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有效落实党、、省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加快我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建设,根据县委、县工作安排,现就“便捷获得信贷行动”,进一步优化全辖银行业信贷服务,提升信贷获得便捷性,制定本工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
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是党、、省推动全方位深层次改革的重大部署,是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生产力的重大举措。今年,我县全面开展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放管服”改革是“三大支撑”之一。营商环境建设既是全县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环节和基础,也是银行业提升服务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要求。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认识提升信贷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强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X县委、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各银行机构切实承担起“提升信贷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最大限度改进信贷服务质量,优化办事流程,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质效。在做好风险防控、合规管理的同时,加快服务升级和提高办事效率,提升开户服务质效,改进整体信贷服务便捷性,尤其要改进和增强小微企业客户的信贷服务体验,为我县“一次办好”改革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对标先进地区,优化工作目标
各银行机构主动对标X、X等先进地区和全国同系统同类机构最优信贷服务水平,设定目标、自找差距、自我改进、努力赶超。
(一)围绕新旧动能转换部署,加强信贷服务支持
要围绕县委、县战略规划部署,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对接新旧动能转换,加强分类支持,进一步加大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城镇化、县域经济、“三农”、小微、绿色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效率。
(二)强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强人民群众信贷获得感
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实现“两增”目标,审批环节、办理时限和所需资料等三项整体指标向X、X看齐,部分单项指标超越X、X等同系统或同类机构最优水平。
(三)加强整体信贷服务改进,提升便捷性和效率
全辖总体信贷业务服务效率分类推进,总体指标向全国同系统或同类机构先进水平看齐。
三、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得力措施
根据设定的目标和努力方向,各银行机构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梳理每个可以改进的环节,提升和发扬好的做法,优化和改进不足。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得力措施改进和优化信贷服务。
(一)加快流程改造,提升服务效率
1.强化已有的良好做法。各银行机构继续现有的好做法,如网上e点贷、推广无纸化审批等。充分利用电子化平台,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同时,在充分评估风险的基础上,对一定金额房产抵押贷款,可以实行内部评估和与客户协商确定价值办理登记手续,减少外部评估环节,提高办贷效率,同时为客户节省评估费用,降低融资成本。可以将好的做法升级、扩大、复制、借鉴,扩大共享。
2.改进和优化流程。优化信贷业务审批结构,推动信贷业务办理流程整合,加强内部协调联动,形成系统化、规范化信理流程。在做好风险防控和合规经营的同时,精简业务办理环节、所需材料,缩短业务办理时间,改进信贷客户的金融服务体验。
3.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行制度流程和信贷资源支持,最大限度地争取业务创新、资金规模及优惠。对于审批权限不在本级机构的辖内分支机构,要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加快相关业务审批速度。积极申请差异化授权,围绕支持我县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重点向上级行申请对我县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内的项目及“三核区域”重点项目实行名单制授权,缩短业务办理流程。
(二)完善金融信贷,提升小微信贷可获得性
1.优化业务技术和流程,提高信贷服务效率。加强信息系统建设,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提高信贷服务效率和便利度。提高对新设小微企业开户的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满意度。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审慎经营的前提下,在内部管理与操作流程中对小微企业贷款办理时限做出明确规定,精简耗时环节。
2.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牢固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持续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围绕小微企业贷款“两增”总体目标,单列全年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层层细分落实责任。顺应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小额化、线上化、信用化”的发展趋势,加大顺应县场需求、操作性强的新产品研发力度,通过网上自助式申贷、审贷、放贷来满足小微企业及个人的小额贷款需求。
3.加大续贷落实力度。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简化续理流程,在银行内部环节努力实现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到期续贷“无缝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小微企业贷款期限管理,研发适合小微企业的中长期贷款产品。对于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小微企业,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按照相关续贷监管要求,推广无还本续贷业务。积极推广循环贷、年审制贷款、展期续贷、分期还本付息等贷款产品和服务方式。
