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管网安装施工方法:
⑴ 管道穿基础、隔墙、楼板处应由土建专业预留孔洞。
⑵ 管网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⑶ 消火栓管道采用焊接钢管,焊接;自动喷洒管道采用内外热镀锌钢管,丝接或沟槽连接;
⑷ 钢管表面光滑、平整、无裂纹、缩孔、夹渣、折迭和重皮,无划痕和碰伤。管内外表面的镀锌层应均匀,不得有未镀上锌的黑斑、气泡或脱落或锈蚀等,管子无弯曲,表面颜色一致。镀锌钢管的合格证、材质单等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内容与实物及标准要求相一致,通过监理验证后方可进场使用。
⑸ 在具有腐蚀性的场所安装管网前,应按设计要求对管子、管件等进行防腐处理。
⑹ 管道穿越墙壁和楼板时应装设套管,套管直径比管道大2号,安装后均用耐火材料填充。
⑺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规定:⑻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或应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⑼ 消防管道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⑽ 立管每层设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1.5米。
⑾ 配水干管、配水管应做红色或红色环圈标志。
⑿ 管网在安装中断时,应将管道的敞口封闭。
⒀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⒁ 施工中遇有管道标高出现矛盾时,应与设计人员协商解决,原则是先风管后水管,有压管让无压管。
⒂ 施工中预留的孔洞,在管道施工完毕后须堵严。
⒃ 设有特殊处理的管道及设备,按图中标注的方法施工。
⒄ 所有管道的防腐,均应在除锈后进行。
⒅ 管道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管道的中心线与梁、柱、楼板等的最小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2、管道设备安装:
⑴ 备料加工订货应严格按照设备表的技术要求进行,主要设备确定生产厂家后须由设计人员向厂家做技术交底,以确保产品能满足使用要求;设备出厂前应进行性能测试,并提供测试报告。
⑵ 各种设备安装前应根据订货或出厂清单进行检查,对安全设施检测,并按照厂家说明书要求或有关人员指导下施工。
⑶ 管道设备安装应与土建施工密切配合;土建施工期间,应有专人负责配合总包方预留孔洞和埋件;
⑷ 阀门及其附件的现场检验应符合设计要求:
① 阀门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阀门及其附件配备齐全,不得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③ 压力开关、水流指示器等自动监测装置应有清晰的铭牌、安全操作指示标志和产品说明书;水流指示器还应有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志;安装前应逐个进行主要功能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⑸ 螺纹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管子宜采用机械切割,切割面不得有飞边、毛刺;管子螺纹封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管路旋入端螺纹尺寸系统》的有关规定;
② 当管道变径时,宜采用异径接头;在管道弯头处不得采用补芯;当需要采用补芯时,三通上可用1个,四通上不应超过2个;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不宜采用活接头;
③ 螺纹连接的密封填料应均匀附着在管道的螺纹部分;拧紧螺纹时,不得将填料挤入管道内;连接后,应将连接处外部清理干净。
⑹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管道应固定牢固;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规定要求。
② 管道支架、吊架、防晃支架的型式、材质、加工尺寸及焊接质量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③ 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④ 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1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⑤ 当管子的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⑥ 竖直安装的配水干管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其安装位置距地面或楼面的距离为1.5~1.8m。
⑦ 固定支吊架固定于预设槽钢上,不得焊接于钢屋架之上。
⑺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在管道试压和冲洗合格后进行,水流指示器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水流指示器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③ 信号阀应安装在水流批示器前的管道上,与水流指示器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m。
3、喷头安装
⑴ 喷头的现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喷头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 喷头的商标、型号、公称动作温度、制造厂及生产日期等标志应齐全;
③ 喷头外观应无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
④ 喷头螺纹密封面应无伤痕、毛刺、缺丝或断丝的现象。
