况,并做好考勤记载。
3、突发事件处理 值周班主任值周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恶化升级,及时通知政教处和相关班主任。
4、信息反馈 值周班主任必须做好值周记录,次日第一时间将值周情况反馈给相关班主任,并在次周一晨会上做相关总结后做好值周交接工作。
5、完成学校和政教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值周班主任基本要求
1. 必须按时值周,不得无故缺席,有事要先请假。
2. 值周时间是周一晨会起至周五下午放学止。
晚上值周时必须清查晚自习情况,要注意检查、处理、登记所有学生到班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及突发事件,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值周行政和政教处。
3. 负责协助值周行政和政教处领导及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三、值周工作考核
1、政教处对值周进行具体管理,不定期抽查值周情况,并将值周制度的落实情况纳入班主任工作考核体系。
2、擅自离岗或当班期间出现责任事故,应进行批评教育,视事故情节严重程度取消班主任年度考核评优资格,直至给予行政处分。
本管理办法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隆昌四中政教处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