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评审制度及管理要求
一、总则
1.集团管理范围内所有精装修交付项目(住宅、酒店式公寓),原则上组织精装修单位招标前,应先要求各参与投标单位在现场进行交付样板房施工。交付样板房施工完毕后,由区域公司品质管理部组织区域公司设计部、成本部、销售部、项目公司进行现场评审。在确定精装修中标施工单位前,必须完成精装修交付样板房的评审工作。
2.因销售或其他工作需要,“精装修交付样板房”评审工作与精装修单位招投标工作不能同步时,参照本管理办法进行评审。
3.集团关注的重点项目,集团项目管理部、集团设计研发部、集团销售管理部将派人到场参加评审。原则上,定位高端的项目、城市有影响力的项目、大批量精装修项目的首期精装修,为集团关注的“重点项目”。
4.现场检查后,由区域品质管理部组织召开评审会议,汇总发现问题,得出评审意见,并出具会议纪要文件。并负责跟踪评审意见的后续整改工作的落实。
5.经评审通过的精装修交付样板房,可用于对外展示、指导后续工程施工。
二、评审工作的相关组织职能
1.区域公司(平台)品质管理部门做为“精装修交付样板”评审工作的主责部门和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评审活动,负责制定各区域公司的评审工作细则。
区域公司架构中如果设置了“精装修管理部”(于品质管理部门),则由“精装修管理部”代替“区域公司品质管理部门”实施管理。
2.集团项目管理部,负责制定集团层面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收集各区域公司的工作计划,监督、检查、考核各区域公司的实施情况。
三、评审工作流程
1.评审准备工作
1)精装修交付项目应在编制“项目工程管理规划”文件时,设定实施“交付样板房”的工作计划,并按此计划安排工作。
2)区域公司品质管理部门应定期跟踪“交付样板房”的施工进展,在计划进行“交付样板房评审”工作的前15日,应邮件通知参加评审工作的各方人员。
2. “重点项目”的精装修交付样板房评审工作流程
1)启动会议
由区域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会议,介绍项目定位、精装修房配置标准、合同约定标准等项目信息。
由于部门、人员较多,由区域公司品质管理部讲解评审工作要求、安排现场评审分组。
2)现场查验
集团项目管理部、集团设计研发部、集团销售管理部、区域品质管理部、区域设计部门、区域销售部门、区域成本部门,对交付样板房的工程质量和功能进行专业检查。
现场检查的内容,参照附件1“融创集团“精装修交付样板房评审”现场检查内容”。
3)评审会议
现场查验后,由区域公司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会议,各方梳理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区域公司品质管理部根据各方意见,就评审给出是否通过的结论,并负责出具会议纪要。
4)评审文件签批、报备
会后,由区域品质管理部门负责填写“融创集团精装修交付样板房评审表”(附件2),报送区域公司总经理签字后归档,同时抄报集团。
3.“非重点项目”精装修交付样板房评审工作,参照“重点项目”工作方式。具体管理细则由区域公司自行制定。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集团项目管理部联系。
集团项目管理部
2014-2-25
附件1:融创集团“精装修交付样板房评审”现场检查内容
附件2:融创集团精装修交付样板房评审意见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