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证的质量是决定是否能够结汇的前提;外贸单证是履行合同的必要手段和证明;单证工作是一项性很强的涉外工作;单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企业经济利益。
2、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信用证是有条件的银行担保,是银行(开证行)应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指标保证立即或将来某一段时间内付给卖方(受益人)一笔款项。
3、信用证的当事人(任写五个即可)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开证银行(Opening Bank);通知银行(Advising Bank);受益人(Beneficiary);议付银行(Negotiating Bank);付款银行或代付行(Paying Bank);保兑行(Confirming Bank);偿付行(Reimbursement Bank);受让人(Transferee)
4、信用证支付方式的一般结算程序
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银行开立、寄送信用证;通知行通知受益人;受益人审查、修改信用证,并交单议付;索偿;偿付;开证申请人付款赎单和提货
5、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
6、信用证的种类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LC和光票信用证Clean LC;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和可撤销信用证 Revocable LC;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和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即期付款信用证、延期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即期信用证(SIGHT)和远期信用证(Usance L/C );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LC)和不可转让信用证(Non-transferable LC);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LC;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LC;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
7、信用证主要内容
(1)对信用证本身的说明。如其种类、性质、有效期及到期地点。
(2)对货物的要求。根据合同进行描述。
(3)对运输的要求。
(4)对单据的要求,即货物单据、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及其它有关单证。
(5)特殊要求。
(6)开证行对受益人及汇票持有人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
(7)国外来证大多数均加注:“除另有规定外,本证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即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ucp500》)办理。”
(8)银行间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
8、信用证支付方式的特点
1.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而且是的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文件 。信用证虽然是根据买卖合同开立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于买卖合同以外的一项约定。
3.信用证是一种单据买卖 ,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服务和/或其他行为。银 行只负责单证、单单之间的表面相符。
9、商业Commercial Invoice
商业简称,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发货价目清单,上面详细记载装运货物的情况。
10、商业的作用
交接货物的依据;登记入账的依据;报关纳税的依据;替代汇票结算;索赔的依据
11、海关(Customs Invoice)
海关是根据某些国海关的规定,由出口商填制的供进口商凭以报关用的特定格式的。同时也供进口国海关核定货物原产地国,以采取不同的国别。
12、海关的作用
进口国家海关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依据;进口国家海关核定进口货物源产地,征收差别待遇关税的依据;进口国家海关审核进口货物有无低价倾销或接受出口补贴,据以确定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贴补税的依据;进口国家海关作为编制统计资料的依据。
13、汇票BILL OF EXCHANGE
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的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4、汇票的种类
(一)根据汇票由谁开出分为:1. 银行汇票 banker’s bill 2. 商业汇票 commercial bill
(二)根据有无附属单据分为: 1. 光票 clean bill 2. 跟单汇票 documentary bill
(三)根据付款时间分为:1. 即期汇票 sight draft 2. 远期汇票 usance bill
15、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 B/L)及性质和作用
是由船长、代理人或承运人签发的,证明收到货物并同意将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且交付于收货人的凭证。作用:是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表明货物已被承运人收讫的货物收据。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16、提单的背书:记名背书(写明被背书人的名称);不记名背书(空白背书,背书人签名);指示背书
17、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货物出运前,货主都向保险公司办理有关投保事宜,并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仔细、认真地填写货物运输险投保单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若接受了投保,就签发给投保人一份承保凭证即保险单
18、保险单的分类: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联合保险凭证(COMBINED INSURANCE CERTIFICATE)、批单(Endorsement)预约保险单(OPEN POLICY)
19、产地证(Certificate of Origin)
原产地证明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文件,供进口国海关采用不同的国别,国别待遇,差别关税和控制进口配额的一种国际贸易单证。
20、原产地证明书的作用:证明出口货物符合出口国货物原产地规则,确实是出口国制造;是出口国海关通关、结汇和有关方面进行贸易统计的重要依据;进口国海关依此作为差别关税、进口、不同进口配额和不同税率的依据文件。
21、普遍优惠制产地证明书(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受惠国有关机构就本国出口商向给惠国出口受惠商品而签发的用以证明其原产地资格的证明文件。
22、实施普遍优惠制须遵循的原则:非歧视性原则(Non-discrimination);普遍性原则(Popularization);非互惠原则(Non-recriprocity)
