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条 产品管理就是对生产过程中“五品四数”的管理。“五品四数”指成品、半成品、在制品、返修品、废品,投入数、产出数、周转数、废品数。
第二条 产品管理总的要求是:数字准确、良废分清、帐物一致、保管妥善、手续严格、责任明确。
第三条 在制品的管理
(一)供应公司要按照生产作业计划规定的数量投料,其投料数要等于零件第一道工序的转入数。送料人员必须与车间接料人员清点交接,办理交接手续。
(二)在制品在生产周转过程中,必须标准盛放。无标准盛具的 产品,也要实行非标准盛具按标准量盛放。交接时必须逐个点清。对个别小零部件也可以根据零件大小形态,采取重量或其它方法换算。
(三)转出、转入产品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转移交接单。对送检产品、入库产品,都分别有操作人员、检验人员标记。
(四)产品接转必须双方当面点清,转移单必须接、转双方签字,才能作为合法凭证。
第四条 半成品管理。
(一)公司军用半成品统一入生产保障部半成品库,由生产保障部负责收发和保管。
(二)半成品入库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转移交接单。交、接双方必须当面点清,办理手续。
(三)半成品入库后,应分区分类、摆放整齐、标记明显、数字清楚、帐表齐全、帐物相符。
(四)半成品的发放应按照生产管理部门签发的配批表以及车间的领用凭证发放。
第五条 成品管理。
(一)凡经驻厂军检代表室(国内产品)、驻厂委代室(外贸产品)验收的产成品,均由质量部门填写产品出厂合格证,分别报总经理、军检代表、委代室总代表签字后,由装配车间办理入库手续,运至成品库。
(二)凡入成品库产品由生产保障部统一管理,库房人员要认真负责,妥善保管,严防混批。
第六条 返修品管理。
(一)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但可修复利用的产品,由检验人员填写返修品单转交加工责任者返修。返修品必须掌握谁干的产品谁返修的原则,一般应于退回后第二天修完。
(二)返修品修复后,经检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入合格品;仍不合格并无法修复利用的计入废品。
(三)凡是在入库后发现需要返修的产品,由责任车间运回返修,不准在库房内返修。
第七条 废品的管理。
(一)质量管理部设立废品隔离室,负责废品的收集、保管、处理、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凡在产品加工过程中,自检、专检及搬运、试验所发生的一切废品,一律交废品隔离室。
(三)凡按检验审理程序确定的废品,由检验人员于当日填写废品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两份,经生产班组或责任者签字后,一份留责任班组,一份连同废品送交废品隔离室。
(四)凡成批废品,必须有质量分析报告,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采取措施,方可转入废品隔离室。
(五)废品隔离室人员,对交来的废品,在当日或次日逐个进行检验、分析,做好标记,分类管理。
(六)废品处理要按规定进行。当月废品当月处理。最终废品由隔离室人员填写废品交库单,会同车间送交供应运输公司废品库。
第 产品盘点管理。
(一)产品盘点的范围:生产车间、半成品库。
(二)盘点时间:每月的27日。
(三)盘点的内容:所有存放在车间、班组、工序、库房的半成品、在制品、返修品、废品等产品零部件及其盛具。
(四)盘点的要求:由车间调度员、统计员负责本车间的盘点工作。各生产班组的班组长和工人都要积极配合,并参与盘点工作。对所有产品零部件按品种、规格,在数量上全面点清,盘出一个准确的数据,并且良废分清。
(五)盘点工作的检查:生产保障部在车间、库房盘点的同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并按一定比例抽查。对发现盘点工作不认真,抽查中发现盘点数据不准,要按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办法由生产保障部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