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除非厂家规定,否则电池应按如下参数充电:
- 恒压14.40 V ± 0.01 V限流最大5 I n 充电20 h,
- 接着以恒流0.5 I n 充电4 h。
充电温度应保持在25 °C 至 35 °C。如果需要,使用温控系统,如水浴槽。
5.1 20小时率容量C e
5.1.1在整个测试期间,电池应放置于恒温水槽中,温度保持在。端子根部在水面以上的15-25mm之间。如果多只电池在同一个水槽中,电池侧壁之间距离不小于25mm。
5.1.2 电池以I n电流(I n=C n/20(A))恒流放电,电流精度± 2 % ,终止电压10.50 V ± 0.05 V. 记录放电时间
t (h)。电池放电开始时间应在充电结束后1-5h。
5.1.3 容量C e = t x I n (Ah).
5.2 储备容量C r,e
5.2.1 电池像5.1.1一样放在水浴槽中。
5.2.2 充电结束1 h 至 5 h ,电池用25 A ± 1 % 电流恒流放电,终止电压10.50 V ±0.05 V。记录放电时间。
5.2.3 储备容量C r,e = t (min).
5.3 冷起动性能测试
5.3.1 充电结束24小时后电池放入-18 °C±冷柜中,直到电池中间格达到-。
备注:一般认为,电池放入冷柜中至少24小时电池会达到需要温度。
5.3.2 然后电池进行放电, 在冷柜内或外都可以,冷冻结束2 分钟以内,电流为I cc 。放电期间电流精度为 ± 0.5%。5.3.3 在10 s 时,记录端电压U f ,同时停止放电。端电压U f应不低于7.50 V。
备注: 5.3.1 至 5.3.3 条款构成起动性能测试第一阶段。
5.3.4 静置10 s ± 1 s后继续后面的测试。
5.3.5 电池用0,6 I cc放电,放电期间电流精度应保持在 ± 0.5%。电压达到6v时放电结束。记录0.6 I cc 放电至 6 V的时间t'6v,用秒来记录。
备注: 5.3.5条款构成测试第二阶段。
5.3.6 可以用下面的公式通过放电时间t'6v确定冷起动第二阶段的放电容量:
下面公式给出了第一阶段加上第二阶段得到总的冷起动容量:
也就是
5.3.7 t6v定义为第二阶段时间加上第一阶段如果在0.6 I cc 电流放电的等效时间,也就是按如下公式,以秒计算:
5.3.8 针对电池应用,应符合相应要求:
要求1
t6v ≥ 90 s
要求 2
冷起动容量C cc 应≥0.2 C n (或者C r,n).
备注:放电时间t6v ≥150 s被认为是这项要求被完全满足。
5.4 充电接受性能测试
5.4.1 电池放电环境温度为25 °C±,电流I0 ,放电时间5 h。
其中:
C e 的取值:
-或者取前面5.1放电中C e 的最大值;
-或者用前面5.2放电中储备容量的最大值通过附录B公式计算。
5.4.2 放电后十分钟内,电池应被放入温度为0 °C ± 1 °C的冷柜中直到电池中间格达到0 。
备注:一般认为,电池放入冷柜中至少15小时电池会达到需要温度。
5.4.3 在这个温度下,电池用14.40 V ± 0.05 V充电,十分钟后记录充电电流I ca。
5.4.4 I ca 应该:
要求Io
要求I o
5.5 荷电保持测试
5.5.1 阀控铅酸电池要求
5.5.1.1 充足电的电池开路状态放置于40 °C ± 2 °C 的干燥环境中21天,电池表面应清洁干燥。不得有任何夹子或电缆连接于电池端子上。
5.5.1.2 储存后不经补充电,直接按5.3.1 和 5.3.5进行起动试验,放电30s电压不低于8.50 V。
5.7 阀控铅酸电池耐久性测试
5.7.1 要求 1
5.7.1.1 腐蚀测试
5.7.1.1.1测试使用按4.2.2充好电的电池,恒压时间为12小时。
5.7.1.1.2 电池放置于恒温水浴槽内,水浴槽内温度控制在60 °C ± 2 °C。端子根部在水面以上的15-25mm之间。如果多只电池在同一个水槽中,电池侧壁之间距离不小于25mm。
5.7.1.1.3 电池保持在60 °C ± 2 °C,采用恒压14.00 V ± 0.10 V 充电13天。
5.7.1.1.4 然后电池在60 °C ± 2 °C环境下开路状态储存13 天。不得有任何夹子或电缆连接于电池端子上。