23、检验检疫证书(Certificate of Inspection):是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口商品实施检验检疫后,根据检验检疫结果,结合出口合同和信用证要求,对外签发的检验证书。
24、海运出口托运单(Shipping Note):也叫订单委托书,是出口企业向外运公司提供出口货物的必要资料,也是外运公司向船公司订舱配载的依据。
25、海运提单的主要内容:托运人、目的港、标记及号码、件数、货名、毛净重、尺码、可否转运、可否分批、配货要求等。
26、海运货物班轮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程序:⑴托运人向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提出货物装运申请,递交托运单,填写装货联单;⑵船公司同意承运后,其代理人指定船名,核对装货单与托运单上的内容无误后,签发S/O,将留底联留下退还给托运人,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及时送至指定的码头仓库;⑶托运人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验检疫后出具商检证书或通关单;⑷托运人持S/O及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口报关、验货放行手续,海关在S/O上加盖放行图章后,货物准予装船出口;⑸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根据留底联编制装货清单(L/L)送船舶及理货公司、装卸公司;⑹大副根据L/L编制货物积载计划交代理人分送理货、装卸公司等按计划装船;⑺托运人按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码头仓库准备装船;⑻货物装船后,现场理货员核对,在S/O上签注实装数量、装船位置、装船日期并签名,再由理货长审查并签名后将S/O交给大副,大副核实无误后留下S/O并签发收货单M/R;⑼理货长将大副签发的M/R转交给托运人;⑽托运人持M/R到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处付清运费;⑾托运人持B/L及有关单证到议付行结汇,取消货款,议付银行将B/L及有关单证邮寄开证银行;⑿货物装船完毕后,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编妥出口载货清单M/F送船长签字后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并将M/F交船随带,船舶启航;⒀船公司在装运港的代理人根据B/L副本编制出口载货运费清单M/F连同B/L副本、M/R送交船公司结算代收的运费,并将卸货港需要的单证寄给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⒁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接到船舶抵港电报后,通知收货人船舶到港日期,做好提货准备;⒂收货人到开证银行付清货款取回B/L;⒃卸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根据装货港船公司的代理人寄来的货运单证,编进口载货清单及有关船舶进口报关和卸货所需的单证,约好相关公司做好接船或准备工作;⒄船舶抵港后,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随即办理船舶进口手续,船舶靠泊后即开始卸货;⒅收货人持正本B/L向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处办理提货手续,付清应付的费用后,换取代理人签发的提货单D/O;⒆收货人办理货物检验检疫及报关等进口手续,支付进口关税;⒇收货人持D/O到码头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27、报关单Customs Declaration Sheet:是指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规定的格式对进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作出的书面申明,以此要求海关对其货物按适用的海关制度办理报关手续的法律文书。
28、报关填制的基本要求:⑴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要单证相符,单货相符;⑵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⑶报关单集中填报的项目要求准确,齐全,报关单所列各栏要逐项详细填写,内容无误;⑷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完全一致,报关员应认真核对,防止录错,一旦发现有异,应及时提请录入人员重新录入;⑸向海关申报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事后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原来填报的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不相一致的情况,须立即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对原来填报项目的内容进行更改,更改内容必须清楚;⑹对于海关接受申报并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货物或部分货物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表》。
29、出口收汇核销单Export Exchange Settlement Verification Sheet
指由外汇局制发、出口单位凭以向海关出口报关、向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出口收汇、向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向税务机关办理出口退税申报的有统一编号及使用期限的凭证。
30、出口收回核销制度的特点:以核销单为核心;以事后核销为基调;以全方位为范畴;以增加收汇为宗旨。
31、出口收汇核销的对象:外汇核销工作以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的有经营出口业务的公司,以及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等出口单位。
32、出口收汇的原则:属地管理原则;专“单”专用原则;领用衔接原则;单单相应原则。
33、出口收汇核销的范围:目前,除经特别批准外,一切出口贸易项下均应办理出口核销手续,它可分为收汇贸易、不收汇贸易和其它贸易三大类。收汇贸易是指一般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有价样品等;不收汇贸易是指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实物投资、记账贸易等;其它贸易是指寄售、出境展销(展览)、承包工程等。目前,已批准勿须凭核销单报关,且不需办理核销手续的出口贸易有援外项目物资、对外实物捐赠、暂时出口和无价样品、广告品等。
34、出口收汇核销程序:⑴开户。出口单位初次申领出口收汇核销单前,应当凭以下材料向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备案并申领企业法人IC卡、操作员IC卡①单位介绍信、申请书②商务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件正本及复印件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④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⑤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复印件⑥出口合同复印件外汇管理局对上述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登记手续;⑵领单;⑶报关①核销单的口岸备案②申报成交方式;⑷出口企业网上交单;⑸出口企业网上交单;⑹出口企业远期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