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1
二、监理工作依据…………………………………………………………1
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2
四、质量目标分解…………………………………………………………2
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3
六、预控要点………………………………………………………………11
七、适用规范………………………………………………………………14
注:
1、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市政工程一般参照住建部市政规范标准,如需要参照交通部公路规范标准时,请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前,各方必须明确采用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
2、GB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T表示的是国家标准推荐类型。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参考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企业采用了推荐性标准,就必须满足其标准要求。
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名称: 地块配套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
(二)业主单位:
(三)承包单位:
(四)设计单位:
(五)项目概况:
地块配套市政道路 交通设施工程15552.79
工程位置、里程及投资、工期计划。
(六)设计要求
1.交通标志
(1)交通标志细部要求及尺寸
(2)标志支撑形式
(3)钢构件防锈处理
(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
2.路面标线
(1)交通标线设计内容
(2)交通标线材料要求
(3)交通标线施工要求
3.护栏
4.突起路标
5.轮廓标
6.防眩设施
7.隔离栅
二、监理依据
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
2.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附件;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施工图纸;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
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
9.《 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 ;
10. 《) E! N: R5 n- o! o(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11.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2.本公司通过的ISO 9001质量体系文件。
13.住建部或交通部、云南省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14.其他交通安全设施现行标准。
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1、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的方针和全面质量管理要求。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核心,与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协调统一,严格按合同要求、设计文件,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部颁的现行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2、坚持“一丝不苟、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热情服务”的原则。
3、坚持“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实现工程质量总目标。
4、坚持“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 的质量保证体系。以抓好工序质量,确保分项工程质量,以分项工程质量保证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5、履行我公司“标准化管理、 高智能服务、全方位控制、持续性发展” 的质量方针, 开展监理工作。
四、目标分解
根据建设单位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质量等级、投资额、工期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分解。
1.质量目标:
1)工程质量满足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和设计及规范要求。
2)工程质量符合《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评审意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 16311-2005)、《) E! N: R5 n- o! o(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等规定的质量标准,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以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目标,按照经审批的进度计划进行控制。
3.造价目标:熟悉施工图纸,把图纸中的问题解决在施工前,减少因变更引起的返工。熟悉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分析合同价款的组成,找出容易突破的因素,重点控制;熟悉、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预测可能引发的索赔事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严格设计变更管理,及时向业主通报变更对投资的影响。工程竣工决算尽量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内。
