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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发改发〔2011〕57号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3 19:41:47
文档

彭水发改发〔2011〕57号

文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发改发〔2011〕57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纠正乱收费,维护国家、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3月21日起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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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文件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彭水发改发〔2011〕57号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纠正乱收费,维护国家、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3月21日起开展

    文件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彭水发改发〔2011〕57号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     政     局

关于开展2010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合法收费,纠正乱收费,维护国家、集体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收费年度审验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市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3月21日起开展全县2010年度收费及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年审的范围

    我县凡实施收费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等收费单位(含所有领取《收费许可证》的单位)都必须参加收费年审。

二、收费年审的内容

    (一)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申领和使用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制定样式、市物价局统一印制的《收费许可证》。

(二)《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对象、计算单位等与现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一致,与实际执行是否一致。

(三)对于国家已公布调整的收费标准和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收费单位是否及时办理了《收费许可证》的变更、注销手续。

(四)收费单位是否按《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是否增列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五)《收费许可证》是否遗失、转借、伪造、涂改、复印。

(六)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包括总的收费收入与支出情况,各项收费的收入情况与支出情况。

(七)收费单位是否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关于收费公示的有关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是否亮证收费。

(八)价格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审验的其他与收费行为相关事项。

(九)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有无截留、挪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为。

三、收费年审的时间

从2011年3月21日起至5月18日结束(各单位送审时间见附表)。

四、收费部门和单位在收费年审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一)收费部门的职责任务

1、积极支持价格部门、财政部门做好本部门的收费年审工作,认真组织本部门的所有收费单位按时送审。

2、统计汇总本部门的全部收费情况,并按本通知要求向县、财政部门填报收费情况统计表。

3、配合县、财政部门纠正、处理本部门所辖收费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二)收费单位的职责任务

1、在收费年审前准备好以下资料:

①收费许可证(包括下属站、所、点);

②上年度(即2010年)财务收支明细帐和年报表,以及全部收支凭证(帐务在会计核算中心的,由收费单位与会计核算中心联系,备齐相关资料,按时送审);

③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的文件;

④法人资格证明或机构编制及经费来源情况的文件;

⑤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统计表和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材料;

⑥其它相关资料。

2、如实向县、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提供本单位的收费情况,不得隐瞒。

3、备齐相关资料按时送审,并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做好本单位的收费年审工作,认真落实县、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在收费年审中对本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

五、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按时送审

做好收费年审工作,有利于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有利于准确掌握收费管理的数据资料,夯实收费管理工作基础;有利于全面分析收费总量及其变化情况,为上级提供决策参考。各收费部门、单位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到审验机关,接受年审。逾期未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年度审验的,其《收费许可证》自动失效。

六、收费年审的有关事项

(一)凡有下级收费业务的单位及下级收费站、所、点的年审工作,由收费业务主管部门(单位)集中统一送审。

(二)年度审验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科(两江大桥南桥头,县行政综合大楼417房间)。

附件:1、收费年审时间安排表

2、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统计表(一)

3、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表(二)

4、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表(三)

   5、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情况汇总表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收费年审  通知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科    2011年3月3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送审时间送审单位
3月21日

4月1日

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港航管理处、县路政管理大队、公路运输管理所、商务局、煤炭管理局、民政局

4月4日

4月15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县建设委员会、环保局、市政园林局

4月18日

4月29日

县畜牧兽医局(含乡镇兽医站)、、工商局(含下属所)、水务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县农委、技术监督局、档案局、卫生局、疾控中心

5月4日

5月135日

县林业局、安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党校、机关幼儿园、交警大队、人防办、县教委(含招办、自考办、教研室)、示范幼儿园、彭水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各中小学校

收费年审时间安排表

附件2:

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统计表(一)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收费项目收费文件依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收费金额(万元)存在的问题
收费总额本级收费缴入财政
附件3:

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表(二)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取消收费项目取消收费项目涉及年度收费总额取消文件依据及时间
附表4:

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表(三)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计算单位原执行标准降低后标准降低标准涉及年度收费总额降低文件依据及时间
附件5:

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票据类别应核未核票据数

(本)

本年度领用数

(本)

本年度核销数

(本)

收费总额

(元)

实际缴存金库(专户)额(元)

备  注

注:“应核未核票据数”指2011年1月1日前领用,且目前未向财政部门缴销的收费票据数量。

                    审核: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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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发改发〔20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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