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与管理人员及民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有针对性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定期检查与跟踪检查制度
1、施工项目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除事故隐患,边检查边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
2、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交叉作业、电气作业、机械作业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书面签字。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项目及各分部工程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全体参与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分项工序或每个工种施工前由专职安全员对班组长及兼职安全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3、各班组施工前由组长及兼职安全员对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四、安全教育制度
1、对入场的工人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使每一位员工熟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了解工程施工安全的特点及相关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现场施工。
2、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得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
3、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各班组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班组每天开展班前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记录和考核。
五、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1、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焊工、起重工、电工、探伤工、架子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等)花名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坚持使用安全“三宝”制度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六、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告,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加盖管理部门印章。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七、安全标志悬挂制度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并按图挂设,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2、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志》的规定。
八、安全管理区域责任制度
1、与土建施工交叉作业的施工阶段,双方划分出各自的安全管理区域,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职责,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强调在各项工作中不得把工程成本、质量、进度等凌驾与安全之上,安全生产应放在第一位,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九、意外害保险制度
为确保职工生产安全,本项目由公司依据建筑法的规定,为在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和一线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计划的建立,包括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应急反应行动的资源配置、建立应急报警体系、建立应急反应救援安全通道体系、通讯体系、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实施后的恢复工作等,其中项目应急救援小组的组织结构图中包含建设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基本情况等。
十一、安全隐患与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1、与土建交叉施工作业阶段,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及时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应立刻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安全员应对纠正和整改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保存验证记录。
3、如有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做好标识,保护现场。
4、项目部应对事故展开调查,按规定向上级安全部门递交安全事故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