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一)交通设施材料要求
1.道路交通标线采用反光热熔涂料。标线涂料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GB 5768-2009)及《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等有关规定。车道的划分见图中标注,各类标线的颜色按照国标执行。车道分界线按照平面图标注铺划,路段单位出入口采用l×1虚线,其余标线按照国际规定执行。
2.敷设标线的路面表面应清洁干燥,在水泥砼或旧沥青路面敷设标线时需要预涂底油,水泥砼和沥青路面的下涂济不能混用。设计起止点以外的原有标线与本设计的标线要接顺(过渡段50~100)。
3.标线施工前,应对标线、图形、文字的位置进行测量放线,确定出精确位置后,再按图复核无误后才能敷设底涂,进行划线。
(二)交通标志施工要求
1. 交通标志基础施工监理
(1)施工前,必须依据设计图纸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进行标志位置的复测,并按施工需要放线,要避开可能造成视线阻碍的构造物、高压线等,注意控制基础标高。浇筑混凝土基础应按图纸要求立模,配筋,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再做平台,监理旁站回填过程。
(2)钢筋排列的形状及各部件尺寸应符合图纸要求,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直径为1.2mm或1.0mm的铁丝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边缘整齐拼缝紧密牢固。预留孔洞位置准确,尺寸符合图纸要求。
(3)法兰盘的安放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浇筑砼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浇灌混凝土时必须进行振捣,无论采用人工或机械振捣都应按层依次进行,捣固应密实,不得出现跑模,漏浆等现象。浇筑完结后应避免被阳光直晒,必须在养护24h以上方能在其上面进行下一道工序。
(4)混凝土表面外观必须平整、光洁,不允许出现蜂窝、麻面。
(5)注意控制基础标高。应根据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图纸要求及实际地形、地物的情况进行施工放样,每一分项工程填报《施工放样报验单》。测量人员在放线定位完毕后,在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复测。基坑挖到图纸规定的深度和大小,混凝土应紧靠未松动的开挖面浇注,每个底座顶部的地面外露部分要立钢模或覆膜竹胶板,如有超挖采用混凝土回填。
(6)开挖的基坑要防止雨水进入,经监理工程师验槽后立模或安装基础钢筋,安装预埋连接螺栓和定位法兰盘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浇注混凝土,混凝土浇筑要在基坑开挖后24小时内完成;混凝土振捣密实并注意控制定位法兰盘与基础对中、顶面水平标高、地脚螺栓外露长度、油纸保护;底座顶面抹平,所有外露边缘要修抹整齐、砼颜色一致。加工地脚螺栓所用的材料要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现场填写《隐蔽工程检验记录》。回填土分层夯实,填到与基坑四周地面或坡面相平。基坑挖出的土石及时清理,回填土充分压实。
(7)基础施工完毕后,填写记录施工的位置、基坑尺寸等资料,质检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申请批复单》和《隐蔽工程检验记录》报请监理人员检验,表中要标明标志类型、数量。
2.支柱的制作与施工监理
(1)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技术规范所列标准。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 / T8162-2008 )的规定。所用立柱必须完整,原则上不允许对焊拼接,若采用必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且焊缝必须经无损探伤检测达到二级标准以上。
(2)标志牌的支柱按技术规范和图纸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每个标志的位置、桩号及其与路面边缘的偏距可由监理工程师现场确定。
3.标志的制作、安装监理
a.反光膜应尽量减少拼接,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使用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接缝以搭接为主。当需要滚筒粘贴或丝网印刷时,可以平接,其间隙不应超过1mm。距标志板边缘50mm之内,不得有拼接。
b.反光膜应粘贴于整个标志面,对于大型指路标志应超出边缘至少2cm(粘贴之后切除多余部分)。凡标志板的宽度或高度在1.2m以下者,贴用的反光膜不应有接缝。
c.当生产多个相同图案的标志时应采用丝网印刷。
(2)交通标志钢构件的防锈处理
支撑交通标志的钢构件、螺栓、螺母均应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钢构件的钻孔、冲孔和焊接等作业,应在钢材进行表面防腐处理之前完成。柱、杆结构件在进行热镀锌防腐处理后,其表面各喷涂二遍环氧富锌底漆和银色调和漆。
(3)标志的安装
标志基础施工时,如果遇到地下构筑物难以实施,可以在现场监理工程师或业主的指导下对基础位置进行适当调整。
本设计城市悬臂标志均采用L为l0m的横梁,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若L为10m横梁不能排布所布设标志,可增加至12m的横梁。
所有交通标志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接近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方向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的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缘距离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cm,或者根据现场监理师的指示确定。
里程碑施工过程中,若与其他柱式标志或悬臂标志重合或太近时,可将里程碑附着于柱式立柱或悬臂立柱上。
(4)按《交通标志现场安装质量检验报告单》(见附件一)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4.交通标线的施工监理