⑤ 闭式喷头应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并以无渗漏、无损伤为合格试验数量宜从每批中抽查1%,但不得小于5只,试验压力应为3.0Mpa;试验时间不得小于3min,当有两只及以上不合格时,不得使用该批喷头。应再抽查2%,但不得小于10只。重新进行密封性能试验,当仍有不合格时,亦不得使用该批喷头。
⑵ 喷洒头定位需结合室内装修要求确定。
⑶ 喷头安装应在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
⑷ 喷头安装时宜采用专用的弯头、三通。
⑸ 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⑹ 喷头安装应使用专用板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喷头的框架、溅水盘产生变形或释放原件损伤时,应采用规格、型号相同的喷头更换。
⑺ 当喷头的公称直径小于10mm时,应在配水干管或配水管上安装过滤器。
⑻ 安装在易受机械损伤处的喷头,应加设喷头防护罩。
⑼ 喷头安装时,溅水盘与吊顶、门、窗、洞口或墙面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⑽ 当喷头溅水盘高于附近梁底或高于宽度小于1.2m,的通风管道腹面时,喷头溅水盘高于梁底、通风管道腹面的最大垂直距离应符合规定要求。
⑾ 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⑿ 当喷头安装在不到顶的隔断附近时,喷头与隔断的水平距离和最小垂直距离应符表要求
4、报警阀组安装
⑴ 报警阀组的安装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应进行报警阀辅助管道的连接。水源控制阀、报警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两侧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0.5m;正面与墙的距离不应小于1.2m。安装报警阀组的室内地面应有排水设施。
⑵ 阀组附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压力表应安装在报警阀上便于观测的位置;
② 排水管和试验阀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
③ 水源控制阀安装应便于操作,且应有明显开闭标专和可靠的锁定设施。
5、消防水泵结合器安装
⑴ 消防水泵结合器的组装应按接口、本体、联接管、止回阀、安全阀、放空管、控制阀的顺序进行。止回阀的安装方向应使消防用水能从消防水泵接合器进入系统。
⑵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应安装在便于消防车接近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行驶地段;
②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应采用铸有“消防水泵接合器”标志的铸铁井盖,并在附近设置指示其位置的固定标志;
③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的安装,应使进水口与井盖底面的距离不大于0.4m,且不应小于井盖的半径。
④ 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上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采用Mu7.5级砖、M5.0级水泥砂浆砌筑;
B 在最高地下水位以下的地方设置地下消防水泵接合器井时,其井壁宜采用Mu7.5级砖、M5.0级水泥砂浆砌筑,且井壁内、外表面应采用1:2水泥砂浆抹面,并应掺有防水剂,其抹面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抹面高度应高出最高地下水位25mm。当管道穿过井壁时,管道与井壁间的间隙宜采用粘土填塞密实,并应采用M7.5级水泥砂浆抹面,抹面厚度不应小于50mm。
6、系统试压和冲洗
⑴ 消防系统冲洗
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应将管道冲洗干净。
管网冲洗采用排水管道,应与排水系统连接好,防止对建筑物等造成水害。排水管道截面而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道截面积的60%,冲洗水流速度不应小于1.5M/S,应按系统的设计流量进行冲洗,管网冲洗应连续进行,出口水的颜色、透明度与入口水的颜色基本一致时,方可结束,冲洗水流方向应于灭火时水流方向一致,冲洗结束后,应将管网内的水排除干净。
⑵ 消防系统试压
管网安装完毕后,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用水进行。
消火栓管道的试验水压为0.80Mpa,10分钟压力降不大于0.02Mpa为合格;自动喷洒管道的试验压力为1.4Mpa,30分钟内无渗漏,压力下降不大于0.05Mpa为合格。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稳压24h,无渗漏为合格。
试压用的压力表不少于2只,精度不应低于1.5级,量程应为试验压值的1.5—2倍,水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低于5℃,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试验压力不应低于1.4Mpa,当系统设计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4Mpa(消火栓给水管的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试压强度测试点应设在管网最低点,给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管道冲洗、试压要求详见91SB3-104,冲洗、试压工作应在甲方及监理人员监督下完成,并做好记录。
7、系统调试
⑴ 与电气专业一起编制调试方案,并与消防系统其它部分密切拟火灾信号,报警控制器发报警信号并启动自动灭火系统。
⑵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验部分控制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