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施 工 单 位 中交一航局五公司
第十二项目经理部
单位工程名称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
通用码头三期工程
分部工程名称 基础与换填地基
分项工程名称 基床整平
项目技术负责人
主办技术人员
2010 年 6月 6日
技 术 交 底 书
工程名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 2010年6月6日
| 工程项目 | 基床整平 | 工程部位 | 基础工程 | 接受班组及 有关人员 | 整平班、测量班、质检部 | ||||||||||||||||
| 工程数量 | 10383m2 | 进度要求 | 8月4日 | ||||||||||||||||||
| 量质量标准 | 1、整平范围:前沿线西侧1.61m至东侧16.68m,按细平标准进行,满足设计要求,符合《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S167-2-2009)的有关规定。 2、基床顶面标高为-15.30m,坡度按4‰控制。 3、水下基床整平的允许偏差、检验数量和方法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测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检验单元和数量 | 单元测点 | 检验 方法 | ||||||||||||||||
| 顶面标高 | ±50 | 每个断面(每2m一个断面) | 每2米一个点(每个断面) | GPS定位,用水准仪、测深软尺测量 | |||||||||||||||||
| 整平边线 | +500 0 | 每个断面(每2m一个断面) | 2 | GPS定位,用水准仪、测深软尺测量 | |||||||||||||||||
| 施工操作及要点 | 一、工程概况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沉箱基础为抛石暗基床,抛石底标高为-22.5m,顶标高为-15.5m。基床顶面整平按细平标准进行,整平范围为沉箱底面宽度范围每边加宽0.5m,即18.28m,整平面积为10383㎡。 二、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整平方驳驻位→布设导轨→粗平→复核导轨标高、细平→验收 三、主要施工方法 施工顺序:由北向南分段进行整平,每段长度定为100m。 1、施工准备 ①船机的准备: 整平方驳1艘(带反铲)、400t运石船1艘、潜水船机已准备妥当。 ②人员的准备: 潜水员、测量员、技术员、安全员配备齐全。 ③其他施工准备: 二片石备料充足,能满足整平施工的需要。 导轨采用Φ110密封钢管轨焊接而成。 整平刮道设计:整平刮道采用两根[12槽钢对扣而成,其长度10.5m。为减小刮道挠度,在刮道中间加设一个小浮鼓,利用浮鼓吊浮,同时也起到标志作用。 砼垫块尺寸:300×300×100mm。钢垫板尺寸200×200mm,厚度5mm~20mm不等。 测量仪器:配备GPS系统一套、水准仪两台、测深软尺2根。 2、整平方驳驻位 整平方驳由拖轮拖带至现场指定位置,垂直于码头轴线方向驻位。采用GPS系统指挥方驳前后系锚缆进行定位。 3、布设导轨 整平导轨沿基床轴线方向布设,共布设3条,两侧导轨间距17.28m,中间设1根导轨。一次下导轨长度不少于60m,保证整平出三个沉箱的基础。 下导轨时,先测出原基床标高,计算出轨顶及垫块顶面应提高或下沉量,由潜水员在水下安置垫块,利用GPS配合测深水尺观测指挥,直到垫块顶标高符合要求为止,然后将导轨一端置于垫块上,重新测定标高,当导轨顶标高偏差小于10mm时,即认为满足要求,否则重新布设。另一端也用同样的方法处理。以此方法依次下完方驳范围内全部导轨,再移动方驳。 在两根导轨接头处可共用一垫块,两导轨接头表面高差不大于10mm,导轨测量合格后,要求潜水员用石块将垫块和导轨垫牢,以防整平过程中导轨倾倒或下沉,当导轨中间有高点时,需认真清理。 导轨顶标高误差较大,可采用不同厚度的钢板调整。 4、粗平 基床整平顶标高确定:为设计基床顶标高(-15.5m)加预留沉降量(20cm),即-15.30m,基床顶面按预留倒坡4‰。 方驳驻位、导轨布设完成后,根据潜水员水下要求,由船上专职人员指挥反铲下二片石料。二片石由运石船自出石码头通过反铲上料。潜水员按轨道顶面标高,辅以简单的手工工具,手工摆铺石料、拉刮道进行基床粗平。 5、复核导轨标高、细平 粗平完毕后,复核导轨顶标高,然后再利用刮道进行一遍刮平工作,即细平。 细平时,对于大块石间不平整部分用二片石填充;对二片石间不平整部分用碎石填充,碎石厚度不大于50mm。 细平后,再利用刮道进行一遍刮平工作。 6、验收 按照设计及规范的要求,采用GPS定位,用水准仪和测深软尺进行验收。 ①验收范围:每2m一个断面,每2米一个点。 ②基床整平质量验收标准:见质量标准附表 7、基床整平施工记录 基床整平施工前把建立好的总整平施工区域分段、导轨位置图交给基床整平操作手,基床整平操作手必需随时在分段、导轨位置图上标明完成区域的位置等整平情况,在分段、导轨位置图上做好详细的施工记录,以便于每作业班交接作业和防止漏整平及多整平施工。 四、主要资源配置 资源名称 | 型号及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 整平方驳 | 600t | 1 | 艘 | ||||||||||||||||||
| 运石船 | 400t自航铁驳 | 1 | 艘 | ||||||||||||||||||
| 潜水员 | 21 | 人 | |||||||||||||||||||
| 附件 | 1.设计图纸 | 4. | ||||||||||||||||
| 2.施工草图 | 基床整平断面图 | 5. | ||||||||||||||||
