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凌宇犀地B-1#、B-2#、B-3#、B-4#、B-5#楼
建设地点:洛阳市西工区纱厂东路与金谷园路交叉口西南侧
建筑面积:B-1#综合楼面积37.79m2;B-2#楼面积17141.67 m2;B-3#楼面积34927.41 m2;B-4#楼34744.55 m2;B-5#楼28587.20 m2
建设单位:洛阳惠祥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郑州恒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洛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施工扬尘污染,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洛建【2016】86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承诺认真执行《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建设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及现场扬尘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内容,结合现场实际制定有效针对性的防治专项施工方案,加强管理。
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一、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组织协调施工现场 扬尘治理工作,落实扬尘治理、保护施工环境质量责任。
二、将扬尘治理和保护施工环境质量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
三、 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
四、应提供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资金,并做到及时支付,专款专用。
五、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一、施工单位应履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职责,严格执行洛阳市主管部门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扬尘治理的文件要求,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保护施工现场环境质量直接负责。
二、建立健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扬尘治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
三、对施工现场环境质量遭到破坏的部位及时修改。
四、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主动停止施工作业。
工程监理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一、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理。
二、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及时给与纠正,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本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书一式三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