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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3 04: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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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

论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鲍丹禾(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博士生)摘要:即时通讯、博客和播客等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今天我们的信息传播更加便捷,更加自由。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新媒体确实是我们身体的延伸,让我们看的更远,听的更清,新技术的发展本身就是人类对自由的不断追求。本文主要就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做了探讨。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变革,使我们的新闻信息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再是和社会团体提供信息,每一个公民都成为一个可能的信息源;新闻内容的获得更加全面和快速;无论从空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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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论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鲍丹禾(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博士生)摘要:即时通讯、博客和播客等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今天我们的信息传播更加便捷,更加自由。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新媒体确实是我们身体的延伸,让我们看的更远,听的更清,新技术的发展本身就是人类对自由的不断追求。本文主要就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做了探讨。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变革,使我们的新闻信息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再是和社会团体提供信息,每一个公民都成为一个可能的信息源;新闻内容的获得更加全面和快速;无论从空间还
论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

鲍丹禾

(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博士生)

摘要:即时通讯、博客和播客等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今天我们的信息传播更加便捷,更加自由。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新媒体确实是我们身体的延伸,让我们看的更远,听的更清,新技术的发展本身就是人类对自由的不断追求。

本文主要就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做了探讨。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变革,使我们的新闻信息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再是和社会团体提供信息,每一个公民都成为一个可能的信息源;新闻内容的获得更加全面和快速;无论从空间还是时间上,这种自由度都极大地获得了拓展。

但是依然存在。从微观方面看,隐私、色情、危害的内容是受限的;从宏观层面看,立法、行政、司法和商业等多个方面都存在对新闻自由的,而这种正是新闻自由的现实难题。

关键词:新媒体新闻自由延伸受限

20世纪兴起的电子媒体,以惊人的速度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尤其是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的出现和普及,更是带来了有史以来最为自由和个性化的传播时代。

每一种新媒体的出现,都是对我们视听触角的又一次崭新的延伸。麦克卢汉说:“一切媒介都是人的延伸,他们对人及其环境都产生了深刻而持久的影响。这样的延伸是器官、感官或曰功能的强化和放大。”1

确实,这种延伸在不断增强。即时通讯、博客和播客、短信、电子商务、照相手机等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种的一部分,大众传播和个体参与相结合的互动传播日益普及。由此可见,“媒介技术的发展使人类一步步摆脱时间和空间的,消解了现实传播的确定性和时空,从而使人摆脱了偶然性的束缚,无止境地拓宽了传播的时空疆域;使传播成为不受时空制约、可以自主选择的自由传播,成为向无比广阔的领域、无限多样的形式开放的传播。” 2超越时空的新媒体,是人类对自由追求的体现。反映在新闻自由方面,也同样有了更广泛的空间,当然,同时也受到约束。

新媒体时代与传统媒体时代新闻自由权利比较

新闻自由是在法律范围内保证新闻媒介和公民报道或获取消息、发表意见的言论自由权。细分起来,包括这样几项权利:创办新闻媒介权;采访权和报道权;知情权;使用传媒权;保护新闻来源权及对新闻侵权的诉讼权等。

新媒体时代这些权利是呈扩大趋势的。电子媒体的创办一改以往必须层层审批的模式,普通公民在博客和播客等模式下寻找到了表达的出口;在知情权方面,国家也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出台了《信息公开条例》。

这里,以博客为例,看公民新闻自由度的提高。2006年,我国的博客数量就已经突破4000万。1《麦克卢汉精粹》,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2李欣人,《人学视野下的媒介演进历程》,《新闻与传播》,2005年第12期

1博客使公民获得了在新闻事件面前以往所没有的传播能力,他们通过自己对新闻事件的所见所闻所想,进行“草根记者”型的报道,而这些报道对传统媒体是非常必要的补充,为传统媒体提供线索,廓清。

新媒体时代的新闻自由疆界的延伸

1.新闻信源的延伸

传统媒体时代,为新闻媒介提供信息的主要是机构、社会团体和企业组织,承担采集发布新闻任务的主要是职业新闻工作者和新闻通讯员。但是,新媒体的出现,使很多原本没有参加过新闻传播活动的公民,可以利用手机、博客、播客、BBS等手段,发布新闻表达观点。无论是国外的东南亚海啸和伦敦地铁爆炸事件,还是国内的四川汶川大地震,非职业新闻工作者都有出色的表现,有的甚至是新闻的第一时间播报人。近几年来,很多媒体尤其是都市类媒体开设了播客专栏,或者彩信新闻专栏,这些都表明,新闻信源的结构性发生变化,一些新媒体以个人形式出现,但逐步走向和大众媒体的融合,这种延伸固然增大了新闻自由度,但使得传播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另外,传者和受者之间已经形成互动关系,而不是单纯的传受关系,单向传播变成了分享互动式传播。

