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同意转让股权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由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参加,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周增荣将拥有本公司55%的55万元股权转让给陈庆照。
2、同意周增荣将拥有本公司15%的15万元股权转让给俞飞。
3、同意陆勇骅将拥有本公司10%的10万元股权转让给杨涛。
4、同意周增荣将拥有本公司20%的20万元股权转让给林施。
5、股东转让股权后,本公司的最新股本结构如下:
陈庆照,出资额55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5%;
杨涛,出资额1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10 %;
林施,出资额20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20 %;
俞飞,出资额15万元,合占注册资本的15%。
杭州大唐拍卖有限公司股东会
自然人股东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