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大唐平罗2×660mw新建火电工程(以下简称平罗火电工程)施工过程中成品保护的管理,避免因施工管理不善等造成成品的损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及上级建设单位有关规定,结合平罗火电工程基建相关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平罗火电工程各参建单位。
第二章管理措施
第四条建设单位负责基建工程成品保护的管理。监理单位负责检查与考核。施工单位是各自施工成品保护的主体单位,所有参建单位均有成品保护的责任。现场设备、系统及已施工完成的工程项目在整体验收并移交生产前,成品保护(设备维护保养)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加强成品保护教育,提高全员成品保护意识,施工中既要保护自己的成品也不能损坏他人成品,对所有已完工和部分完工项目的劳动成果均有保护的义务。
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并将成品保护纳入日常施工管理范围,并予以贯彻实施。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工序施工应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专业不得批准开工。
第施工单位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作业指导书,进行技术交底后下达实施,同时要认真解决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品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正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的督查,每日不定时的对本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进行检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
对成品保护实行责任追究制,监理单位应加强现场的督查工作,对于违反成品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考核。
第三章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
每项工程开工前均应进行成品保护交底,在施工过程中应切实做好成品保护的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
需要在水泥柱、设备基础上生根,进行起吊或拖运时,要做好四角的保护措施。
第十四条
已装饰完成的构筑物楼面、地面应加橡胶垫或其它软质材料进行隔离保护;可能对墙面造成污染的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
设备运输经过沟道时应垫上横跨沟道的枕木。
第十六条
在厂区道路、或零米下的土建成品上方进行大型机具行走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其措施必须征得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的同意,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
严禁在已施工完的地面及墙面上任意开孔、打洞,确因工程需要的,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批准,并争得原施工单位同意,且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恢复。
第十
在利用卷扬机进行吊装作业时,尽量不要用已施工完的梁柱作为承力点,如工程确实需要,经严密的受力计算,报监理和原成品施工单位同意,在确保安全并对承力点做好保护措施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
所有已安装恒力吊架、弹簧吊架必须派人经常维护,在水压试验及冲管前不得将定位销和限位垫块取出,以防超载。
第二十条
小口径管道(包括仪表管、取样管、疏放水管等)在安装期间应有醒目的标识和保护措施,以防人为踩踏损坏。
第二十一条压力表、温度计、压力变送器等,须做好防护措施,贴好标示;单个布置的必须用硬质材料进行包扎。机务部分集装设备用同样做好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在各类仪器、仪表附近施工应有防撞措施,并用硬质材料进行保护、遮罩,挂“重要设备,请勿碰撞”警示牌。
第二十三条电机须做好防雨措施。露天和室内布置的电机都要做好防护措施。所有操作机构、照明箱、端子盘、事故按钮、行程开关等露天布置均应及时加装防雨罩。
第二十四条露天布置的起吊设施,必须有良好的防雨措施。
第二十五条所有热工及电气盘、柜安装就位后必须挂“重要设备,请勿碰撞”警示牌。露天布置时,应有良好的防雨措施,与土建施工交叉作业处应有妥善的防护隔离措施。
第二十六条已安装的仪表插座、热电偶及其它表计应有醒目的标识,以防碰撞及踩坏。特别是锅炉、汽机等温度测量元件,应采取有效措施。
第二十七条成套厂供设备安装就位后,设备、系统未移交生产前,施工单位应加强防护及保安工作。
第二十严禁登踏已施工完的电缆桥架和保温管道。第二十九条油漆作业时应有可靠的防二次污染措施。第三十条
严禁在施工区域内吸烟,严禁在墙面、设备及管道等处乱涂、乱画。
第四章考核
第三十一条对半成品、成品造成破坏,在按被破坏的半成品、成品原价值考核的基础上,视情节严重程度额外考核10000~100000元/次,并责令进行整改、修复,对不整改、不修复的按考核上限加倍处罚,直至整改修复为止。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大唐平罗发电有限公司工程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篇:成品保护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成品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成品保护工作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重要因素,成品保护工作贯穿施工的始终,做好该项工作是每个现场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现针对分公司管理现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成品保护包括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遮挡、包扎和封闭。
