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核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泗水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推进道路货物运输质量信誉体系建设,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引导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对照考核标准自查自纠,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优化经营方式,提升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提高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整体水平。
二、考核范围
2021年1月1日前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考核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三、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四、考核内容
质量信誉考核包括企业的运输安全、经营行为、企业管理、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情况。质量信誉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总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850分(含)以上)、AA级(700分-849分)、A级(600分-699分)和B级(低于600分)表示。
五、考核步骤
(一)自评。各有关运输企业建立质量信誉考核档案,对2021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认真进行总结自评,4月15日前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请材料》(附件1-12)按顺序装订成册,报泗水县交通运输局货运管理服务科(为民服务中心1213室)房间。
(二)初评。县交通运输局对各企业上报的质量信誉考核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考核。
(三)认定。县交通运输局将初评结果报市交运局,待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复核公示无疑义后,公司人员携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到泗水县交通运输局加盖考核评级章。
六、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运输企业要根据考核的各项内容进行认真自评、总结,如实填写考核报告表,并按时上报。
(二)各有关运输企业要按照考核内容,收集准备考核各个项目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并做好归档工作,积极配合现场考核工作。
(三)对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停业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四)道路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的,给予一年时间的整改期。在整改期内,暂停新增货运车辆及有关业务的核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企业考核等级直接被评为“B”级:一是不按要求参加年度质量信誉考核或不按要求报送质量信誉考核材料,拒不改正的;二是在质量信誉考核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三是未按要求建立质量信誉档案,导致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无法进行的;四是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五是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六是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或企业稳定事件的;七是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低于600分的。
附件:1.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申报材料(封面)
2.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3.泗水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4.道路货运企业交通事故报表
5.道路货运企业交通事故登记表
6.道路运输企业违章经营情况登记表
7.道路运输企业服务质量投诉登记表
8.车辆投保登记表
9.道路运输企业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登记表
10.道路运输企业影响稳定事件登记表
11.道路运输企业管理情况一览表
12.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自评表
附件1
有限公司
2022年度
质
量
信
誉
考
核
申
报
材
料
二〇二二年五月
附件2
| 道路运输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 ||||
| 企业代码 登记日期 年 月 日 | ||||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
| 注册地址 | 联系电话 | |||
| 经营许可证号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
| 经济类型 | 从业人数 | |||
| 营运货车数量 | ||||
| 纳税情况 | 元 | 投保情况 | 元 | |
| 安装北斗车数 | ||||
泗水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一、运输安全(300分)
项目
| 编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 分数 | 评分细则 | 单项 扣分 | 自评 | 初评 | 核定 |
| 1 | 运输 安全 | 300 | 1、未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不得分; | ||||
| 2、未设置安全机构的不得分;职能部门设置不健全的每项扣30分; | |||||||
| 3、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不得分;未配备专职北斗监控人员、车辆技术管理人员的扣30分; | |||||||
| 4、未参加两类人员考试的的不得分;未签订承诺书的扣50分;未制订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的不得分; | |||||||
| 5、发生责任事故的,扣50分;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直接降为B级; | |||||||
|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扣100分;无事故处理记录、整改措施台帐的每项扣20分,无驾驶员违规行为处理记录台账的扣30分; | |||||||
| 7、未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制度的扣30分,未按规定提取使用的扣20分,未提供相关明细账目的扣10分; |
项目
| 编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 分数 | 评分细则 | 单项 扣分 | 自评 | 初评 | 核定 |
| 2 | 卫星定位系统安装、使用情况 | 60 | 1、未建立北斗监控台账的、未及时更新车辆位置信息的扣30分; | ||||
| 2、每发现一例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和处理的,扣20分;未处理的,扣30分;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此项不得分 | |||||||
| 3、50辆车以上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的,该项不得分 | |||||||
| 4、被省级部门通报有1次违章行为的,扣30分,2次及以上的扣50分。 | |||||||
| 3 | 经营违章率 | 100 | 每车次扣10分。 | ||||
| 4 | 经营目标制定情况 | 10 | 未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扣10分。 | ||||
| 5 | 企业稳定情况 | 30 | 因宣传不到位,致使从业人员上访的每次扣10分,造成件并有一定影响的不得分。 |
项目
| 编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 分数 | 评分细则 | 单项 扣分 | 自评 | 初评 | 核定 |
| 6 | 安全生产管理 | 200 | 1、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部门职责的此项不得分; | ||||
|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 | |||||||
| 3、未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扣50分。 | |||||||
| 4、未按应急预案编制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的,扣30分;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的,扣30分; | |||||||
| 5、未制定安全例会和教育培训制度的每项扣5分; | |||||||
| 6、未按规定每月至少召开1次管理人员安全例会的,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人员会议的,每少一次扣2分; | |||||||
| 7、从业人员未按规定每季度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人员不齐而无补课记录的每次扣5分;培训记录不全的,每缺少一项扣5分; | |||||||
| 7 | 从业人员管理 | 100 | 1、不按资格条件聘用从业人员或弄虚作假的每人次扣10分; | ||||
| 2.未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考核的,每人扣10分。 | |||||||
| 3、未建立从业人员一人一档的每人扣10分; | |||||||
| 4、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培训情况的,每一次扣5分;培训记录资料不全的,每缺一项扣5分; | |||||||
| 5.未与从业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的,扣30分。 | |||||||
| 8 | 车辆管理 | 100 | 1、有效期内车辆未上线检测、营运证件未年审、标志标识不齐全的每车扣10分; | ||||
| 2、车辆无消防器材或失效的每车扣10分; | |||||||
| 3.未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和车辆技术档案或档案不符合规定的,每车扣10分; | |||||||
| 4.未制定车辆设备管理制度和检查制度的每项扣30分。 |
项目
| 编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 分数 | 评分细则 | 单项 扣分 | 自评 | 初评 | 核定 |
| 9 | 服务质量 | 50 | 1、因服务质量差被投诉并经查实的,每1次扣10分; | ||||
| 2、因违规被媒体曝光的,每1次,扣20分。 |
项目
| 编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 分数 | 评分细则 | 单项 扣分 | 自评 | 初评 | 核定 |
| 10 | 社会责任 | 50 | 1、未做到本质意义上的“五统一”(统一产权关系、统一建立劳动关系、统一运输生产组织、统一财务管理、统一管理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此项不得分; | ||||
| 2、车辆的证照、购置和固定资产台账不是统一为企业名称的; | |||||||
| 3、未与所有员工签订聘用合同,未统一缴纳社会保险、未统一支付员工工资的; | |||||||
| 4、不统一组织分配货源和调度车辆的; | |||||||
| 5、所有车辆未统一运费结算,统一成本核算,统一收益分配,统一投保纳税的; | |||||||
| 6、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人员未统一管理、统一教育培训,并负全部安全责任的。 |
项目
| 编号 | 考核 项目 | 考核 分数 | 评分细则 | 单项 扣分 | 自评 | 初评 | 核定 |
| 11 | 加分 项目 | 100 | 1企业形象。 营运车辆统一标识和外观,加10分,服务人员统一服装加10分; | ||||
| 2.省部级荣誉称号。 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加30分; | |||||||
| 3.完成指令性运输任务,加30分(承担战备、应急常态化保障任务,加1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