(1)标线施工前应将材料样品、施工方法报监理工程师,并喷涂一段试验标线,以此检验涂(漆)料配方是否满足图纸要求,施工机具和工艺是否合适。
(2)标线位置以道路中心线为基准进行检查,对于人字线要先按设计图纸在路面放大样图,经检查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动工。
(3)喷涂油漆之前,道路表面上的污物,松散的石子和其他杂物应予以清除,喷漆时,道路表面应干劲和干燥,喷漆工作应在油漆与路面可获得均匀粘结的情况下进行。
(4)认真检查施工机械设备,标线在施工完后,要对其进行保护,防止污染和破坏。
(5)按《标线喷涂与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见附件二)内容进行检查验收。
(三)其它注意事项
(1)设计隔离栅的设置长度仅以直线范围计列,实施过程应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认可下可根据实地地形来计列实际长度。
(2)对于标志版面,其颜色均在版面设计图中一一标识,施工前务必进行核实,若出现疑问及时联系业主或设计单位。
(3)由于地形图所反映的是道路改造前的地形情况,无法反映改造后的道路情况,因此要求全线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图纸对现场进行踏勘,确认现有道路情况是否与图纸所示相符。若有现场与图纸不吻合的地方,应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进行调整。
(四)监理要点
A、交通标志:
1) 交通标志的制作应符合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09)的规定。
2) 交通标志在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应损伤标志面及金属构件的镀层。
3) 标志的位置、数量及安装角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大型标志的地基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大型标志柱、梁的焊接部分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的质量要求,无裂缝、未熔合、夹渣等缺陷。
5) 标志面应平整完好,无起皱、开裂、缺损或凹凸变形,标志面任一处面积为50cm×50cm表面上,不得存在总面积大于10m㎡的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气泡。
6) 反光膜应尽可能减少拼接,任何标志的字符不允许拼接,当标志板的长度或宽度、圆形标志的直径小于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时,底膜不应有拼接缝。当粘贴反光膜不可避免出现接缝时,应按反光膜产品的最大宽度进行拼接。
B、路面标线
1) 路面标线涂料应符合《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的规定。
2) 路面标线喷涂前应仔细清洁路面,表面干燥,无起灰现象。
3) 路面标线的颜色、形状和设置位置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5768-2009)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C、波形粱钢护栏
1) 波形粱钢护栏产品应符合《高速公路波形粱钢护栏》 (JT/T281-2007)及《公路三波形梁钢护栏》(JT/ T457 -2007)的规定。
2) 护栏立柱、波形粱、防阻块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3) 为保证护栏的整体强度,路肩和分隔带的土基压实度不应小于设计值。达不到压实度要求的路段不得进行护栏立柱施工。石方路段和挡土墙上的护栏立柱的埋深及基础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波形梁护栏的端头处理及与桥梁护栏过渡段的处理应满足设计要求。
D、混凝土护栏
1) 混凝土所用的水泥、砂、石,水及外掺剂的质量、规格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按规定的配合比施工。
2) 混凝土护栏预制块件在吊装、运输、安装过程中,不得断裂。
3) 各混凝土护栏块件之间、护栏与基础之间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混凝土护栏块件标准段、混凝土护栏起终点及其它开口处的混凝土护栏块件的几何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混凝土护栏的地基强度、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混凝土护栏块件的损边、掉角长度每处不得超过20mm,否则应予及时修补。
E、缆索护栏
1) 缆索性能、缆索直径、单丝直径、构造(3股7芯)、锚具及其镀锌质量应符合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缆索抗拉强度、镀锌质量须经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张拉前应标定拉力测定计。
3) 立柱埋深不得小于设计值。采用挖埋法施工,立柱埋入土中时,回填土应分层(每层厚度不超过100mm)夯实;立柱埋入混凝土中时,基础混凝土的几何尺寸、强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4) 立柱壁厚、外径、长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5) 采用打入法施工时,立柱顶部不应出现明显变形、倾斜、扭曲或卷边等现象。
F、突起路标
1) 突起路标产品应符合《突起路标》(GB/T24725—2009)的规定。
2) 突起路标的布设及其颜色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规定或符合设计要求。
3) 突起路标与路面的粘结应牢固、耐久,能经受汽车轮胎的冲击而不会脱落。
4) 突起路标应在路面干燥、清洁,并经测量定位后施工。
G、轮廓标
1) 轮廓标产品应符合《轮廓标技术条件》(JT/T388 -1999)的规定。
2) 轮廓标的布设应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的要求。
3) 柱式轮廓标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基础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柱式轮廓标安装牢固,逆反射材料表面与行车方向垂直,色度性能和光度性能与设计相符。
G、防眩设施