成
品。指基础、墙体、梁、板、柱、屋面、楼地面、抹灰、门窗、油漆、玻璃、粉刷和电气、管线、采暖、通风及设备等,亦包括已安装好的半成品如钢筋、模板、架子、钢、木、混凝土构件等。
半成品。指钢、木、陶瓷、混凝土构件制品和已成型加工好的钢筋、模板、砂浆、混凝土等。
第二章
工程施工成品管理办法
第三条
制定合理的施工工序。首先,在保证总进度计划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期,以减少工种之间的交叉作业,避免后期集中抢工,以达到保护成品的目的;其次,要周密安排工序之间的搭接,不颠倒工序,尽量考虑湿作业在前、干作业在后,先室外后室内,先上层后下层,屋面防水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能做室内装修,上层地面未做之前,无妥善措施不作下层装修。
第四条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目的是提高装修施
工的装配化水平,减少湿作业,减少工序,减少污染、减少交叉作业。
第五条
分清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责任。在上下两道工序交接时,应同时检查成品情况,已经损坏的成品由上道工序的班组负责,检查后损坏的成品由下道工序的班组负责。交接检查由工程经理或工长组织,上下工序的施工负责人参加。如不组织交接检查,出现的成品损坏由工长负责;如有一方施工负责人不参加,出现成品损坏由施工队伍负责。
第六条
分清交叉作业中成品保护的责任。一般情况下,成品损坏应由损坏者负责,在交叉作业中责任实难辨明时,则应由平时使用、保管的人或班组负责。
第七条竣工收尾阶段增设必要的专职成品保护员,对已全部完成的某一层、某一房间或某一部位(如一个楼梯、一个门口等)临时进行封闭。
第
在施工过程中,检查人员应对成品保护质量经常进行巡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对成品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
1.护。就是提前保护。如清水楼梯踏步,采用护棱角铁上下连通固定;门口易碰部位钉上防护条或槽型盖铁,进出口台阶应垫砖或方木搭脚手板过人等;
2.包。就是进行包裹,以防损伤或污染。如大理石或高级水磨石柱子贴好后,应用立板包裹捆扎;铝合金门窗应用塑料布包扎等;
1.对易受损坏的砼墙体、柱、门窗、楼梯边角应用钢、木护角(用胶合板也可以)保护,特别在首层。
2.易沾污的施工洞、运料进口和打混凝土的部位,应用草袋或塑料布遮挡覆盖,防止灰浆四溅;水刷石墙面施工时,对周围的清水墙面要用水泥袋纸遮盖。
3.溅到墙上的石膏、砂浆、混凝土等,要及时清洗干净,防止污染、弄脏墙面。
4.吊运构件、料具、搭拆架子时,要派专人指挥,专人看守,不能把墙弄坏。
5.高处往下运送料具和在施工过程中倒垃圾时,必须采取措施,如围挡竖井,不得乱丢乱扔。竣工清理垃圾一律从垃圾孔倒下。
6.檐口、窗台腰线等刷乳胶漆、边线要用排笔描涂,乳胶漆不得掉在墙上污染墙面。
第十一条
抹灰
1.抹灰前,对易碰坏的管线、设备、门框等,要采取覆盖等保护措施。
2.抹灰时,不准搬动或站在水暖等管线和通风设备上操作,不得把灰浆溅到成活的墙面或其他成品上(如门、窗框、管道等)。如有沾污,应及时清洗干净。
3.搬动料具物品时,不得碰坏墙面、墙角、管线设备及其他成品和半成品。
4.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最好等凿洞、修理活全部做完后才抹罩面灰。
1.基础底板在施工防水时,严禁在防水材料上直接堆放重物。
2.在进行室外回填土的施工时,外墙立面必须有保护层,严禁用铁锹捣碎保护层,严禁不筛回填土,以防块石砸坏防水层。
3.在进行卫生间防水保护层的施工中,不许使用没有采取保护措施的小车运送砂浆,严禁在防水层上野蛮施工,破坏防水层。
4.屋面防水施工完后,对部分棱角处要加以保护,部分损伤后必须修复,严防屋面发生渗漏现象。
第十四条
门窗
1.窗框进场前由项目技术室与厂家订好协议,窗框和墙的连接件要安好后才包装,这样的窗框在安装时不需拆包装纸,在窗户收口时砂浆不会污染窗框,安装玻璃前再用刀切割。
2.部分厂家生产的窗框没有提前安连接件,安装门窗时必须拆除包装纸,在窗框安装好后,项目应立即沿窗框贴满美纹纸(最好和厂家订合同,由厂家负责粘贴),防止窗户收口时砂浆掉入框内,不便清理。如不慎有砂浆污染窗框,应立即用湿棉纱布清洗干净。
3.窗户收口、外墙喷涂或抹灰贴面砖时,裸露的窗框必须有防护措施。和墙体连接处应贴上美纹纸、胶带或用塑料胶布、彩布进行遮挡。窗框上自带的保护膜要等涂料刷完,在打胶前用刀切割。
2.不准在油漆、粉刷好的门窗、墙面上用手摸、涂写或钉钉子。安装好门窗玻璃后,严禁在室外架上施工捣碎玻璃或砂浆污染玻璃。
3.认真保护好上道工序的成品,不得沾上白浆和油漆。
4.竣工前最好用湿锯末清扫地面,以防灰尘污染油漆、粉刷。
5.拆外脚手架时,轻传轻放,不许碰损外墙涂料或其他成品。
第十六条
水、暖、电
1.管线穿墙,打洞不准用大锤,位置、尺寸、大小严格按施工图要求,不准乱打,乱凿。
2.电焊、气焊时,应对附近成品(特别是卫生间的面砖)采取隔离措施或对电焊、气焊采取防护措施,不得烧坏、烤糊或烤变色其他成品。
3.合理安排工序,水暖管线的固定堵洞由管线安装者负责,以便保证安装质量和责任划分。其堵洞、固定用的砂浆、混凝土,不得高出(允许低于)墙面、楼梯面。
4.配电箱在安装好后,凸出墙面部分用塑料带包扎,防止污染。刷涂料前,在凸出部分的内沿贴一道美纹纸,涂料刷完后,在撕掉纸,内沿整齐划一。配电器具安装好后,上锁,由专人负责看管。
5.厨房、卫生间以及室外(包括屋面)使用的upvc
第十九条
对个别成品破坏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除对之进行经济处罚以外,还视具体情况采取必要的行政处罚。
第三篇:机房工程安全管理与成品保护机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成品保护
一、施工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机房工程项目质量和进度的前提条件。
(二)机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特点
