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现场人员应急职责
1.驾驶员
(1)负责做好防次生事故(车辆漏油、漏气、着火)等措施。
(2)积极组织营救伤员。及时联系医疗、消防部门施救,向交警部门、保险公司等报警,负责保护现场。
(3)汇报工区汽车班班长和安全员,并保护现场。
2.乘坐人员
(1)协同驾驶员开展伤员救治工作。
(2)及时向工区主管副主任汇报事故情况。
(3)当驾驶员伤亡时,履行驾驶员职责。
二、现场应急处置
1.现场应具备条件
(1)联系电话:
消防报警:119 医疗救护:120
(2)灭火器、千斤顶、牵引绳、安全警示标志等工器具。
(3)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时,需携带急救箱及药品、照明工具,牵引绳等应急救援物品。
2.现场应急处置程序措施
(1)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立即停车,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双闪警示灯,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危险警告标志,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尾灯;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
(2)检查人事故现场员伤亡和车辆损坏情况,造成人身伤亡的,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122”、“120”报警电话向交警报警和请求医疗救护,
(3)事故造成车辆燃烧时,应迅速确认火源,立即救火,并做好预防爆炸的安全措施,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注意事项
1.在伤员救治和转移过程中,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伤员伤情。
2.如果伤势较重,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如无过往车辆或救护车,也可动用肇事车将伤员送医院抢救,但要做好标记,并要留人员看护现场。
3.发生交通事故时要记录肇事车辆、肇事司机等信息,保护好事故现场,条件允许时需并用手机、相机等设备对现场拍照,依法合规配合做好事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