4.优化内部资源配置,完善差异化信贷。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机构、人员、系统等内部资源配置上继续确保对小微企业业务条线的倾斜。加强面向基层的人员培训和梯队建设,着力打造专职化、专业化的小微企业客户经理和信贷审批队伍。
5.落实提高小微企业不良容忍度和尽职免责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落实现有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基础上,可根据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管理水平和各地经济金融环境,在权限范围内,对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设置差异化的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目标,并尽快落实相应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从业人员尽职免责制度。
6.严格执行“两禁两限”,规范服务收费。认真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和关于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收费的各项监管。执行“两禁两限”要求,即除银团贷款外,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对小微企业及其增信机构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严禁在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严禁通过克扣放款数额、以贷返存、捆绑销售理财产品等行为,变相抬升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三)推动机制创新,提升银行业服务再生动力
1.加大对新型科创企业支持力度。开发针对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和产品。积极发展新型抵质押贷款,拓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质押贷款。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完善适应创新型企业特点的信贷评审、管理制度。
2.加强信用信息应用。积极创新与客户信用状况和评级相结合的融资授信服务,对诚信守信的企业和个人在授信额度、授信成本、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
3.加强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深度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成本可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金融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充分运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新渠道,创新业务和服务模式,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缩短企业融资链条,精准服务实体企业,提升金融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4.降低企业信理费用。各银行机构严格贯彻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对于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
5.建立信贷业务流程主动公开机制。各银行机构要在网站、营业场所、电子屏幕等,主动宣传“便捷获得信贷行动”相关内容,公告各类信贷产品,制定面向客户群体的信理流程图,注明该项信贷业务全流程及每个环节所规定的办理时限和所需资料。同时,制作信贷流程和资料等“明白纸”向客户发放,做好对客户宣传、培训的引导、解释和沟通工作。特别是因国家致信贷获得受限的,做好相关解释沟通。
四、加强监督问责,务求工作实效
根据县委、县部署,为保证工作落实,督办、调查、暗访“三位一体”加强监督,将加强媒体和社会监督,不护短,不袒护,实事求是曝光问题,并强化监督执纪和问责处理。各银行机构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向扎扎实实的效果看齐。
各银行机构要加强由上到下的监督,做到心中有数,全面掌握,切实推进提升金融服务的便捷性。要及时反应反面案例,要有对责任人的处理。凡因重视不够、态度不好、工作不认真等被通报曝光,造成不良影响负有责任的,不仅要处理当事人,还要责任上追两级。同时,要做好风险化解和防范,对于债委会协作、化解风险等需要,不适合普通信贷流程的,要及时做好解释沟通。主动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加强宣传教育和沟通协调。积极做好舆情监测,加强正面宣传和舆情引导,做到金融服务与风险管控“双提升”。
五、加强协调沟通,营造良好环境
(一)努力争取相关协调支持
进一步加强银政合作,增进信息共享。争取税务、工商、招商、司法等部门信息与银行实现共享,最大程度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减少银行授信调查成本,提高授信审批效率。深化“银税互动”成果应用,不断创新和增强银税合作手段机制,对符合信贷条件且纳税信用等级高的小微企业加大扶植力度,充分利用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各银行机构积极争取,落实小微、“三农”、科技等信贷投放相关税收优惠和补贴扶持。进一步争取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寻求新突破,尽量缩短抵押登记办理时间。
(二)配合加强对逃废债的打击力度
各银行机构充分依靠县委、县关于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重大部署,加强向地方和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强化自身责任意识,提高信息敏感性,积极配合当地打击逃废债牵头部门及公检法等部门,及时发现并提供逃废信息,依法维护债权,防范金融风险,合力建设诚信环境。
(三)加快建设高素质金融人才队伍
全辖银行业加强协作,配合做好我县优化改革人才工作和激励机制,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金融人才。提高金融人才县场化选聘比例,建立健全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符合金融部门特点的薪酬制度。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大力培养、选拔、使用政治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的金融人才,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