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是施工因素的集中点,具有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人、机、料密集,施工设施临时多变、人机流动性大和风险系数高等动态特点,属于事故多发的作业现场。
(三)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方针和目标
在进行机房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管理时,必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教育、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等一系列针对性的活动,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进行有效的控制,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减少事故损失,从而确保机房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得以实现。
(四)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由企业法人委托的项目经理是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项目经理组建并领导的项目经理部是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施工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承担组织、领导施工安全的责任。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机房工程项目的特点建立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和施工安全责任制,从项目经理到具体的施工人员,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对实现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负责。
(五)机房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的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程序、结合相关的法规、标准和,编制针对性的施工安全保证计划。明确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确定施工过程控制的要求,采取合理的安全技术,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实现。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应包括施工安全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和配置必要的资源三个方面的内容。对工程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针对性的控制。
施工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应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1.实施目标责任管理制
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工程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制订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目标和责任,并将施工安全管理的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作业队长、班组长、操作工人以及分包人等都应该根据各自岗位的施工安全目标,签订各级施工安全责任书,认真履行施工安全责任。
2.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
工程项目经理部应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动力组织情况、施工作业方法、施工机械和供电设施等制定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水、防毒、防触电、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夏季防暑、冬季防寒、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并形成相应的制度。
3.施工人员的管理要求
参加施工活动的人员部应该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以进入施工作业现场从事相关的岗位工作,其中需要重点注意的是以下几点:
(1)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应该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身体疾病和生理缺陷。
(2)施工人员应该具备所从事岗位工作的基本文化素质。
(3)对于施工过程中临时性的施工人员应该重点管理。
(4)确保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4.安全教育与培训
除在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外,工程项目经理部还应经常性的对员工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与培训,并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考核成绩应记人员工的个人档案,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能上岗工作。
针对目前劳动力市场季节工、农民工局主导地位的情况,教育的重点应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和操作标准等为主。