5.7.1.1.5 将电池冷却到25 °C ± 2 °C。
5.7.1.1.6 然后电池按4.2.2进行充电,恒压时间在6 h。
5.7.1.1.7 电池静置储存20小时。
5.7.1.1.8 在25 °C ± 2 °C环境下对电池进行放电,电流为0.6 I cc ,时间30 s。记录30s的电池电压。如果低于7.2V,测试终止。
5.7.1.1.9 从5.7.1.1.1 至 5.7.1.1.8 组成一个腐蚀测试单元。
5.7.1.1.10 整个从5.7.1.1.1 至 5.7.1.1.9 需要再重复3次。
5.7.1.1.11 在第四单元末期,在25 °C ± 2 °C环境下对电池进行放电,电流为0.6 I cc ,时间30 s。30s的电池电压不得低于7.2V。
5.7.1.2 循环测试
5.7.1.2.1测试使用按4.2.2充好电的电池,恒压时间为12小时。
5.7.1.2.2 在整个测试期间,除了-18 °C ± 1 °C 的快速放电,电池应被放置于恒温水浴槽内,水浴槽内温度控制在25 °C ± 2 °C。端子根部在水面以上的15-25mm之间。如果多只电池在同一个水槽中,电池侧壁之间距离不小于25mm。
5.7.1.2.3 电池连接到设备上,在此进行连续的36个循环,每个循环包括:
a) 放电:时间1小时,电流I = 5 I n,b) 立即以14.40 V ± 0.05 V 或14.80 V ± 0.05 充电3 h,电压取决于制造厂家建议,I max = 5 I n 。
5.7.1.2.4 电池保持在25 °C ± 2 °C,按照4.2.2 充电,时间为12小时。
5.7.1.2.5 电池开路状态静置8小时,温度保持在25 °C ± 2 °C。
5.7.1.2.6 从 5.7.1.2.3 至 5.7.1.2.5 组成一个循环测试单元。
5.7.1.2.7 整个从5.7.1.2.3 至5.7.1.2.5 需要被重复四次。
5.7.1.2.8 在第五单元结束时,将电池放入-18 °C ± 1 °C的冷柜中至少20小时,直到中间的一个单格达到-18 °C ± 1 °C。
5.7.1.2.9 冷冻之后电池以0.6 I cc电流进行放电。
5.7.1.2.10 电池放电30s时,测试电池端电压,不得低于7.20V,然后终止放电。
5.7.2 要求 2
5.7.2.1 腐蚀测试: 同 5.7.1.1.
5.7.2.2 循环测试
5.7.2.2.1 电池使用按4.2.2充好电的电池。
5.7.2.2.2在整个测试期间,除了-18 °C ± 1 °C 的快速放电,电池应被放置于恒温水域槽内,水浴槽内温度控制在25 °C ± 2 °C。端子根部在水面以上的15-25mm之间。如果多只电池在同一个水槽中,电池侧壁之间距离不小于25mm。
5.7.2.2.3电池连接到设备上,在此进行连续的18个循环,每个循环包括:
a) 放电:时间2小时,电流I = 5 I n,
b) --立即以14.40 V ± 0.05 V 或14.80 V ± 0.05 充电4 h45min,电压取决于制造厂家建议,I max = 5 I n 。
--恒流I=0.5I n(A)充电15分钟。
5.7.2.2.4 电池保持在25 °C ± 2 °C,按照4.2.2 充电,时间为4小时。
5.7.2.2.5电池开路状态静置5小时,温度保持在25 °C ± 2 °C。
5.7.2.2.6 然后电池以电流I = 5 I n 放电到10.00 V ± 0.05 V (容量: C)
记录到达10.00 V的时间,容量按下式计算:
C = t x I (Ah)
5.7.2.2.7 电池按4.2.2进行充电。
5.7.2.2.8 从5.7.2.2.2 至 5.7.2.2.7 组成一个循环测试单元。
5.7.2.2.9 整个从5.7.2.2.2 至 5.7.2.2.7 需要重复四次。第5单元末期的实际容量C不应低于0.5Cn。
5.7.2.2.10 如果达到标准C .5 C n ,将电池放入-18 °C ± 1 °C的冷柜中至少20小时,直到中间的一个单格达到-18 °C ±1 °C。
5.7.2.2.11冷冻之后电池以0.6 I cc电流进行放电。
5.7.2.2.12 电池放电30s时,测试电池端电压,不得低于7.20V,然后终止放电。
5.7.3 要求 3
5.7.3.1 腐蚀测试: 同 5.7.1.1.
