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赫章县XXX煤矿制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第一篇 证照
1、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3、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或职业卫生安全许证(待办)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二篇 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2、生产工艺流程
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4、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分布
第三篇 职业卫生培训(待培训)
1、培训资料
第四篇 职业卫生档案
1、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2、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4、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文件
5、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8、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9、操作堆积
第五篇 职业卫生执行档案
1、监管部门开据的监督文书(监督笔录、询问笔录、监督意见书等文书)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卫生行政部门出据建设项目预防性审查认可书等文书。
3、职业危害因素测评价材料。
第一篇
证照
(1)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
(3)组织管理机构设置文件
(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或职业卫生许可证(待办)
注:要求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篇
企业概况
(1)企业基本情况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概况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位于贵州赫章县境内,紧邻野马川镇,行政区划属赫章县野马川镇管辖。我矿由原水井湾煤矿和大田煤矿整合而成,矿区开采面积1.2512平方公里。整合后年设计产量15万吨,我矿现在建井期间,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尘技术规范,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04°51′00″~104°52′22″,北纬27°07′42″~27°07′49″,距赫章县野马川镇北2km,西距赫章县县城约19km,距水大铁路支线线二塘火车站约65km,距毕节市约63km,在326国道西南方向,有简易公路相通,交通较为方便。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07年10月10日颁发的贵州省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731670;开采深度由1650米—1000米,煤矿设立了监测监控系统、给水、排水、通风系统,消防洒水系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通风降尘系统,粉尘防尘系统,防尘措施等。
(2)生产工艺流程
掘进——支护——爆破——出碴——井下运输提升——装车
(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采掘(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粉尘、噪声)
(4)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及分布
A、工艺分布
采掘(60人)——瓦检员(9人)——井下电钳工(4人)——安全员(9人)——绞车工(15人)——监测监控(3人)——矿级管理人员(5人)
第三篇
职业卫生培训
一、培训资料
(一)名词介绍
1、法:是立法委员会起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用于规范人们行为或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是国家机器的具体实施手段。
2、职业卫生:是以《职业病防治法》为监管平台,督促用人单位采取预防、控制和消除措施、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和劳动力的可地续发展。
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具有不可治疗或难治疗的特点。
4、职业危害因素: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5、职业禁忌:指劳动者在从事特定的职业或者接触特定的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导致原有自身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的疾病的个人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二)职业卫生的监管范围:存在企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不包括行政单位和。
(三)职业病的管理。
1、职业病:是按目录进行管理,一共有115种,加上在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的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在排除其他致病因素后,应当诊断为职业病。命名为职业性+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病。
2、法定职业病和非法定职业病的鉴别
(四)职业病防治法的维权
《职业病防治法》是一部维权法,主张谁造成危害、谁治理、谁负责。劳动者应以下权益:1知情权 2、拒绝权 3、要求职业卫生知识培训的权 4、要求诊、疗、康复服务权 5、索要防护用品权 6、索要本人健康监护档案权 7、要求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权 8、赔偿权 9、参与决策权 10、检举控告权。
(五)职业病的诊断
1、位的资质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b、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资质人证证书
2、人员资质a、执业医师资格 b、职业病诊断资格
3、诊断因素a、职业史 b、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c、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4、诊断原则
三人以上(单数)有职业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并共同签名,经诊断结构审核盖章。
(六)职业病的鉴定
1、鉴定制度,职业病实行二级终极鉴定制
2、申请程序
(1)申请,矛盾双方对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认为有偏差的,不信服诊断结论的,向争议方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佐证材料。
(2)材料移交,争议方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将提交的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移交地区卫生行政部门。
(3)鉴定委员会的组成,地区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并将抽取的专家书面告知争议双方。抽取的专家为单数,依法实行回避原则。
(七)劳动者的健康监护
健康监护包括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1、职业健康检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2、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3、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
(1)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有毒有然的作业
(2)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有危害的职业。
(3)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4)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八)车浪水井湾煤矿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的危害
1、职业危害因素
瓦斯、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噪声、煤与瓦斯突出。
2、其他尘肺、煤粉尘肺、金属粉尘肺、中暑、听力下降和职业性耳聋、震动病、一氧化碳中毒等。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
a、一氧化碳,加强通风,个人配带防尘口罩减少吸入。
b、煤粉尘,采取洒水防尘,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个人佩戴防尘口罩减少吸入。
c、瓦斯,加强通风、瓦斯抽放管理,对掘进头采用局扇风机通风措施个人佩戴口罩减少吸入。
d、二氧化碳,采用通风稀释,降低二氧化碳的浓度,减少排出,个人佩戴防尘口罩。
e、噪声,进行技术革新减少噪声量,个人佩戴耳塞。
f、煤与瓦斯突出,防突人员加强防突工作的检查,保证煤矿开采工人的安全。
(九)发病情况介绍
(十)事故介绍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第四篇
职业卫生档案
一、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卫生部第23号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示》的规定,为抓好我公司(厂或矿)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工的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规范职工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禁忌管理
不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工作;不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安排孕感人肺腑、哺乳期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职工从事所禁忌的作业;职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按正常出勤处理。
