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把整个工作纳入一个规范体系,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企业综合管理,使项目部各项工作能够适应公司改制后的新形势,根据公司颁布《管理办法汇编》的有关条款,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行政管理规定
第二条 项目部会议制度:
1、项目部每日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总结头一天的工作,安排下一日工作。
2、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计划会议,由计划科主持,分析上月工程完成情况,根据业主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安排下月计划。
3、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成本分析会,由财务科主持,分析节超情况,定出改正措施,并总结成本情况及费用开支。
4、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行政工作会议,由经理主持,传达学习上级文件、指示,加强思想教育,总结本项目部的行政管理工作。
5、所有会议必须专设正规会议记录本。由办公室记录。
第三条 文件管理规定:
1、办公室文件管理严格执行ISO9002程序文件要求。
2、上级来文由办公室统一签收,然后送到资料员处登记,根据其内容转发到各相关科室,由各科室呈送领导批阅。
3、业主、监理及设计院等部门的来文按上级文件处理。
4、文件要存档有序,一目了然,保存妥善,落实到位。
第四条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项目部各科室的办公用品,每月底上报月用计划,月初统一采购,一月采购一次,办公用仪器设备必须由办公室建立完整的台账,指定专人接管,工程结束后要归还,造成丢失的公物,严重损坏找不到责任人的公物,由使用科室人员赔偿。
2、非经项目经理书面批准,不得购置公用物品,物品购置要严格控制程序,且必须有财务、办公室共同经办、签字。
第五条 请销假制度
1、项目部人员外出超过半天以上者,要向项目经理请示,部员要向科室负责人请示,工作时间外出必须向办公室请假
2、需回家探亲的填写探亲申请表(办公室负责),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报项目经理或批准,探亲前办好工作交接,如果由于探亲导致工作被动,由其主管部门负责人承担责任。
3、每人每月回家探亲、事假不超过六天的不扣除当月考勤工资,超过的按探亲、事假六天以外的天数扣除当月考勤工资,在项目部坚持工作,留守大干的人员每人每月多加六天的考勤工资。
4、法定节假日、带薪年休假、探亲家、婚嫁、产假、丧假、伤病假及事假均按公司颁布的《管理办法汇编》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劳动纪律
1、严格遵守劳动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倒和早退,不得旷工,有事请假、汇报。
2、工作中服从分配,坚守岗位。
3、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按章作业,充分发挥时效,积极完成任务。
4、发现事故和质量隐患要及时汇报和处理,不得玩忽职守,离岗时要做好交接手续。
5、不得消极怠工毁坏生产工具、设备。
6、对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企业经济损失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按规定赔偿损失,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作息时间规定:办公室负责制定四季作息时间表,严格按作息时间表作息,业余活动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和休息。
第 生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爱护项目部的荣誉和财产,节约用水、用电。
第九条 考勤制度: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每天的考勤,拌合站由 负责考勤,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每月公布职工考勤表。
第十条 工作秩序:上班时间,仪表整齐,精神饱满,工作时间不得串岗聊天、上网聊天、打牌、下棋、玩游戏或处理私事。到工地必须戴安全帽和胸卡。办公室不定期进行岗位检查。
第十一条 不遵守以上条款,情节严重者,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情节恶劣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 学习培训制度
第十二条 局集团公司及公司机关统一安排的学习、培训由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安排,按公司规定报销差旅费等,项目部予以考勤。
第十三条 根据工程需要,项目部要进行人员培训时,与公司联系,公司安排学习,公司机关不能安排的由项目部自己做出安排,按规定予以考勤,报销差旅费等。
第十四条 未经上级机关或项目部安排而参加的学习、培训,费用自出,脱岗学习期间项目部不记考勤。自觉记录施工日志,月底由总工检查并通报。
第四章 卫生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项目部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办公室内卫生、宿舍卫生和环境卫生,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放置统一有序,整齐划一,环境清洁卫生。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进行评比,奖励先进,对长期后进的科室和个人,将给予通报批评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要注意环境保护,卫生整洁,创造文明施工现场。
第十七条 严禁在项目部内饲养家禽、家畜。
第五章 食堂管理规定
第十 食堂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执行民主和行政结合的方法,搞好成本核算,提高服务质量,制定一周菜谱,保证饭菜卫生可口,防止因食物不洁而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第十九条 生活费用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执行,该费用由职工个人每月支付100元,项目部补贴200元,不在项目部用餐者根据实际用餐天数扣除伙食费。办公室按实际考勤就餐天数,每月底给食堂核准伙食费。外来就餐人员伙食费,由办公室月底以书面形式报告,项目部领导签字后报财务部列销。对外招待费用实行领导签字审批制度。
第二十条 家属来项目部的生活费,5天之内由项目部列销,超出5天的,按每人每天5元收取。
第二十一条 招待规定:凡外来客人或上级领导来项目部商谈业务和检查指导工作的,根据需要在食堂进行安排,在外招待要报领导同意,由领导出具限额证明后才能办理。凡未经同意在外就餐者,项目部不予结算报销。
第六章 车辆使用规定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小型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遣。
第二十三条 司机出车要向办公室请示,项目部其他人员用车,要报请办公室同意,由办公室安排,不得私自调用车辆。不准到出车地点以外的地方出车。出车中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车辆司机要服从办公室安排,不得推委工作,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长途出车回来后要向办公室报告。
第七章 招待用烟、酒规定
第二十五条 食堂对外招待用酒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二十六条 招待用烟标准:副经理、总工、安全长每月二条,工程部二条,实验室一条,其它科室招待用烟根据实际需要,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领取并签字登记。
第八章 奖惩与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 凡在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或取得突出成绩者,项目部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凡违反以上管理条例及公司《管理办法汇编》规定的其他条例者,按照规定要进行处罚。奖励和处分的条件严格按公司颁布的《管理办法汇编》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奖惩类别:
1、奖励:记功、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者等荣誉称号。
2、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以及数额不等的经济处罚。
第二十九条 按公司管理办法规定,需要对员工进行奖惩的,项目部要研究处理意见,报人事或劳资部门承办;其中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员工的处分,报监察部门承办;对员工奖惩需经或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员工教育,奖惩决定载入本人档案,对员工的处分要征的同级工会的同意,形成决议后与本人谈话。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凡与公司《管理办法》相冲突的,以公司《管理办法》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