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建立驾驶员黑名单制度
驾驶员是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操作人员,直接担负着安全生产工作。为加强对公司驾驶员的管理,对违规、规法情节严重和部分责任事故的驾驶员实行驾驶员黑名单制度。驾驶员一旦进入公司黑名单档案,公司要对驾驶员进行解聘,并在全司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公司将此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2、对驾驶员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理。
(1)对一年内发生两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并处以一定的罚金。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取消该驾驶员的年终各项评比资格。
(2)对一年内发生两次或三次以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规行为的驾驶员实行内部通报,并纳入公司驾驶员黑名单档案。
3、对责任事故驾驶员的处理。
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处理。
(1)凡一年内发生一次轻微事故并在事故责任中负同等责任的驾驶员,取消年终评比资格。
(2)凡一年内发生两次轻微事故并在责任中负同等责任及以上的驾驶员进行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比资格,并对驾驶员进行停班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方予从新上山岗。
(3)凡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轻微事故并在责任中负主要责任及以上的驾驶员,对该驾驶员进行内部通报并纳入公司驾驶员黑名单档案。
(4)凡一年内发生一次一般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在责任中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取消驾驶员的年终评比资格,并对驾驶员进行进行一周的教育培训。
(5)凡一年内发生两次一般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在责任中负主要责任的驾驶员,对该驾驶员进行内部通报并纳入公司驾驶员黑名单档案。
(6)凡发生一次重大及以上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驾驶员,对该驾驶员进行内部通报并纳入公司驾驶员黑名单档案。
安龙县宏伟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