1) 防眩设施的材质、镀锌量应符合《公路防眩设施技术条件》(BG/ T24718-2009)及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2) 防眩设施整体应与道路线形相一致,美观大方,结构合理。
3) 防眩设施的几何尺寸及遮光角应符合设计要求。
4) 防眩板的平面弯曲度不得超过板长的0.3%。
5) 防眩设施安装牢固。
H、隔离栅和防落网
1) 隔离栅和防落网用的材料规格及防腐处理应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 -1998)及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2) 用金属网制作的隔离栅和防落网,安装后要求网面平整,无明显翘曲现象。刺铁丝的中心垂度小于15mm。
3) 防落网应网孔均匀,结构牢固,围封严实。
4) 金属立柱弯曲度超过8mm/m,有明显变形、卷边、划痕等缺陷者,及混凝土立柱折断者均不得使用。
5) 立柱埋深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柱与基础、立柱与网之间的连接应稳固。砼基础强度不小于设计要求。
6) 隔离栅起终点应符合端头围封设计的要求。
(五)实测项目
交通标志实测项目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1 | 标志板外形尺寸(mm) | ±5。当边长尺寸大于1.2m时允许偏差为边长的±0.5%;三角形内角应为60°土5° | 钢卷尺、万能角尺、卡尺:检查100% | 1 |
| 标志底板厚度(mm) | 不小于设计 | |||
| 2 | 标志汉字、数字、拉丁字的字体及尺寸(mm) | 应符合规定字体,基本字高不小于设计 | 字体与标准字体对照,字高用钢卷尺:检查10% | 1 |
| 3 | 标志面反光膜等级及逆反射系数(cd.1x-1·m-2) | 反光膜等级符合设计。逆反射系数值不低于JT/T 279《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规定 | 反光膜等级用目测初定。便携式测定仪:检查100% | 2 |
| 4 |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高度及标志板内缘距路边缘距离(mm) | +100,0 | 直尺、水平尺或经纬仪:检查100% | 1 |
| 5 | 立柱竖直度(mm/m) | ±3 | 垂线、直尺:检查100% | 1 |
| 6 | 标志金属构件镀层厚度(um) | 标志柱、横梁≥78, 紧固件≥50 | 测厚仪:检查100% | 2 |
| 7 | 标志基础尺寸(mm) | -50,+100 | 钢尺、直尺:检查100% | 1 |
| 8 | 基础混凝土强度 | 在合格标准内 |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处1组(3件):检查100% | 1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1 | 标线 线段 长度(mm) | 6000 | ±50 | 钢卷尺;抽检10% | 1 |
| 4000 | ±40 | ||||
| 3000 | ±30 | ||||
| 1000~2000 | ±20 | ||||
| 2 | 标线宽度(mm) | 400~450 | +15,0 | 钢尺:抽检10% | 1 |
| 150~200 | +8,0 | ||||
| 100 | +5,0 | ||||
| 3 | 标线厚度(mm) | 常温型(0.12~0.2) | -0.03,+0.10 | 湿膜厚度计,干膜用水平尺、塞尺或用卡尺抽检10% | 2 |
| 加热型(0.20~0.4) | -0.05,+0.15 | ||||
| 热熔型(1.0~4.50) | -0.10,+0.50 | ||||
| 4 | 标线横向偏位(mm) | ±30 | 钢卷尺:抽检10% | 1 | |
| 5 | 标线纵向间距(mm) | 9000 | ±45 | 钢卷尺:抽检10% | 1 |
| 6000 | ±30 | ||||
| 4000 | ±20 | ||||
| 3000 | ±15 | ||||
| 6 | 标线剥落面积 | 检查总面积的0~3% | 4倍放大镜:目测检查 | 1 | |
| 7 |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数(cd.1x-1.M-2) | 白色标线≥150 黄色标线≥100 | 反光标线逆反射系 数测量仪:抽检10% | 2 |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1 | 波形梁板基底金属厚度(mm) | ±0.16 | 板厚千分尺:抽检5% | 2 |
| 2 | 立柱壁厚(mm) | 4.5-4-0.25 | 测厚仪、千分尺:抽检5% | 2 |
| 3 | 镀(涂)层厚度(um) | 符合设计 | 测厚仪:抽检10% | 2 |
| 4 | 拼接螺栓(45号钢)抗拉强度(MPa) | ≥600 | 抽样做拉力试验,每批3组 | 1 |
| 5 | 立柱埋入深度 | 符合设计规定 | 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 | 1 |
| 6 | 立柱外边缘距路肩边线距离(mm) | ±20 | 尺量:抽检10% | 1 |
| 7 | 立柱中距(mm) | ±50 | 钢卷尺:抽检10% | 1 |
| 8 | 立柱竖直度(mm/m) | ±10 | 垂线、尺量:抽检10% | 2 |
| 9 | 横粱中心高度(mm) | ±20 | 尺量:抽检10% | 2 |
| 10 | 护栏顾直度(mm/m) | ±5 | 拉线、尺量:抽检10% | 2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 1 | 护栏混凝土强度(MPa) | 在合格标准内 | 按附录D检查 | 2 | |
| 2 | 地基压实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核于密度仪现场检查 | 1 | |
| 3 | 护栏断面尺寸(mm) | 高度 | ±10 | 尺量:抽检10% | 1 |
| 顶宽 | ±5 | ||||
| 底宽 | ±5 | ||||
| 4 | 基础平整度(mm) | 10 | 水平尺;检查100% | 1 | |
| 5 | 轴向横向偏位(mm) | ±20或符合设计要求 | 尺量:抽检10% | 2 | |
| 6 | 基础厚度(mm) | ±10%H | 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 | 1 |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1 | 缆索直径(mm) | 18±0.5 | 卡尺:抽检10% | 1 |
| 单丝直径(mm) | 2.86+0.10,-0.02 | |||
| 2 | 初张力(kN) | ±5% | 过程检查,张拉计:抽检10% | 2 |