| 3.配料单 | 6. | |||||||||||||||||
| 施工负责人 | 工程技术负责人 | 安 全 员 | 质量监督员 | 交 底 人 | ||||||||||||||
| 交底 时间 | 工段长 签 认 | 班 组 签 认 | ||||||||||||||||
交底日期:2010年6月6日
| 单位工程名称 |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 | 施工内容 | 基床整平施工 | ||||
| 交底单位 | 第十二项目部 | 接受交底单位 | 整平班组 | ||||
| 1.整平方驳抛石要有专人指挥,反铲卸料时防止坍落伤人。 2.所有作业船舶都要有相应的救生设备及消防设备。 3.在潜水工作区,停船、抛锚必须与潜水人员取得联系,在确保潜水员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4.注意收听天气预报,波高大于0.7m,不宜作业。 5.船舶应定期检修保养,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故障,应及时与项目部调度联系,拖到岸边维修。 6.水工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救生衣,严禁穿高筒或半高筒靴、饮酒、带病工作和跳水捞物。 7.施工人员上下船不得抢上抢下,不准从船与船之间换跳,不准随意抛丢生活垃圾、排放污油。 8.潜水作业前全面检查潜水船、潜水设备、机具,排除隐患,严禁带病作业。 9.严格遵守潜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水下电话、应急绳等齐全可靠,保证能随时联系,有防范措施。 10.潜水作业时必须同时至少有两名潜水员作业或一人在船上准备,能起到相互救险的作用。 11.潜水作业时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及时与其他作业船舶和有关部门联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2.潜水作业时不得从事与施工无关的活动,发现水下不明物体不得随意触动,应及时汇报。 13.潜水班组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好安全交底、安全检查、安全监督,不得脱岗。 14.潜水作业要“反四违”,即反对违章指挥,反对违章作业,反对违反劳动纪律,反对违反工艺纪律。 15.本工程潜水为深水作业,要注意减压措施。 | |||||||
| 施工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主办技术员 | 安全员 | 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 | |||
| 作业人员 | |||||||
环境保护技术交底通知单
交底日期:2010年6月6日
| 单位工程名称 |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 码头三期工程 | 施工内容 | 基床整平施工 | ||
| 交底单位 | 第十二项目部 | 接受交底单位 | 整平班组 | ||
| 1.生活区做好灭鼠、灭蚊虫工作,预防鼠害、虫害,定期对居住和工作环境设施进行消毒和卫生清扫。 2.建立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设专人监督执行。 3.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对环境保护重要意义的认识,人人自觉做好这一工作。 4.所有施工船舶均须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油污、污水并妥善处理,严防油污、污水泄漏;生活垃圾集中后按规定处理,严禁在施工水域乱扔垃圾。 5.积极配合海洋环保部门做好施工区的水质、泥土取样及检验工作,如遇有含有害物质的疏浚土时,积极配合海洋环保部门采取特殊方法处理。 6.保护水源,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河流。施工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排水状态。 7.做到文明施工、施工材料、机具存放整齐、场地要清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一定集中存放,用车运至指定地点抛弃,不得随意抛弃。 | |||||
| 施工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主办技术员 | 安全员 | 接受交底单位负责人 | |
| 作业人员 | |||||
技 术 交 底 签 到 表
| 交底名称 |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通用码头三期工程 基床整平 | |||||
| 交底人 | 交底时间 | |||||
| 参加交底人员: | ||||||
| 1 | 16 | |||||
| 2 | 17 | |||||
| 3 | 18 | |||||
| 4 | 19 | |||||
| 5 | 20 | |||||
| 6 | 21 | |||||
| 7 | 22 | |||||
| 8 | 23 | |||||
| 9 | 24 | |||||
| 10 | 25 | |||||
| 11 | 26 | |||||
| 12 | 27 | |||||
| 13 | 28 | |||||
| 14 | 29 | |||||
| 15 | 3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