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船舶的概念
(一)船舶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船舶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公务的船舶和20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上述船舶包括船舶属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所适用的船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可航性,即在海上及与海相通水面或水中,具有自航能力的海船或海上移动装置;
2﹑总吨位在20吨以上的船舶;总吨位是指船上所有围蔽空间以100立方英尺为一个吨位的丈量总和。
3﹑该船舶为商业或民用目的,军事的﹑公务的船舶不适用本法。 从以上船舶定义看,评估师所涉及的船舶评估大大超出这个范畴。笔者认为评估船舶其定义应为:凡在水上用于交通、运输、捕鱼、科研、港口码头服务和作战等的运载工具均称为船舶。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检规定标准,并取得相关证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船舶的特征
1﹑船舶的不动产性
从民法原理来看,船舶是可以移动的物,应属于动产法。商然而,由于船舶本身和航海的一些特点,船舶又具有不动产的特征法。
船舶的不动产性主要表现在船舶所有权及抵押权均以登记为对抗要件,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13条规定:“设定船舶抵押权,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共同向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权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船舶是合成物
船舶是由本体﹑设备与属具等物结合而成的合成物。依民法中有关“主物的处分及于从物”的原则,船舶的处分也应及于船舶设备及属具,但该原则可以通过约定加以,如约定其处分不及于从物等
3﹑船舶的人格化
船舶的人格化首先表现为船舶国籍的规定法。船舶要取得航行权,必须经过登记,并悬挂该国国旗,这样在海上航行时,便知道该船属于何国了。
船舶的人格化还体现在英美法系的对物诉讼中。船舶被认为是具有一定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实体,具有人格法。船舶被拟人化而具有了实体的权利之后,在程序上自然的就可对该具有“人格”的物提起诉讼。当权利人无法找到船舶真正所有人时,其权利也可以得到保障
二、船体结构的型式
(一)船体的基本组成
船体结构型式与船舶的类型有关,通常船体大致可分为主船体(hull)和上层建筑(superstructure)两部分。主船体部分有船首(stem)、船中(midship)、船尾(stern);上层建筑部分有艏楼(forecastle)、桥楼(brideg)、艉楼(poop)及甲板室(deck house)。
主船体是船结构的主要部分,是由船底(ship bottom)、舷侧(ship side)、上甲板(upper deck)围成的水密空心结构。其内部空间又由水平布置的下甲板(lower deck)、沿船宽方向垂直布置的横舱壁(transverse bulkhead)和沿船长方向垂直布置的纵舱壁(longitudinal bulkhead)分隔成许多舱室。货船上通常有货舱、机舱、艏尖舱和艉尖舱等舱室。艏、艉端的横舱壁也叫艏尖舱舱壁(forepeak bulkhead)(或防撞舱壁)和艉尖舱舱壁(afterpeak bulkhead)。
(二)组成主船体的板架
主船体是由若干个板架结构组成的长箱形结构,如甲板板架、舷侧板架、船底板架和舱壁板架等。各个板架相互连接,互相支持,使整个主船体构成坚固的空心水密建筑物。
板架结构通常由板和纵横交叉的骨材和桁材组成。较小骨材间距小、数量多,较大的桁材间距大、数量少。船体结构中的板有平直班、弯曲板和折边板等;骨材常采用扁钢、球扁钢、角钢等;桁材常采用组合T型材或用折边板。
(三)板架结构的骨架型式
板架结构根据骨材布置的方向,可分为纵骨架式、横骨架式和混合骨架式三种类型。
1.纵骨架式 数目多而间距小的骨材沿船长方向布置。其优点是多数骨材纵向布置,骨材参与船梁抵抗纵向弯曲的有效面积,提高了船梁的纵向抗弯能力,增加了船体的总纵强度。同时由于纵向骨材布置较密,可以提高板对总纵弯曲压缩力作用时的稳定性,因而相应地可以减小板的厚度,减轻结构重力。缺点是施工比较麻烦。
2.横骨架式 数目多而间距小的骨材沿船宽方向布置。其优点是多数骨材横向布置,横向强度较好,施工比较方便,建造成本低。缺点是在同样受力情况下,外板和甲板的厚度比纵骨架式的大,结构质量较大。
3.混合骨架式 纵横方向的骨材相差不多,间距接近相等。这种骨架式除了特殊场合,一般很少用到。
(四)船体结构的骨架型式
根据强度和使用要求,船的船体结构可采用纵骨架式板架和横骨架式板架的单一或组合型式,因此,船体结构的骨架型式分为三种。
1.单一横骨架式船体结构 是指上甲板、船底和舷侧均为横骨架式板架结构的船体结构型式。对总纵强度要求不高的一些小型船舶和内河船多为此种结构型式。
2.单一纵骨架式船体结构 是指上甲板、船底和舷侧均为纵骨架式板架结构的船体结构型式。对总纵强度要求较高的军舰、大型油船及其他大型远洋货船等采用此种结构型式。