| 3 | 最下一根缆索的高度(mm) | ±20 | 尺量:抽检10% | 1 |
| 4 | 立柱壁厚(mm) | ±0.10 | 千分尺:抽检10% | 2 |
| 5 | 立柱埋入深度 | 符合设计要求 | 过程检查,抽检10% | 1 |
| 6 | 立柱竖直度(mm/m) | ±10 | 垂线、尺量:抽检10% | 2 |
| 7 | 立柱中距(mm) | ±50 | 尺量:抽检10% | 1 |
| 8 | 镀锌层厚度(um) | 立柱≥85 | 测厚仪:抽检10% | 2 |
| 索端锚具≥50 | ||||
| 紧固件≥50 | ||||
| 镀锌钢丝≥33 | ||||
| 9 | 混凝土基础尺寸 | 符合设计规定 | 过程检查,尺量:检查100% | 1 |
| 10 | 混凝土强度 | 在合格标准内 |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个工作班l组(3件),检查试件的强度,抽检100% | 2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1 | 安装角度(°) | ±5 | 角尺:抽检10% | 1 |
| 2 | 纵向间距(mm) | ±50 | 尺量:抽检10% | 1 |
| 3 | 损坏及脱落个数 | <0.5% | 检查损坏及脱落个数,抽检30% | 2 |
| 4 | 横向偏位(mm) | ±50 | 尺量:抽检10% | 2 |
| 5 | 承受压力(kN) | >160 | 检查测试记录 | 1 |
| 6 | 光度性能 | 在规定范围内 | 检查测试报告 | 2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1 | 柱式轮廓标尺寸(mm) | 三角形断面:底边允许偏差为±5,三角形高允许偏差为±5:柱式轮廓标总长允许偏差为±10 | 尺量:抽检10% | 1 |
| 2 | 安装角度(°) | 0~5 | 花杆、十字架、卷尺、万能角尺;抽检10% | 1 |
| 3 | 反射器中心高度(mm) | ±20 | 尺量:抽检10% | 1 |
| 4 | 反射器外形尺寸(mm) | ±5 | 卡尺、直尺,抽检10% | 2 |
| 5 | 光度性能 | 在合格标准内 | 检查检测报告 | 2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1 | 安装相对高度(mm) | ±10 | 尺量:抽检5% | 2 |
| 2 | 镀(涂)层厚度 | 符合设计 | 涂层测厚仪:抽检5% | 1 |
| 3 | 防眩板宽度(mm) | ±5 | 尺量:抽检5% | 1 |
| 4 | 防眩板设置间距(mm) | ±10 | 尺量:抽检10% | 1 |
| 5 | 竖直度(mm/m) | ±5 | 垂线、尺量:抽检10% | 1 |
| 6 | 顺直度(mm/m) | ±8 | 拉线、尺量:抽检10% | 2 |
| 项次 | 检 查 项 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查方法和频率 | 权值 |
| 1 | 高度(mm) | ±15 | 尺量:每100根测2根 | 1 |
| 2 | 镀(涂)层厚度(um) | 符合设计 | 测厚仪:抽检5% | 2 |
| 3 | 网面平整度(mm/m) | ±2 | 直尺、塞尺:抽检5% | 2 |
| 4 | 立柱埋深 | 符合设计 | 过程检查,尺量:抽检,10% | 2 |
| 5 | 立柱中距(mm) | ±30 | 尺量:每100根测2根 | 1 |
| 6 | 混凝土强度(MPa) | 在合格标准内 | 基础施工同时做试件每工作班作1组(3件),检查试件的强度,抽检10% | 2 |
| 7 | 立柱竖直度(mm/m) | ±8 | 垂线、尺量:每100根测2根 | 1 |
1、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2、施工图纸审核
3、施工组织设计审核
(1)检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总工期要求,进度计划图表是否齐全;
(2)审核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合理、可行;
(3)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各种施工机具与技术要求是否相适应,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是否相适应;
(4)审批、检查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材原、材质,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成品、半成品,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投入使用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清退出场;
(5)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6)审查环保、文明施工的措施和方案。
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控制
交通安全设施产品须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取得合格证,并经工地检验确认满足设计要求后方可使用,交通安全设施采用钢质材料时,必须进行防腐处理。
(1)抽取试样是监理工程师控制质量的基本方法.监理工程师按合同规定的抽样频率抽样试验,通过检验用数据反映工程质量水平,及时对缺陷工程进行处理,保证每道工序的质量。
(2)原材料检验及监理程序框图(详见下页)
(3) 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在承包人按规范规定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基础上,监理以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5、测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开工时要求承包人设计文件,准确定出各部位的高程,然后进行检查复测。在施工过程中,还需对每个分项、部位的位置及高程进行定位和检查。
原材料检验及监理程序框图
不合格
合格
(1)监理工程师组织复测检查,如发现桩点有丢失或被移动、图纸计算的桩位坐标或标高有错误等问题时,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向设计院交涉,并由设计院负责解释、改正、补桩等,直到监理工程师认为桩位没有错误,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并符合技术规范标准为止。