2.新闻内容的延伸

新媒体背景下,内容以海量、快速、全方位为特征。新媒体不仅可以提供大量的最新消息,还可以提供新闻背景、资料,满足读者多方面的信息需求。除了单纯的文本信息,还有动画信息、视频信息等,新媒体还善于对已掌握的新闻信息进行深度资源开发,建立数据库,提供咨询服务、内容定制服务等,实现信息增值。

《河南日报》与河南报业网共同主办《焦点网谈》栏目,每周二、四在报纸上刊登两个整版;报社的总编和记者协助网站开设“总编在线”、“记者连线”栏目。2这样,不仅达到了报网融合的目的,而且新媒体也扩大和更新了内容。同样,浙江日报集团与浙江移动、浙江在线合作开通了《浙江手机报》,推出全国首家数字报纸,并与北大方正合作开发了“数字报刊与跨媒体出版系统”,实现传统报纸、数字报纸、光盘出版以及全文数据库产品一体化生产和多元化出版。这些都是典型的新媒体时代内容延伸的体现。

3.时间空间的延伸

新媒体的出现,使传统媒体24小时为一个周期的出版概念被打破,新媒体实现了实时更新,而且完全打破空间,电子报纸通过光纤通讯线路,瞬间可以到达世界的任何一个地方。

每一个公民在需要了解信息的时候,可以通过网络等途经进行查询,这一点也突破了传统媒体发行渠道的,可以在极短时间内了解自己所希望得到的信息。

这三方面的延伸,无疑让新闻自由有了更多的疆域拓展。

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微观层面

新闻自由的保证和是一对矛盾统一体,两者缺一不可。从来就没有绝对的自由,因为只有适当的,才能保证更多数人的自由。是手段,保证是最终目的。“新闻自由不是绝对的,而是有的。控制报刊是法律的任务。” 3新媒体时代,诽谤、隐私暴露、色情信息等表达方式,都是对新闻自由的挑战,也是对新闻自由的滥用。

1.隐私内容受限

1姚志峰,《博客——互联网的新经济时代》,《中华新闻报》,2006年3月29日

2朱夏炎,《让报纸与网络共赢》,《新闻战线》,2006年第3期

3[美]威尔伯•施拉姆等《报刊的四种理论》,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译,新华出版社,1980年

作为公民重要的一项权利,隐私权在新媒体环境下和传统媒体环境一样,同样需要保护。隐私权与表达自由的关系,其实是一种知情权和隐私权的博弈。

不久前,央视体育频道女记者将黄健翔和三家网络媒体告上法庭,原因是黄健翔在博客中说了该女记者的隐私,女记者认为黄侵犯了她的名誉权。由此可见,即使是博客这样相对宽松的言论空间,在自由表达的时候仍然要注意分寸。

2.色情内容受限

新媒体在技术革新的同时,也伴随了内容的芜杂性。色情内容就是其中一个明显的例子。据美国登陆数据公司统计,已有超过70000个以性为内容的网站。1各种综合性网站的内容里,也有不少色情内容。由于内容的海量性,中国的很多网站里也存在色情内容。关于“色情言论或者淫秽”的司法认定,美国确立了迄今应用最广泛的Miller三标准:(1)它引起了“好色的兴趣”,并且不符合“同时代的社会标准”;(2)它具有 “明显的侵犯性”;(3)它“缺乏严肃的文学、艺术、政治和科学价值”。虽然这三条比较抽象,并不明确,但却成为美国一个普遍的司法原则。新媒体在行使新闻自由的权利时,应避免出现符合上述三标准的内容。

3.涉及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内容受限

新媒体在给大家带来极大便利的时候,也被一些危害和社会公共安全的人所利用。这是非常危险的一个难题。一些国家主义分子或是邪教组织利用新媒体进行的恶行,是需要受到抵制的。互联网的互动性、即时性为一些破坏分子提供了便利,他们利用新媒体进行政治宣传、传递信息,新媒体起到了传统媒体无法实现的动员功能。

