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鼓励教师认真搞好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巩固、提高我校教学质量,特拟定本制度。
(一)成绩的认定与计算:
1、县抽评科目获奖,获奖科目实行对等奖。
2、升位奖:如果接替他人所教学科,且接替后在县抽评中获奖奖金分配按时间长短进行分配。获奖证书与时间有关:如接替他人上课超过两个月(包括两个月),获奖证书由最后一人所得。(若在学校获奖奖金分配按以上规定执行)。
3、统考非抽评科目获奖:(基础学科,按平均分计算)
(1)a、获校级第一名者奖200元+超年级平均分(0至5个百分点*10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15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20元;20个百分点以上*30元)=最后奖金。
b、获第二名者平均分在第一名的95%以上奖150元。
C、反之低于年级平均分惩(0至5个百分点*5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7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10元;20个百分点以上*15元)=最后罚金。
(2)非基础学科,按平均分计算
a、获校级第一名者100元+超年级平均分(0至5个百分点*5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7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10元;20个百分点以上*15元)=最后奖金。
b、获第二名者平均分在第一名的95%以上奖80元。
C、反之低于年级平均分惩(0至5个百分点*3元;5个百分点以上10个百分点以下*4元;10个百分点以上20个百分点以下*5元;20个百分点以上*7元)=最后罚金。
非基础学科平均分百分制不得低于40分,低于40分不设奖,惩该科教师50元。
基础学科是:小学语文、数学;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九年级政治、历史。
非基础学科是:初中七八年级历史、政治,生物、地理。小学英语。平均分以开学初人数为准。中途学生生病转学或其它情况,有医院住院证明,急珍证明,转学证明或其它情况证明不计算成绩,反之,作为流失的学生 ,以零分计算,计入该班成绩,计算平均分。
4、其他与教学质量相关的奖励:(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1)、学生参加县级以上的音体美获得同组前六名,对辅导教师奖400元、360元、320元、280元、240元、200元。
(2)、教师本人参加教研教学获奖:
县级:200元 州级:300元 省级及以上:500元
5、教师参加课题研究,对主研人员每人:
县级:结题200元、获等级奖300元 州级:结题300元、获等级奖500元 省级及以上:结题400元、获等级奖700元
6、辅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除音体美学科)教师获得指导奖:
县级:100元 州级:200元 省级:300元 国家级:400元
7、学校及其以上组织的有关活动,若相关人员无故不组织、不参加,对学校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给予300元的处罚,由相关教师承担。
注:以上获奖者,以证书为准,就高不就低,奖金由该辅导教师按直接和间级按比例9:1进行分配。证书由直接辅导教师所得(学校不实行对等奖)
本方案2014年9月15日校务会讨论通过,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考升学奖:
升学本着多劳多得的原则,实行谁教的班级升学率高谁多得的制度。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有2个平行班,以分数段为标准400分-499分,每生学校奖励班级50元;500分-599分每生奖励班级100元;600分-9分每生奖励班级200元;650分-679分每奖励班级400元;680分-699分每生奖励班级700元;700分以上一个奖励班级8000元;两个700分以上奖励班级每生8500元;三个700分以上奖励班级每生9000元;随着人数的增加奖金以每生500元递增。另外获得700分以上的学生学校每生奖励1000元。
奖金按语文、数学、英语各得奖金的%;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各得奖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