(2)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平面基准点、高程基准点进行复核,复核发现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请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复测。监理复核最终结果应以书面形式交施工单位再次复测。
(3)对施工单位加密的平面控制点、水准点进行复核,检查施工单位放样所采用的水准点(临时水准点)是否扰动,采用数据是否正确。控制点设置是否牢固(应不沉降、不位移),复核确认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各点数据供施工单位使用。
(4)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仪器、水准尺检定时间和仪器精度是否满足要求。
(5)检查复核施工单位平面及高程放样的正确性。
七、适用规范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
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
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
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
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
9.《 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 ;
10.《) E! N: R5 n- o! o(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
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 14886-2006);
7、《 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
8、《 市城市道路交通隔离护栏设置规范》。
10、《) E! N: R5 n- o! o(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F80/1-2004)
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理部
2011年 月 日
附件一:
交通标志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时间 | ||||||
桩号及部位 | 检验时间 | ||||||
| 项次 | 检验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验结果 | 检验方法和频率 | |||
| 1 | 立柱垂直度(mm/m) | ||||||
| 2 | 标志板安装角度 | ||||||
| 3 | 标志板下缘至路面净空(mm) | ||||||
| 4 | 标志板内侧距路肩边线距离(mm) | ||||||
| 结论:
承包人: 日期: 监理工程师: 日期: | |||||||
标线喷涂与安装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监理单位: 编 号:
| 工程名称 | 施工时间 | |||||||
桩号及部位 | 检验时间 | |||||||
| 项次 | 检验项目 | 规定值或允许偏差 | 检验结果 | 检验方法和频率 | ||||
| 1 | 厚度(mm) | 湿漆膜 | ||||||
| 冷膜 | ||||||||
| 突起路标 | ||||||||
| 2 | 标线宽度(mm) | |||||||
| 3 | 标线长度(mm) | |||||||
| 4 | 纵向间距(mm) | |||||||
| 5 | 横向偏位(mm) | |||||||
| 结论: 承包人: 日期: 监理工程师: 日期: | ||||||||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1、工程名称:XXXX
2、建设地点:XXXX
3、建筑面积:XXXX
4、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剪结构
5、工程质量:合格
6、建设单位:XXXX
7、设计单位:
8、勘查单位:
9、施工单位: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三、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足否齐全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G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C脚手架施工方案及验收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板施工:
A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D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匹配;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G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B现场总平面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C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
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②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人口,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和可靠。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有否防护措施。
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吊等:塔吊的避雷接地,缆风绳、锚固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
认可检测报告。
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
查土方开挖方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日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