5.7.3.2 循环测试: 在5.7.2.2.12步骤之后,继续测试从5.7.2.2.2 至 5.7.2.2.8,再进行三次直到总单元数达到8个单元。如果第八单元达到标准C .5 C n ,继续测试从5.7.2.2.10 至5.7.2.2.12。
5.7.4 要求 4
5.7.4.1 腐蚀测试: 同 5.7.1.1.
5.7.4.2 循环测试: 5.7.3.2之后,继续测试从5.7.2.2.2 至 5.7.2.2.8,再进行四次直到总单元数达到12个单元。如果第12单元达到标准C .5 C n ,继续测试从5.7.2.2.10 至5.7.2.2.12。
5.8 水损耗测试
5.8.2 阀控铅酸蓄电池
5.8.2.1 电池按4.2.2进行充电。
5.8.2.2电池放置于恒温水浴槽内,水浴槽内温度控制在40 °C ± 2 °C。端子根部在水面以上的15-25mm之间。如果多只电池在同一个水槽中,电池侧壁之间距离不小于25mm。
5.8.2.3 电池用恒压14.40 V ± 0.05 V(端电压)充电500小时。
5.8.2.4 第一时段结束后立即将电池清洁干净,干燥并称重。以克为单位,精度± 0.05 % (重量W1).
5.8.2.5再将电池放置于恒温水浴槽内,水浴槽内温度控制在40 °C ± 2 °C。端子根部在水面以上的15-25mm之间。如果多只电池在同一个水槽中,电池侧壁之间距离不小于25mm。
5.8.2.6电池用恒压14.40 V ± 0.05 V(端电压)充电1000小时。
5.8.2.7 在此阶段过充结束后立即按5.8.2.4同样处理,用同样的衡量单位(重量W2)。
5.8.2.8 重量损失除以2: [(W1 - W2)/2], 不得超过1 g/Ah C e (或0.68 g/min C re)
C e 和C r,e 的值应取按4.5和 5.1 或5.2测试得到的最大值。
5.9 耐振动测试
5.9.1 按4.2充好电的电池,立即在25 °C ± 2 °C环境下以电流0.6 I cc放电,记录达到7.2V和6V的时间。
5.9.2 按4.2充电后电池在25 °C ± 2 °C环境下储存24小时。
5.9.3 将电池牢固地紧固在振动测试台上。紧固方式与车辆上实际情况相同,且确保安全如下:
采用电池槽下部下固定或下固定架配合适当的下固定夹具及M8螺钉,此情况时紧固扭矩在15Nm至20 Nm。
或者采用电池外壳或盖的顶部用接触面最小宽度X mm(见下表)的角铁框压住,用四个M8的螺纹杆连接到振动测试台,紧固扭矩在8Nm至10 Nm。
5.9.4 电池用30 Hz ± 2 Hz 的恒定频率垂直振动T (h) (见下表) ,振动尽可能接近正弦曲线。
根据电池的用途选用表中的要求1,2或3。
最大加速度的值应达到Z (见下表)。
5.9.5 在整个垂直振动期间,并包括5.9.6描述的放电期间,电池温度保持在25 ºC ± 2 ºC。
5.9.6 振动结束后最多4小时,电池不经补充电,直接在25 °C ± 2 °C环境温度下,以0.6 I cc 电流放电,60 s 时的电压不得低于7.20 V。
5.10 电解液保持能力测试
5.10.2 阀控铅酸电池
5.10.2.1 电池按4.2.2进行充电。
5.10.2.2 充电结束后,电池立即倒过来放到铺有一片吸水纸的平面绝缘板上,在25 °C ± 5 °C温度下放置6小时。
5.10.2.3 试验结束后,在吸水纸上不应看到明显的液体。
备注:
1.本标准从欧盟标准翻译而来,不明事项参考原标准EN50342-1:2006
2.绿色背景为接受标准
上海江森自控国际蓄电池有限公司
工程部
201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