3.纵横混合骨架式船体结构 是指上甲板和船底采用纵骨架式板架结构,而舷侧和下层甲板采用横骨架式板架结构的船体结构型式。杂货船、散货船等大中型船上多采用此种型式。
(一)船舶分类的方法
现代船舶是为交通运输、港口建设、渔业生产和科研勘测等服务的,随着工业的发展,船舶服务面的扩大,船舶也日趋专业化。不同的部门对船舶有不同的要求,使用权船舶的航行区域、航行状态、推进方式、动力装置、造船材料和用途等到方面也各不同,因而船舶种类繁多,而这些船舶在船型上、构造上、运用性能上和设备上又各有特点。
1、船舶的航行区域:船舶按航行区域可分为海洋船、港湾船舶和内河船舶三种。
2、船舶航行的状态:船舶按航行状态可归纳为浮行、滑行、腾空航行三种。 3、推进方式:船舶按行进方式可分为原始的撑篙、划桨、摇橹等人力推进的船舶和风力推进的帆船;机械推进的明轮船,喷水船、螺旋桨船、以及空气推进船等。
4、动力装置:船舶按动力装置的种类可分为蒸汽机船、内燃机船、电力推进船和核动力装置船。
(二)船舶的分类
由于船舶的发展,现代船舶的种类很多,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法,如按船体材料分,有木船、钢船、水泥船和玻璃钢船等;按航行区域分,有远洋船、近洋船、沿海船和内河船等;按动力装置分,有蒸汽机船、内燃机船、汽轮机船、电动船和核动力船等;按推进方式分,有明轮船、螺旋桨船、平旋推进器船和风帆助航船等;按航行方式分,有自航船和非自航船;按航行状态分,有排水型和非排水型船。而最能说明船舶特征的是按照船舶的用途来分类,首先可分为军用和民用两大类。
(三)民用船舶的分类:
运输船---客船、客货船、货船(杂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滚装船、载驳船、油船、液化气体船、冷藏船等)、渡船、驳船等。
工程船---挖泥船、起重船、浮船坞、救捞船、布设船(布缆船、敷管船等)、打桩船。
渔业船---网类渔船(拖网渔船、围网渔船、刺网渔船等)、钓类鱼船、捕鲸船、渔业加工船、渔业调查船、冷藏运输船等。
港务船---破冰船、引航船、消防船、供应船、交通船、工作船(测量船船、航标船等)、浮油回收船等。
海洋开发船---海洋调查船、深潜器(艇)、钻井船、钻井平台等。
拖船和推船---海洋拖船、港作拖船、内河拖船、海洋拖船、内河拖船等。
灯标发展中的高速船艇---水翼艇(划水式水翼艇、全浸式水翼艇)、气垫船(全浮式气垫船、侧壁式气垫船)、冲翼艇、半潜式小水面艇、穿浪船等。
(四)军用舰艇的分类:
水面战斗舰艇——航空母舰、直升机母舰、战列舰、巡洋舰,驱逐舰、护卫舰、导弹艇、鱼雷艇、猎潜艇、护卫艇等。
水中战斗舰艇——攻击型潜艇(柴油机动力、电动机动力)、战略导弹潜艇(常规动力、核动力)。
特种战斗舰船——两栖舰艇(两栖指挥舰、两栖攻击舰、船坞登陆舰、两栖船坞运输舰、坦克登陆舰、两栖货船、车辆人员登陆艇、通用登陆艇)、布雷舰艇、扫雷舰艇、猎雷艇。
辅助舰艇——后支援船(运输船、舰队补给船、供应维修船、卫生勤务船、捞雷船)、海上救助船(近岸救助船、远洋救助船、潜艇救助船、破冰船)、情报支援船(海洋调查船、
侦察船、通讯船、测量船)、试验训练船(导弹靶船、导弹测量船、兵器试验船、海军训练船),港务支援船(港口建设船、港口作业船、港口勤务船等,这类船同民用船如勘探船、打桩船、起重船、驳船、拖船、挖泥船、交通船、引水船、供水船、航标船、灯船、消防船、浮船坞等)。
四、船舶评估目的及方法简介
(一)评估目的
确认待估船舶资产的实有价值,为委托方组建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方法简介
资产评估方法是注册评估师评估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熟知、理解和恰当使用资产评估方法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企(2004)20号文)》第三章第十五条“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的规定。应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1、市场法---就是指在市场上选择若干相同或近似的资产作为参照,通过比较被评估资产与市场上出售类似资产的异同,并将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必要调整,再综合分析各项调整因素,从而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或称市场价格比较法。其基本计算公式:
P=P,×A×B×C×D
P=资产评估值;P,-参照物价值;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C--区域因素修正系数;D--个别因素修正系数。
2、成本法---就是指按照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即重置成本),扣减其现时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或称重置成本法。其计算公式:
P=RC-Dp-DF-DE
P-资产评估值;RC-重置成本;Dp-实体性贬值;DF -功能性贬值;DE -经济性贬值。
3、收益法---也称收益现值法,就是通过计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剩余寿命期间)的预期收益,按照适宜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值,然后累加求和,借以得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或称收益现值法或收益还原法。其基本计算公式:
P--评估值;
Rt--预测的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收益额,当收益期无限时,t为无穷大; r--折现率,其实质上是一种投资回报率。
当收益期有限时,评估值=未来收益期内各期的收益现值之和+期末资产剩余净现值。即:
P----评估值;
Rt----预测的未来第t个收益期的收益额,收益期有限; En---期末资产净值; r--折现率。
(三)评估方法适用条件
1、市场法----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资产公开交易市场;参照物及其与被评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资料是可搜集到的,存在着几个以上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物;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并且可以量化。
2、成本法----应当具备有可利用的历史资料;形成资产价值的耗费是必须的;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
3、收益法----被评估对象必须是经营性资产,并具备持续经营的条件,剩余经济寿命显著;必须是能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期望收益的单项或整体资产;资产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也必须定能用货币衡量的;能提供服务或用途,满足资产所有者经营上期望的收益。
(四)本次评估方法的确定
船舶资产是航运业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具有价值大、结构形式复杂、船形多样等特点。按照上述评估方法与各评估方法适用特点,注册评估师根据本次评估船舶的特定目的,以及资产持续使用的假设前提,则采用成本法(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基本公式是: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重置全价=造船成本+税金+资金成本+利润
五、船舶评估过程介绍
(一)待评估船舶资产基本情况概述
(1)船舶基本要素
船发号,所有权证:3303070000xx号,建成于2005年08月16日。建造地点为xx市船舶修造厂;船总长:60米,船长56米,型宽12米,型深3.4米;总吨位:598吨,净吨位:334吨;满载吃水2.8米,空载吃水0.560米;结构型式为横骨架式;适航区:A、B、C级。主机型号6160A-12柴油机2台,功率为272千瓦,螺旋浆推进器2台;船体为钢质的普通货船。
(2)船舶机械设备简述(略)
(3)船舶权属证件(略)
(二)采用分类法评估技术说明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本次评估船舶,所需的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各种零部件上千种,按分项分类计算。注册评估师则采用分类法,按几大类别分别计算。
以下按类别分别计算:
1、材料费
材料费主要包含钢材(板材、型材、管材)、木材、焊料、油漆、电缆、有色金属、铸锻件、装修材料、绝缘材料、建材等。主要材料的数量按设计施工图中的材料清单的数量为准,辅助材料费照材料费和设备费的一定比例,根据现行市场价格确定。
材料费=∑(材料数量×市场交易单价)+(各材料汇总金额+设备费)×辅助材料费占8%
⑴板材160.32吨×5450元=873,744元; ⑵型材53.44吨×4250元=227,120元
⑶有色金属材料3.20吨×5400元=17,314.56元; ⑷铸锻材料8.016吨×7500元=60,120元 ⑸油漆2.8吨×5500元/吨=15,400元; ⑹电缆0.8吨×4350元/吨=3,480元
⑺装修材料40,000元;⑻绝缘材料30,000元; ⑼辅助材料5,000元; ⑽其他6,000元
以上原材料及辅助材料要需量是注册评估师现场测算与计算。并根据建造一艘同内型船舶所必须的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设计图纸计算的数量并依据评估基准日,这些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的市场价格计算而得。以上材料费合计为:1,278,178.56元。
2、设备费
根据船舶设备清单,通过武汉、广州、南京、舟山等地市场询价,经过分析比较市场公允价格,最终确定设备重置价值是:
1机设备205,000元;⑵舾装设备216,000元;⑶电气设备,500元 确定设备费为:485,500元
3、属具备品费
根据属具备品清单,通过市场询价,最终确定设备重置价值是:68,500元。
4、总工时及劳务费
根据同类船舶调查分析,该类型的船舶耗工时和人工费标准,则劳务费152,500元。
5、生产专项费
生产专项费按造船实际,一般占有关费的8%--12%左右,本次评估按材料费、设备费、属具备品费、劳务费之和的10%计算,其生产专项费为198,467.85元
造船成本
1,278,178.56+485,500+68,500+152,500+198,467.85=2,183,146.41元 6、税金
按照税法规定和船舶估价增值部分的17%计算税金,经评估师调查和查询了解一般造船舶的增值额约为造船成本的15%—25%。本案例按造船成本的20%比例计算,即是74,226.98元。
