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大 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指南》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 特制定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市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
工程概况:
大庆市佞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阳光嘉城三期, 工程地点西苑街西侧、西环路东侧、西宾路南侧、求实路北侧, 建筑面积约4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约38万平方米,商服约2.86 万平方米,车库约2.1万平方米,小区道路5200米,给水管线 25439米,排水管线6883米,采暖管线16756米,铺装6500平 方米,绿化60000平方米,小品工艺10处,污水井678座,给 水井84座,采暖井76座,消防井46座,雨水井140座,路灯 296个,休闲广场8处,老年活动中心1处。(增加说明结构形 式、使用主要材料、如高层为框剪结构墙厚 20厘米、基础为混
凝土筏板、窗为铝塑等包括外环境使用主要材料)
多层住宅有17栋;高层住宅楼42栋;商业住宅楼6栋;配 套设施用房16栋;2011年9月1日开工,2013年10月30日竣 工。各方责任主体如下:
建设单位:大庆市佞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顶豪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陕西青龙建设有限公司
佳木斯新一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市中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大庆金盛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大庆庆达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大庆市励丰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黑龙江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大庆市瑞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哈尔滨中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设计院
一、本项目有关情况:
1、
2、
3、
4、
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
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
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 要求;
9、住宅分户验收情 况。本项目住宅共计3248户,已 售2923户,在区建设局的监督下,建设单位在售楼处及小区主 入口均发布了验收公告, 于2013年10月10日组织业主、监理、 施工、物业等单位进行分户验收,截至 2013年10月20日全部
验收完,其中业主参与验收 2923户,针对验收提出的问题全部 整改完毕,并经过二次复验合格,截至 2013年10月25日,分
户验收全部完成并按户出具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五
表一证).
10、新建住宅小区的配套项目及设施(通信、给水、排水、采暖 及供电等)全部完成,能达到使用条件;
11、已具备以下文件:
1、
2、
3、
总表及区建设主管部门住宅分户验收意见;
4、
(C9-01C9-04)、施工质量总结及表 G.0.1-1至G.0.1-4和表1;
5、 4、续表4);
6、 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质量检查报告(表 3、表2);
7、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竣工图(表 6);
&工程质量检测确认报告(表5);
9、
10、
11、
12、
13、
二、
本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
三、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 目)负责人以及相关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中土 建、水电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人员配齐,验收组组长由
担任,具体名单以及所负责验收的项目另附明细。
四、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现行施工验收规 范及相关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
1、
2、 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
(2)
(3)
4、
5、
6、
7、
六、本方案已抄送有关部门及验收组成员。
建设单位(盖章):
验收委员会主任(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