5.持证上岗
施工项目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安全资格生产审查并得到认可。
根据工作的内容和性质,所有从事施工管理与作业的人员,应该在通过企业、施工项目安全审查并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后,持证上岗。
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除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经过专业安全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可以从事相关专业施工。
6.严格技术交底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承担施工任务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逐级进行全面、详细、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
(2)安全技术交底的重点包括木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尤其是涉及到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使用与推广时)、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3)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包括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的问题;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7.安全检查
以验证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保证计划实施效果为目的的施工安全检查活动,是及时发现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途径,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施工安全检查由工程项目经理负责,有计划、有组织的对施工的全部过程、各个方位、全体人员的全面安全状况的进行检查,重点是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检查。
施工安全检查以自检为主,分为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阶段检查三种类型,在具体执行的时候可采取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和特殊检查三种形式。
施工安全检查应该从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隐患、查整改和查事故处理等几个方面入手,主要检查的内容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施工保证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施工操作、安全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等。
施工安全检查在执行的时候还应该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坚持"查改"结合。施工安全检查不是目的,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来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才是最终的目的。对检查后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2)安全检查要深入基层,紧紧依靠施工人员,坚持项目部与施工人员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好检查。
(3)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
(4)建立安全检查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设备或器具,选拔具有较高业务素质与水平的专业人员参加。
(5)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记录、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有复验。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记录,编写安全检查报告。
(6)施工安全的检查方法。看、听、嗅、间、测、验、析等。
(7)安全检查结果的落实。对施工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指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认真进行整改,确实将危险因素予以消除。
二、成品保护
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机房工程项目质量目标、进度目标和成本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措施。
在机房工程施工中,经常会遇到如部分分项、分部工程已经完成,其他工程还在施工;局部工程已经完成,整体工程还在实施;改建、扩建工程的时候,用户单位的设备往往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维持正常的运行等情况;这个时候,如果不能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对已经完成施工的成品或设备进行合理的保护,一旦发生成品或设备的损伤事故,势必会造成返修等人工、器材、能源的消耗,有些时候还可能造成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不进行维修和改造,从而不可避免的带来了人工、材料的浪费和损失,有的还可能造成工期延误甚至影响到机房工程的整体质量。
