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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为员工建造适宜的工作和劳动环境、保障群众健康、促进企业经济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环境保护应贯彻国家的环保法规,遵循“全面规化,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提高全体员工的环境法制观念,重视环保工作;
2、技术中心做好环保基础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况,按期测定污染排放数据,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长期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
3、企业改造和检测,必须注意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
4.生产废弃物的管理:生产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应分类存放,尽量回收利用,对不能再使用的物品,妥慎处理;
5.“三废”处理: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液和废渣,必须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处理必须符合排放标准;
6.噪声的管理:采用低噪声设备。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检测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环保管理制度
1 目的
建立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确保检测过程中的污染物和噪声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使检测不致对周围环境造成有害的影响。
2 范围
检测过程中产生的“三废”环节及生态恢复
3 责任
检测部、业务部和管理部。
管理部责任:负责公司环境监督和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业务部责任:负责维修环保设备,使其能正常运行,确保“三废”得到正常排放。
检测部责任:确保本车间环保设备正常运行,
4 内容
4.1 “三废”定义:检测过程中产生的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4.2 业务部具体负责日常的“三废”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达标的排放源应竖立合格排放标志。
4.3 设立“三废”处理人员岗位负责制,实行严格的奖、罚制度。
4.4检测部负责维护环保治理设施,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停产,以杜绝污染物排放的出现。
4.5 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4.6 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予以警告、批评、罚款或责令赔偿损失。
5.1放松管理,玩忽职守造成环保事故者;
5.2挪用治理污染费用、设备和物资者;
5.3对监督检查及检举人进行打击报复者;
5.4有污染防治设施无故停用或任意拆除造成污染者;
5.5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环境管理人员;
5.6对污染事故迟报或隐瞒不报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