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脚手架搭、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脚手架搭、拆作业人员应无妨碍所从事工作的生理缺陷和禁忌证。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时作业人员应挂好安全带,穿防滑鞋,递杆、撑杆作业人员应密切配合。
3、脚手架载荷一般不超过270kg/m。
4、脚手架不得钢、木、竹混搭,不同外径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
5、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底部应设置扫地杆。钢管立杆底部应设置金属底座或垫木。竹、木立杆应埋入地下 300mm~500mm,杆坑底部应夯实并垫砖石;遇松土或无法挖坑时应设置扫地杆。横杆应平行并与立杆成直角搭设。
6、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 2m,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 1.5m。
7、钢管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横杆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500mm,承插式的管接头插接长度不得小于 80m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
8、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应搭设由上下两道横杆及立杆组成的防护栏杆。上杆离基准面高度 1.2m,中间栏杆与上、下构件的间距不大于 500mm,并设 180mm 高的挡脚板或设防护立网,里脚手的高度应低于外墙 200mm。
9、脚手板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200mm。对头搭接处应设双排小横杆。双排小横杆的间距不得大于 200mm。
10、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相关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
11、连接用的绑扎材料必须选用 8 号镀锌铁丝或回火钢丝,且不得有锈蚀斑痕,用过的钢丝严禁重复使用。
12、拆除脚手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连墙件或拉结点应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拆下的构配件应及时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
13、采用直立爬梯时梯档应绑扎牢固,间距不大于 300mm。严禁手中拿物攀登。不得在梯子上运送、传递材料及物品。直立爬梯的高度超过 2m 时应使用攀登自锁器。
14、在通道及扶梯处的脚手架横杆不得阻碍通行。
15、严禁超负荷使用脚手架;严禁将脚手架作为重物支点、悬挂吊点、牵拉承力点。
16、当有六级及以上强风、雾霾、雨或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承重平台搭、拆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