(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招收新职工时必须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体检,根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体检结果进行新职工的安置,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三)在岗期间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周期和体检项目进行职业性健康体检,发现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并妥善处理现疑似和确诊职业病病人。
(四)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体检
职工退休或者是其他原因和我矿解除合同时,必须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职工本人的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交给本人,其健康监护档案原件按档案管理规定的保存年限进地保存。
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7 月 1日
二、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因素,粉尘、噪声、瓦斯、一氧化碳等是我矿生产中的主要污染源,也是生产过程中难以避免和排除的主要危害因素,为了降低粉尘、噪声和瓦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因素的治理措施
1、合理布局本矿井下,加强防尘洒水、瓦斯抽放、通风等。
2、对粉尘浓度、噪声超标的各工作场所,尽可能地利用现有条件,通过技术改进,以达到吸尘、吸单目的,尽可能地减少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
3、对产生粉尘的工作场所采用湿式作业或安装吸尘装置,以达到除尘的目的。
4、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职业病防护措施
1、要求噪声超标的各工作场所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护耳器,以防止噪声对听力的损伤。要求井下粉尘浓度超标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登载防尘口罩,以减少工人粉尘的吸入,有效的防治尘肺病。
2、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好防护用具用品(如防护面具、自救器、工作服、手套、胶靴等),保护好接触者健康不受职业危害因素的损害。
3、供销部门对所购进的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护标准,严把采购验收关。
4、煤矿发放防护用品时实行签领制,保证防护用品发入到职工手里。
5、职工(包括农民工、合同工)在岗期间,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性健康检查。职工(包括农民合同工)在上岗前和离岗时,均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禁止上岗,不按规定进行离岗时职业性健康体验,不办理离岗手续。
6、职业病防治部门必须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
7、发现有职业危害隐患存在时,当事人必须立即向职业卫生主管部门或分管领导报告。当事人不报告的、或接报告人不在第一时作出处置的,按造成事故责任人论处。
3、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职工本人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
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07月 01日
三、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法人目标管理责任制
为住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生、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劳动力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创建和谐毕节做出本企业应尽的贡献。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防治目标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力争全矿无职业病和职业中毒发生。
2、积极主动地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我矿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3、努力提高设备技术性能、创造条件进行技术革新、优化工作环境,使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总体上不超过国家标准。
4、严格执行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职工职业环境安全并达到相关要求。
5、对有毒有害因素超标的作业场所,采取有效措施或者技术革新,使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6、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规范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
7、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进行职业性体检,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病及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
8、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宣传力度,使企业职工全面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自觉地采取自我防护,达到减轻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二)责任:
我矿的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和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工室主任是直接责任人,专(兼)职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是主要责任人,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追究制,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最大限度的降低职业病危害,最终消灭职业病。
(三)任务
1、把职业病防治工作放在经济工作突出位置来抓,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安排;对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和效果评价,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使用。
2、正确处理生产与职业危害的关系,当生产与职业病防护工作产生矛盾时,做到先控制并消除隐患后再进行生产,确保职工在安全的生产条件下从事作业活动;
3、高度重视职业病的防治工作,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在宣传、组织、制度、经费等方面得到有效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防护意识。
4、充分发挥本矿职业病防治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认真开展职业卫生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严格按照“无安全规程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发生的各类事故。
5、处理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完成主管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企业职业病防治管理目标的实现。
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7月1日
四、车浪水井湾煤矿文件
车浪水井湾煤矿(13)号
关于成立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决定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成立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由以下(7)人组成:
组长:付祖金(法人代表)
成员:曹建新、李永茂、谢建明、付誉、罗倩、顾永成
(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业病防治的工作。
1、主任由曹建新担任,负责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工作,拟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包括职业病危害场所防护设施的安装、维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发放及职业病危害场所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等,并纳入每年的经费预算)。
2、成员由付誉、李永茂等组成,负责配合协助主任工作。
3、罗倩为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有关职业病防治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工作,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一人一档)。拟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章制度,并协助主任搞好其他职业病防治的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提醒领导小组提前安排职业病防治的相关工作
(如:每年上岗前、在岗期、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等)。
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7月 1日
报:当地卫生监督所、单位主管部门