7、利润
根据调查造船业2001年至2007年全行业平均利润率5-10%,因此,取造船成本的7%计算,则造船利润为152,820.25元。
船舶造价=2,183,146.41+74,226.98+152,820.25=2,410,193.元
8、船舶造价系数调整
因本次评估不是国外制造船舶,不需对船舶造价进行调整。如是国外建造应按3—6%系数进行调增船舶造价。
9、资金成本
按基准日银行两年期贷款利率,即年利率6.57%,建造期为二年,假设资金均匀投入,计算利率为
2,410,193.×6.57%÷2=79,174.86元 则本次评估船舶重置全价为:
2,183,146.41+74,226.98+152,820.25+79,174.86=2,4,368.50元
(2)成新率的确定 1、年限法确定成新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规定船舶使用年限30-33年。本次评估取30年。 成新率=(1-已使年限/已使年限+尚可使用年)
=(1-2/2+28)×100%=93.33%
2、技术鉴定法确定成新率
现场技术鉴定,从设备的状态、外观、功能、精确度和保养等因素,经评估人员现场确定该设备成新率为92%,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确定成新率的权重为60%,经济使用寿命成新率的权重为40%。 3、综合成新率确定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技术鉴定成新率×60% 综合成新率=90.25%×60%+93.33%×40%=91.48%≈91% 据以上计算,本次待评估船舶的综合成新率确定为91% (3)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船舶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2,4,368.50元×91%=2,265,325元
三)采用型船换算法评估技术说明
P=KLBD
式中:P--------评估现值;
L--------船舶的垂线间长;
B--------船舶的型宽;
D--------船舶的型深;
K--------造价系数(评估基准日型船每立方造价x万元/m3)。 造价系数应为评估基准日型船每立方造价万元/m3。型船就是与被评估船在主要方面相同、主尺度相近的船舶。通过市场调查,查阅船舶网站现已知新建普通货船,其垂线间长60m,型宽12m,型深3.6m,造价260万元。试对被评估船舶现行造价进行估算。
60m×12m×3.6=2592m3 60m×12m×3.4=2448m3
260÷2592×2448=2,455,555.56×91%=2,234,555.56元≈2,234,555元 综上两种计算方法加权平均求得被评估船舶在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公允价值为:
(2,265,325元+2,234,555元)÷2=2,249,940元
在实际评估中还有市场法和收益法,这就根据评估船舶不同类型不同船舶,不同评估目的选择不同的评估方法。
(四)评估结论
本次委托评估船舶资产,经测算、分析、估价其评估值为(人民币):贰佰贰拾肆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2,249,940元)。
六、在评估中特别注意事项 (一)评估要注意船舶核定的航区
按照我国现行规定,船舶作业一般航区分为A B C三级,依据水流流速情况,又划分为急流航段,即J级航段。因船舶航区级别不同,不能到远洋航区作业,营运时受到,必然影响到经济效益,因此,评估师在评估船舶时一定弄清核准待评估船舶的航区。
(二)核准船舶的各种证书是否齐全及有效期
因我国船舶的各种证书较多,首先核查证书是否齐全,再次检查证书的有效期,待评估船舶是否处于有效期内,这是船舶适航的一种标志,也同时是证明有足够的安全保障,海上航行与作业会危及到人命安全,这是十分重要的。
(三)属具配备是否齐全
对于船舶必须配有一定数量备用属具,否则,于遇上特殊情况就无法处理。因此,每艘船舶都应按规定配齐属具,以保证航行作业的绝对安全。
(四)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结论,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特定评估目的条件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委托评估资产的现行重置价格,但没有考虑委托评估资产将来可能出现承担其他目的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到国家宏观经济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2)本评估报告及其结论仅适用于该特定目的、特定的条件;而不对除委托人之外第三者使用本报告或将本报告用作上述目的之外的用途负责。
(3)本评估报告结论是对委托现有资产实际价值进行估价评定,提供评估基准日之时的公允市场价值量。
(4)本评估报告所称“评估值”,依据评估对象其用途不变,在基准日特定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本报告所列明之目的而提出的公允市场价值意见。
(5)本评估结论十二个月内有效。当评估目的在有效期内实用时,要以评估结论作为底价或作价依据。超过本有效期限内,须重新进行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