作好成品保护工作,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着手进行。
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使员工牢固树立质量观念、提高成品保护意识,确保员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
2.成立成品保护管理机构
施工现场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项目经理负责,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成品保护工作,确保将成品保护的责任落实到人。
3.制订成品保护制度
制订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制度并严格执行,如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相应的奖惩制度等。
4.采取成品保护措施
在多工种、多层次交叉流水作业的施工现场,制订科学的施工组织方案,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是进行成品保护的有效途径之一。
(1)合理的安排施工顺序,按照正确的施工流程组织施工。
(2)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应列入技术交底内容。
(3)制订详细合理的工序交接制度,加强工序间的验收,上道工序相对下一道工序都是成品,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人员对上一道工序完好有保护责任。
(4)合理安排工序穿插,避免因工序安排不合理而发生的相互污染和破坏。
(5)加工好的半成品进入工地后,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6)采取护、包、盖、封等措施进行成品保护。
第四篇: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措施门窗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总则
为加强门窗成品保护管理,使门窗成品保护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门窗采购要求,结合施工现场经验、行业规范、实际情况,编制。
一、生产加工阶段成品保护措施
1.1原材料检验。型材先用软包装保护,型材之间用垫软质材料隔离,防止相互摩擦损坏,保护完可进行运输;材料进场后,对原材料进行检验,对擦伤、划伤、变形的原材料剔除后再进行加工。质检人员对到厂型材进行100%检查,不合格型材坚决不能投入生产。玻璃在加工前进行半成品试验,对质量和外观达不到质量标准的,不进入下一道工序。
1.2先保护后加工。检验合格的材料先进行保护后再上生产线加工。
1.3半成品不裸露。加工、安装过程必须确保门窗框、扇(包括空腔内)有完整保护,装修阶段用纸板增加保护措施。
1.4材料进场后,公司对型材等半成品进行验收,针对型材表面色差、磨损、表面处理厚度、规格、型材的匹配性能等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不进行加工使用。
1.5型材经验收合格后用门窗框用的保护胶纸(必须采用不污染型材的自粘胶带纸),专用保护膜保护后进行加工。保护膜必须粘贴牢固、密实、无空隙、起翘等。保护膜撕掉后,型材表面不得出现残留物。
1.6型材加工、存放所接触的台架等均垫木方或胶垫等软织物。
1.7与型材接触的型材周转车、工具、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保护,不允许型材与钢制构件等其他硬质物品直接接触。
1.8加工完的单板或组合附框后的单板应立放,下部垫木方。
1.9玻璃周转用的玻璃架上采用垫胶垫等进行防护措施。
1.10确保玻璃加工平台平整,并垫以毛毡等软物质。
1.11玻璃在现场安装过程中需要局部临时除去保护膜的,在该工作完成后立即恢复保护膜。
1.12每批型材、玻璃进厂,质检人员必需进行验收工作。
1.13门窗扇、框料生产完成经过工厂检验后,再进行保护,然后出厂,确保材料不裸露(包括空腔部分)。
二、产品包装阶段防护措施
2.1产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包装。
2.2加工完的门窗型材表面进行检查,检验合格后进行包装。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包装。
2.3型材包装应尽量将相同规格的包装在一起,门窗型材包装前对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擦净,防止划伤。
2.4门窗框型材包装采用表面先贴保护胶带,然后四角外包纸板或带塑料膜的牛皮纸的方法进行保护。
2.5包装工人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表面划伤、气泡、腐蚀等缺陷或在包装其它产品时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检验人员提出。
2.6对于截面尺寸较大的型材(竖框、横框、窗框、斜杆等),最大一侧表面尺寸宽大于40mm左右的,采用保护胶带粘贴型材表面,然后进行外包装。
2.7对于截面尺寸较小的型材(各种附框)用编织带成捆包扎,中间可用厚胶条分隔,避免相互差碰。
2.8不同规格、尺寸、型号的型材不能包装在一起。
2.9对于组框后的窗或附框等尺寸较小者可用纺织带包裹,尺寸较大不便包装者,可用厚胶条分隔,避免相互擦碰。
2.10对材料的包装应严密牢固,避免在周转运输中散包。
2.11产品包装时,在外包装上用毛笔写明或用其它方法注明产品的名称、代号、规格、数量、工程名称等。
2.12包装完成后,如不能立即装车发送现场,要放在指定地点,摆放整齐。
2.13厂家质检员和现场监理必须对每批材料的成品保护措施在出厂前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出厂。成品到现场后由总包收货、检查验收其保护措施及质量情况。
三、运输过程产品防护措施
3.1型材产品应妥善包装后装车,且应沿车厢长度方向摆放,即型材长度方向与汽车行驶方向一致。
3.2型材摆放高度超出车厢板时,须捆扎牢固。摆放材料需捆扎固定、紧密、整齐不留空隙,防止在行驶中发生窜动。型材不能与钢件等硬质材料混装。
3.3玻璃装车需立放并底部铺垫草垫,玻璃之间用塑料垫隔离并固定牢固,防止在车俩行驶中晃动,以免玻璃受损。
3.4门窗运输时妥善捆扎、樘与樘之间用金属软质材料隔开垫好,并防止门窗相互摩擦、挤压扭曲变形,损坏型材及辅件。