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宏观层面

1.立法空缺背景下的新闻自由受限

目前,在我国已制定了不少适用于新闻传播领域的法律法规,但在内容上仍存在不完备与缺乏可操作性的情况。而且,有关保护新闻自由的法律条文大多比较,因此,一旦在现实中面临实际问题时,往往很难找到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来保障公民的新闻自由权。

2.行政话语权下的新闻自由受限

国家行政机关是“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享有并行使国家行政权,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机关。”

在新媒体环境下,虽然新闻自由度已经大大增加,但在中国,由于长期的原因,部分新媒体仍然受到行政机关,尤以传统媒体下的新媒体受限较多。这其中有一个引导的问题,如果引导的好,确实能起到正确积极的作用,如果引导不利,很可能会出现负面效果。所以有时候行政主管部门会提出“议程设置”,这对新闻自由理念形成一定的撞击,但其出发点是希望通过议程设置,来降低由于思想上的多元化所引起的潜在社会不稳定风险。

3.司法权行使下的新闻自由受限

司法权是相对于立法权、行政权的第三种国家权利。司法权是终极性权利,它对矛盾争执的判断具有最终的权威性决定权,任何人和组织都必须遵从。新闻自由问题也同样受制于此。

司法权具有性,任何司法机构在采集证据、认定事实等问题上都应当保持自主权,而不应当受到司法机关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的影响。但是在当下中国,由于行政化、官僚化、地方化的影响,司法机关有时很难摆脱行政机构和地方,甚至新闻媒体的非正当干预,这是司法机构面临的一个严峻难题。所以,新媒体环境下同样需要注意自由和司法的界限问题,绝不可逾越界限。

4.商业化影响下的新闻自由受限

新媒体时代,对于传统媒体而言,为了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同时增强其市场竞争的活力;对1[美]格拉德•佛里拉等《网络法:课文与案例》,张楚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于新媒体而言,为了让企业生存,都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媒体市场化的行为。虽然说媒体既要注重社会效益,又要注重经济效益,但是因为生存的压力,社会效益让位于或者说屈从于经济效益。广告主会对媒体的报道进行直接或者间接的干涉,有时候甚至成了报道的“把关人”,这时的新闻自由就变味了。这是一个需要重视的现象。

在商业社会,诸如此类的现象非常普遍,商业化与新闻自由的博弈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因为有多种形式的媒体的存在,它们在报道方面相互补充,这种仍有缓和的可能。

所以,在新媒体时代,总体上看是新闻自由度更大了,但是仍然要受到,而这些中既有制度上的待解难题,也有事实上与相关法律相冲突的应当有所的因素。惟有扩展自由的同时有,整个媒体环境才会走向健康,大多数人的新闻自由权利才可以得到保障。

Extension and Limitation of Press Freedom in New Media Era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emerging of new media, instant communication, blog and video blog, the 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 becomes more convenient and free. Marshall Mcluhan says: Media is message. New media become our new part of our bodies. Therefore we could see farther and hear clearer.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echnology, media are in pursuit of freedom of human beings.

In this paper, I mainly probe into the extension and limitation of press freedom in new media era.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and change of times, the source of news and information has changed a lot. The source of information is not only from the government and communities, but every citizen becomes a possible one. The content could be more thorough and rapid, no mention anywhere or anytime, the freedom could be cultivated.

But Limitation still exists. In microcosmic scale, the content of privacy, eroticism and information of harming national security is banned. In macrocosmic scale, legislation, administration, judicature, commerce and etc. have the boundaries of press freedom, which is the difficulty of realizing press freedom. Key words: new media, press freedom, extension, limitation

[作者]鲍丹禾,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新闻学专业08级博士生,新闻学专业新闻采编方向,

详细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23号院A栋1309(邮编100026)Email baodanhe@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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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

论新媒体时代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鲍丹禾(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博士生)摘要:即时通讯、博客和播客等等新媒体的出现,使得今天我们的信息传播更加便捷,更加自由。麦克卢汉说,媒介即讯息。新媒体确实是我们身体的延伸,让我们看的更远,听的更清,新技术的发展本身就是人类对自由的不断追求。本文主要就新媒体环境下新闻自由的延伸和受限做了探讨。科技的发展,时代的变革,使我们的新闻信息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不再是和社会团体提供信息,每一个公民都成为一个可能的信息源;新闻内容的获得更加全面和快速;无论从空间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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