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依据标准 | 检查方法 |
| 一 | 变配电所 | 1、大型冷库、高层冷库及有特殊要求的冷库应按二级负荷用户供电,中型冷库及小型冷库可按三级负荷用户供电。 2、当供电电源不能满足负荷等级的需要时,应设置柴油发电机机组备用电源,并要满足消防负荷的需要。 3、冷库宜设变配电所,并应靠近或贴邻制冷机房布置。装机容量小的的小型冷库可仅设低压配电室。 4、高、低压配电室和柴油发电机室应设置备用照明。当采用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5、变配电所与氨压缩机房贴邻共用的墙壁必须采用防火墙该墙上只应穿过与变配电所有关的管道和沟道,穿过的部位周围应采用不燃材料严密封堵。各处的联通们均应为乙级防火门。 |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7.1 | 设计资料。 现场检查。 |
| 二 | 制冷机房 | 1、氨制冷机房应设置氨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当空气中氨气浓度达到100ppm或150ppm时,应自动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开启事故排风机。 2、事故排风机在控制室排风机控制柜上和制冷机房门外墙上应安装人工启停按钮。 3、事故排风机应按二级负荷供电,当制冷系统因故障被切除供电电源停止运转时,应保证排风机的可靠供电。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应设备用电源。 4、氨制冷机房应设控制室,可位于机房一侧。控制室和操作人员值班室与机房隔开,应设固定密闭观察窗。 5、制冷压缩机组的动力配线可采用铜芯绝缘电线穿钢管埋地暗敷,也可采用铜芯交联电缆桥架和敷设在电缆沟内。 6、氨制冷机房照明方式宜按正常环境设计。氨制冷机房、配电室及采用速冻装置的房间应设置防爆型应急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的应急照明灯具时,照明持续时间不应小于30分钟。 |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7.2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7.2 | 设计资料。 现场检查。 |
| 设计资料。 现场检查。 | ||||
| 三 | 库房 | 1、冷间内的动力及照明配电、控制设备宜集中布置在冷间外的过堂或其他通风干燥场所。当布置在低温潮湿的过堂内时,应采用防潮密闭型配电箱。 2、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冷间内,照明灯具宜分成数路单独控制,冷间外宜集中设置照明配电箱,各照明支路应设信号灯。 3、库房宜采用AC220V/380V TN—S或TN—C—S配电系统。冷间内照明支路宜采用AC220V单相配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应接专用保护线(FE),各支路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器。 4、冷间内动力、照明、控制线路应根据不同的冷间温度要求,选用适用的耐低温的铜芯电力电缆,并宜明敷。 5、穿过冷间保温层的电气线路应相对集中敷设,且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和防止冷桥的措施。 6、冷藏间内宜在门口附近设置呼唤按钮,呼唤信号应传送到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并应在冷藏间外设有呼唤信号显示。 7、库房电梯应有变电所低压配电室或库房分配电室的专用回路供电。 8、库房消火栓箱信号应传送到制冷机房控制室或有人值班的房间显示和报警。 | 《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10 7.3 | 设计资料。 现场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