3.5运输中应保持车俩行驶平稳,尽量慢行,装卸过程中轻拿轻放,文明作业。
3.6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时要遵守相应规定。如gb146.2-83《货车满载加固及超限货物运输规则》,gb146.1-83《标准轨距铁路机车车辆界限和建筑界限》。
四、施工现场产品防护措施
4.1施工现场临时存放的材料,按现场规定和技术要求进行储存和维护。
4.2门窗进入施工现场后应在室内竖直摆放,成品和材料不能接触地面,底部用枕木垫起高于地面10mm以上,避免与酸、碱性材料一起存放,室内保持整洁、干燥、通风。
4.3已装到墙上的框料,若土建还有混凝土施工,则必须贴保护膜,防止水泥砂浆溅到框面上,型材表面受到腐蚀。
4.4门窗玻璃内外贴好保护膜,以防表面刮伤以及污染。门窗玻璃外保护膜在外架拆除时可撕掉(底层除外),内保护膜在室内精装修最后一度乳胶漆完成前撕掉。撕掉后,装饰单位对铝合金门窗100%检查,检查后,由装修施工单位用纸板进行二次保护。
4.5禁止人员踩踏门窗,不得在门窗框架上安放脚手架、悬挂物品,经常进进行施工专业的门窗洞口,由总包用废报纸等填充密实,并在上表面用厚木板等材料钉成Π型盒将门窗框下槛保护好,防止门窗变形损坏。
4.6打玻璃、墙体密封胶时需贴保护胶带,防止打胶时污染玻璃和型材表面。
4.7清除门窗型材和玻璃表面污染物时,保护胶纸妥善剥离,不使用金属利器或硬物擦洗,防止划伤门窗表面。当使用清洁剂时,不使用对型材、玻璃、配件有腐蚀性的清洁剂。
4.8玻璃的保护膜应在拆架之前撕掉,防止板面划伤。
五、门窗完工及交付的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5.1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的门窗成品保护工作,负责人员挂牌上岗每天进行巡视,门窗成品保护达不到要求的在当天整改完成。
5.2现场安装完成后,对门窗进行再保护,确保型材不裸露(包括腔体内)。
5.3玻璃在现场安装过程中需要局部临时除去保护膜的,在该项工作完成后立即恢复保护膜。
5.4已完工门窗工程未交付后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业主或总包负责。在负责保护期间发生的门窗磨损、划伤、变形等损坏的由负责单位自费负责修复、更换。
第五篇:成品保护
(一)成品保护管理措施
1、项目经理部成立成品保护小组,由一名项目副经理任职组长,各专业工程师任职组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毕后项目全部施工内容的成品保护工作。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工序间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产生污染和损坏的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造成损坏和污染应及时清除处理。
2、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即行插牌、遮挡,必要时封闭隔离,不得在其上行走、通行车辆、装卸物资材料,加强保护。设专人对施工现场已施工完成的部位进行记录,指定该项工程的成品保护责任人,由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成品完整、无损、不受侵害。
3、若施工完毕的部位受到损坏,责任人应立即报告组长,由组长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或施工队伍制定修补措施,实施修补工作。
4、施工过程中,各专业工长或技术员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中《搬运、贮存、包装、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5、项目完工后,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实施成品保护工作,直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后交由管护部门。
6、制定成品保护奖罚措施,教育职工增强文明意识,不得在新建筑物上乱涂乱画,一旦发现,将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工程保修工作管理措施
1、工程完工后,首先成立由项目部总工为组长,技术干部及有关人员组成的工程竣工维护组,负责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的维护工作。
2、保修期内,维护组要定期对所建工程进行全面、仔细的组织检查,遇大风、暴雨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后要随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
分析缘由,及时向业主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维修。
3、保修期内工程的维护,要在不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进行,必要时采取可行的防护措施,确实需要中断进行时必须在发包人同意下才可进行。
4、各项缺陷的修复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取得工程师和业主的认可。
5、缺陷责任的维护分两种情况,若因本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结构内部受力变化或外部破坏的,本承包人自己拿出修复方案并报发包人批复后立即实施,若属设计或是其他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本承包人要及时上报发包人和设计院,并按照发包人和设计院批复的方案组织维修。
6、保修期内本承包人成立的维护组必须保证管段排水畅通,路面洁净,无淤积物和阻塞物,无损害,行车标志醒目无毁坏。
7、按照iso9001。xx系列标准要求,承诺实行竣工回访,工程交付后,仍要不断取得联系,每3个月至少回访一次,听取发包人或管护单位的使用情况及意见。当接到发包人通知需要实施保修工作时,在1日内到场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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