五、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使劳动者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对生产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如:灰尘、噪声、一氧化碳等)的作业场所,进行定期监测与评价,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设备的监测评价:
每年根据生产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每年至少检测一次),依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对生产职业危害因素超标的设备,进行分析评价,制定整改措施,使之逐步达到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对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维护后,通过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后才投入生产使用。
(二)工作场所有害物质的监测评价;
由于工作场所的有害物质直接影响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我单
位将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至少每年一次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依据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据的检测报告,对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场所,进行分析评价,制定防治计划和采取防治措施。
(三)职工身体健康检查及评价:
本单位按生产职业性有毒有害因素的类别,按照规定的体检周期组织接触有毒有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同时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监护档案,评价本单位职工健康状况。
六、车浪水井湾煤矿急性职业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预案。
1、成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处理小组
(1)、法人任组长,负责事故处理的总调度。
(2)成员:分管生产,安全的负责人,办工室负责人,生产安全科科长,后勤科科长,工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协调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保障措施:
(1)法人为职业危害制度处理的总负责人,法人不在时由分管生产,安全的负职负责。
(2)办公室、工会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向有关能部门报告。
(3)生产安全科组织进行职业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科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5)后勤科负责抢救时所需物资的及时供给。
3、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产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停止导致职业危害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七、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
为了预防,控制和削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防治目标
1、力求作业场所粉尘、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等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力求不发生各种有害因素导致职业病。
2、办求不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尽最大努力抢救中毒病人,力求不发生死亡病例。
二、防治措施
1、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工室,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护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使之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按时发放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害作业场所的岗位津贴。
3、发现设备及防护措施出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4、制定各车间、工段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
三、工作安排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待定
内容:《中华人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规,粉尘、噪声,高温等物理性、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预防。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考试试题等将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
(1)上岗前:统一招进的人员,请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体检
(2)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待定
地点:某某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待定)
人员:各车间人员名册。
总结:总结材料入档备查。
3、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
根据本单位生产安排淡手时对仪器设备扩防护设施的维护的检修。
4、有害因素的检测,九月份请某某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和评价:
四、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1、培训:需要多少元。(待定)
2、职业性健康检查需要多少元。(待定)
3、有害因素的监测,需要多少元。(待定)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需要多少元。(待定)
5、仪器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护,需要多少元。(待定)
总计:今年所需防治多少元。(待定)
八、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强本单位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为职工创造一个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和工作环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防治目标:
1、摸清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情况,为今后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2、明确职责,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力求作业场所粉尘、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等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务求不发生死亡病例。
二、工作职责:
1、企业法人:法保负总责。
2、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全职卫生管理档案。
(1)、工作经费:依据职业病防治计划,预算本年度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开成材料上报审批。
(2)、摸清本单位职业病的危害基本情况:总工人数,各车间工种接触何种有害物质的人数;产生有害物质的名称及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如何。
(3)组织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
(4)督促劳动防护用品及有害作业场所岗位津贴物的发放。
(5)组织人员对设备及防护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
(6)督促各车间、 工段制定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3、工会职责:督促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凋并督促解决。
三、方法步骤:由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实施。
1、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时间:待定
内容:《中华人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尘肺病防治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规,粉尘、噪声,高温等物理性、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及预防。
小结材料:包括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内容,考试试题等装入相应的档案备查。
2、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
(1)上岗前;统一招进的人员,请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体检。
(2)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时间:待定
九,操作规程
注:各用人单位自行拟订(待定)
赫章县野马川镇水井湾煤矿
职
业
病
防
治
措
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措施
为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5条规定,特制定本措施。
一、成立职业病管理机构
组 长:付祖金
副组长:曹建新、李永茂、谢建明
组 员:付 誉、罗 倩、顾永成、曾 勇
二、管理机构责任划分
1、组长付祖金负责防治职业病的全面责任。
