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有效治理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两侧路域环境脏、污、乱、差等问题,净化空域,清理视觉污染,根据XX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公路两侧路域环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政办字〔201X〕44号)精神要求,市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路两侧路域环境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结合创建文明城市、全域旅游、美丽乡村、乡村振兴战略等,通过综合整治,实现路域环境“十无”目标,全面提升公路沿线环境的洁化、绿化和美化水平,让路域环境整治成果看得见、摸得着。
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十无”目标具体为:无绿化断档、无白色污染、无倾倒垃圾、无乱堆乱占、无违章建筑、无摆摊设点、无集市贸易、无不文明和破损的户外广告、无违法违规利用公路桥下空间、无违法违规大型立柱式广告。
(二)整治原则。坚持属地管理、部门协作,公路沿线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整治范围及重点内容(一)整治范围和时限要求
1.6月30日前,以中心城区为主,包含黄XX大道、东凤大道、XX天路、XX翔路、北京路、XX滨西路、XXXX高速两侧、威青高速两侧,以及204国道、309国道、XX线东村至行村段、小莱线等两侧为近期整治重点。
2.9月30日前,全市运营的高速公路两侧、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两侧要整治到位。
(二)整治内容
1.拆除高速公路两侧的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严格执行XX市关于全市高速公路两侧大型广告专项整治要求,全部拆除、整治违法违规设置、存在安全隐患及手续到期的高速公路两侧大型立柱式户外广告。
责任单位: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以内的由市公路局负责;高速公路两侧隔离栅以外的由各辖区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牵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路局、市等部门配合。
2.排查清理不文明和破损的户外广告。立即组织对市区城市出入口、人员密集区、旅游景区范围内公路两侧影响城市容貌和形象的户外广告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时刻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对存在设施锈蚀、开焊、破损等问题的广告,立刻进行排查维修和粉刷;对存在画面破损、褪色以及制作简易粗劣等问题的广告,立即更换和整改。尤其是要加强对公益广告的管理维护,防止出现破损等问题,产生视觉污染。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
3.补植、增植公路两侧绿化。要充分利用雨季,对现有高速公路两侧绿化带进行高标准建设,补齐缺口断带,两侧各建30—50米绿化带;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两侧要因地制宜,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增加常绿和彩色树种,打造树种多样、色彩丰富的生态景观廊道。
责任单位:高速公路隔离栅以内的由市公路局负责;高速公路隔离栅以外、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外由市林业局、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负责。国省道、县乡公路、城市道路及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分别由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负责。
4.全面清理白色污染、倾倒垃圾、乱堆乱占以及乱排污水等行为。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两侧进行统一整治清理,做到公路用地、边沟、涵洞、立交区和穿城穿村路段公路两侧无垃圾污染、乱堆乱占、违法违规利用公路桥下空间和利用公路边沟、管道排放污水等现象。同时,进一步严格管理公路沿线居民村民野外用火行为,禁止在公路沿线烧荒烧纸、焚烧垃圾、燃放XX花、乱扔XX头等行为,及时制止查处违法焚烧、纵火行为,共同做好火情应急处置方案,保障公路通行安全。
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市、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住建局、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
5.继续整治公路两侧沿线坟地、养殖场、违章建筑、废弃厂房、裸露山体。对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坟地进行绿化遮挡,鼓励实行卧碑和绿地墓葬。严格整治不符合环保规范的养殖场,及时填埋污水坑、粪便坑、垃圾坑。清除公路两侧田间地头废旧地膜、反光膜等垃圾。坚决制止和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违章建筑和残墙断壁,有效整治有碍观瞻的各类废旧、废弃的厂房、裸露山体等,对卫生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环境问题的要立即取缔。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
6.继续清理整治利用公路摆摊设点、占道经营、集市贸易。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对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公路及农村道路两侧占用公路及公路用地的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清理、取缔和搬迁。
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市、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提高认识。公路沿线环境是展现对外形象的“窗口”,直接体现城市文明建设和管理水平。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乡村振兴战略和全域旅游战略的实施,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精心组织,不留死角,认真整治公路沿线环境问题,营造和谐、畅美、舒适、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路域环境专项清理整治由市领导,市公路局具体负责对上沟通、组织协调、督导及检查等工作。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局、市、市住建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本辖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层层分解任务,落实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卡实责任到岗、到人,形成完善高效的治理机制。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联络员名单于5月20日前报市公路局(联系人:刘科长,联系电话:6295313,邮箱:hygljlzk@126.com)。
(三)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点,争取公众参与,营造浓厚氛围。各责任部门、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部门监管职责,加大考核力度,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将对各镇区街道(管委、办事处)、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确保工作任务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