2、副组长曹建新负责职工劳动场所的防尘设施的安装,李永茂负责落实职工劳动场所的防尘措施,谢建明负责对职工的培训工作,教育工人,提高认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3、矿建立了警示教育室,并制定了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培训职工,教育职工、提高对防治职业病的认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四、定期发放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如防尘目镜、防尘口罩等。
五、在井下各个劳动场所,掘进工作面均安装了降尘管道和降尘喷嘴,在放炮前后进行洒水降尘。在巷道里安装了水幕,对风流进行净化,在各个转载点都安装了喷嘴组,防止煤岩尘分扬。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创造良好的劳动场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
水井湾煤字【13】号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的通知
组 长:付祖金
副组长:曹建新、李永茂、谢建明
组 员:付 誉、罗 倩、顾永成、曾 勇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7月1日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总则
一、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矿长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矿长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组织对全矿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矿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场所、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井下跟班副矿长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矿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矿范围的检查,对井下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矿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矿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矿的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经2010年7月1日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矿调度室。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付祖金
副组长:曹建新、谢建明
组员:付誉、李永茂、罗倩、曾勇、顾永成
二、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负责人:井下跟班矿长
组员:安全员、瓦检员、各班班长
三、本矿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其内设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2、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4、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6、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全厂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四、职业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
1、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2、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4、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 7月1 日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工作地点在矿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工作地点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十一、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7月1日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
2010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根据“统筹安排、量力而行”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以便集中力量及时解决严重影响职工健康、安全的问题,制定本计划。
一、依据
1、国家法规、标准及上级主管部门、管理部门的指示、要求;
2、 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3、生产工艺的改进;
4、职工的合理要求。
二、事项、实施时间、实施部门和经费预算
1、生产车间改造、生产工艺改进
2、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警示标识
3、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价
5、职业卫生宣传
6、职业卫生培训
7、职工健康监护
8、职业病人诊疗
9、 其他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制度
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
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
1、新进矿职工的培训:作业地点、班组三级教育
2、作业场所的职工调动教育:
3、矿部的职工调动教育:
4、临时工的教育
5、定期教育
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
本矿负责本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管理,在其内设专(兼)职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
一、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确保监测正常运行,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1、监测的布点
2、监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
3、监测的周期
4、监测结果的登记与报告
二、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
1、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向劳动者公布。
三、监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卫生标准时的处理
四、实施部门及经费保障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工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本矿职业病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一、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
二、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三、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四、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证者的处理。
五、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管理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一、告知的内容
1、规章制度
2、操作规程
3、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
5、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结果
二、告知的方式
三、告知的责任部门
四、考核
赫章县野马川镇水井湾煤矿职业卫生检查与奖惩制度
一、检查层次
1、由矿领导负责,职业卫生领导小组参加,每季进行一次。
2、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月一次
3、车间负责人,对本矿作业范围内,每周检查一次。
二、检查内容:
1、各职能部门、作业场所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2、作业场所现场检查:作业场所的总体卫生状况,作业场所警示标识,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落实隐患整改
四、奖惩措施
赫章县野马川镇车浪水井湾煤矿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可参照: 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监管危化字[2004]43号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
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二、应急处理物资与设备:
三、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1、立即停止作业,封存造成中毒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对中毒立即移到安全处,进行应急处理,报告医院抢救。
3、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现场人员,组织泄险,现场急救人员必须佩戴必需的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牺牲。
四、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与处理
有害气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1.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一般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要求参照本导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名录》
《剧毒化学品目录》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
《重大危险源辨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3.名词解释
3.1危险化学品
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
3.2危险化学品事故
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
3.3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
3.4重大危险源
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3.5危险目标
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
3.6预案
指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3.7分类
指对因危险化学品种类不同或同一种危险化学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8分级
指对同一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
4.编制要求
(1)分类、分级制定预案内容;
(2)上一级预案的编制应以下一级预案为基础;
(3)危险化学品单位根据本导则及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内容。
5.编制内容
5.1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单位的地址、经济性质、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道路等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运输车辆情况及主要的运输产品、运量、运地、行车路线等内容。
5.2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5.2.1危险目标的确定
可选择对以下材料辨识的事故类别、综合分析的危害程度,确定危险目标:
⑴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装置、设施现状的安全评价报告;
⑵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
⑷重大危险源辨识结果;
⑸其他。
5.2.2根据确定的危险目标,明确其危险特性及对周边的影响
5.3危险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的设备、器材及其分布
5.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
5.4.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级别设置分级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5.4.2组成人员
⑴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
⑵现场指挥人。
5.4.3主要职责
⑴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
⑶确定现场指挥人员;
⑷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
⑸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⑹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⑺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⑻接受的指令和调动;
⑼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⑽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5.5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24小时有效的报警装置;
⑵24小时有效的内部、外部通讯联络手段;
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员报警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的方式、方法。
5.6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处理措施
⑴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⑵根据安全运输卡提供的应急措施及与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联系后获得的信息而采取的应急措施。
5.7人员紧急疏散、撤离
依据对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场所、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事故现场人员清点,撤离的方式、方法;
⑵非事故现场人员紧急疏散的方式、方法;
⑶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的报告;
⑷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人员疏散的方式、方法。
5.8危险区的隔离
依据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害程度级别,确定以下内容:
⑴危险区的设定;
⑵事故现场隔离区的划定方式、方法;
⑶事故现场隔离方法;
⑷事故现场周边区域的道路隔离或交通疏导办法。
5.9检测、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依据有关国家标准和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检测的方式、方法及检测人员防护、监护措施;
⑵抢险、救援方式、方法及人员的防护、监护措施;
⑶现场实时监测及异常情况下抢险人员的撤离条件、方法;
⑷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
⑸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
⑹事故可能扩大后的应急措施。
5.10受伤人员现场救护、救治与医院救治
依据事故分类、分级,附近疾病控制与医疗救治机构的设置和处理能力,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⑴接触人群检伤分类方案及执行人员;
⑵依据检伤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现场紧急抢救方案;
⑶接触者医学观察方案;
⑷患者转运及转运中的救治方案;
⑸患者治疗方案;
⑹入院前和医院救治机构确定及处置方案;
⑺信息、药物、器材储备信息。
5.11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
5.11.1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5.11.2明确事故现场洗消工作的负责人和专业队伍
5.12应急救援保障
5.12.1内部保障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确定应急队伍,包括抢修、现场救护、医疗、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讯、供应、运输、后勤等人员;
⑵消防设施配置图、工艺流程图、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周围地区图、气象资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互救信息等存放地点、保管人;
⑶应急通信系统;
⑷应急电源、照明;
⑸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
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
⑺保障制度目录
①责任制;
②值班制度;
③培训制度;
④危险化学品运输单位检查运输车辆实际运行制度(包括行驶时间、路线,停车地点等内容);
⑤应急救援装备、物资、药品等检查、维护制度(包括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消防设备、器材及人员防护装备检查、维护);
⑥安全运输卡制度(安全运输卡包括运输的危险化学品性质、危害性、应急措施、注意事项及本单位、生产厂家、托运方应急联系电话等内容。每种危险化学品一张卡片;每次运输前,运输单位向驾驶员、押运员告之安全运输卡上有关内容,并将安全卡交驾驶员、押运员各一份);
⑦演练制度。
5.12.2外部救援
依据对外部应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单位互助的方式;
⑵请求协调应急救援力量;
⑶应急救援信息咨询;
⑷专家信息。
5.13预案分级响应条件
依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的级别和从业人员的评估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现场情况分析结果,设定预案的启动条件。
5.14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5.14.1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5.14.2通知本单位相关部门、周边社区及人员事故危险已解除
5.15应急培训计划
依据对从业人员能力的评估和社区或周边人员素质的分析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
⑵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
⑶社区或周边人员应急响应知识的宣传。
5.16演练计划
依据现有资源的评估结果,确定以下内容:
⑴演练准备;
⑵演练范围与频次;
⑶演练组织。
5.17附件
⑴组织机构名单;
⑵值班联系电话;
⑶组织应急救援有关人员联系电话;
⑷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⑸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⑹有关部门联系电话;
⑺本单位平面布置图;
⑻消防设施配置图;
⑼周边区域道路交通示意图和疏散路线、交通管制示意图;
⑽周边区域的单位、社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图及有关联系方式,供水、供电单位的联系方式;
⑾保障制度。
6.编制步骤
6.1编制准备
(1)成立预案编制小组;
(2)制定编制计划;
(3)收集资料;
(4)初始评估;
(5)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6)能力与资源评估。
6.2编写预案
6.3审定、实施
6.4适时修订预案
7.预案编制的格式及要求
7.1格式
7.1.1封面
标题、单位名称、预案编号、实施日期、签发人(签字)、公章。
7.1.2目录
7.1.3引言、概况
7.1.4术语、符号和代号
7.1.5预案内容
7.1.6附录
7.1.7附加说明
7.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
(2)正文采用仿宋4号字;
(3)打印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