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培养思想品德优良的高素质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引导学院本科学生在“第二课堂”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建立更为科学的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体系,探索有财经特色的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根据《据西南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认定范围及内容
1、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学生参加党、团、 班级组织的重要活动及在思想认识、道德品质等方面的重要表现。
2、科研科创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参加讲座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3、社会实践类:担任辅导员助理、组织参加三下乡活动以及在校外进行的实习工作。
4、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学生参与的文体艺术活动和取得的成绩,以及其它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
5、社会工作、社团活动与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或参加各类青年志愿者服务、公益性劳动和活动、社团活动。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6、创新创业类:学生课外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参加各级各类创业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
二、学分修读规定与要求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课内完成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外,还须修读第二课堂学分,并获取4个第二课堂学分后方能毕业。
学生应结合自身兴趣、特长和能力,根据第二课堂认定范围的6方面, 合理选择地参加各级各类活动,完成至少3个方面的内容,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活动为必修,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三、第二课堂学分分配方案
第1-6学期每学期须完成综合0.5学分,前三学年共完成3学分,另外1学分用于完成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 学年 | 第一学年1学分 | 第二学年1学分 | 第三学年1学分 | 本科学习期间 | |||
| 学期 | 第一 学期 | 第二 学期 | 第三 学期 | 第四 学期 | 第五 学期 | 第六 学期 | |
| 应修学分 | 综合0.5学分 | 综合0.5学分 | 综合0.5学分 | 综合0.5学分 | 综合0.5学分 | 综合0.5学分 | 科研、社会实践或创新活动 1学分 |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组织管理
1.第二课堂按内容分类进行课时学分量化,按照每60课时计1学分计算,第二课堂共240课时。
2.未列入本细则的课外活动内容及其学分认定,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认定后计入第二课堂学分。
3.本暂行办法从2012年4月起开始试行,从2009、 2010级本科学生开始参照本办法执行。
4.本办法由工商管理学院分负责解释。
工商管理学院分
第一章第二课堂学分所修课时数的具体认定
每学期需在以下六方面中至少任选三方面修学第二课堂学分,其中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为必修。修满30课时即可获得第二课堂的0.5学分,所修课时数不设上限。下面为第二课堂活动计入课时数的具体设置: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类
1.思想素质分:热爱祖国,热爱学校、班集体等计5课时。(由班长考核认定)
2.团日观摩、团日风采展示会、党总支生活会、党章学习小组等党团活动、班会(需提前上报至本班导员处审批),每次3课时,上限为9课时。若党章学习小组展示会获奖,则参与同学加4课时。
3.先进事迹被相关媒体(党、政、军)报道。
院级:4课时;校级:8课时;市级:12课时;省级:15课时;国家级:20课时
4.参加党校团校的同学加3课时。(注: 优秀学员或优秀组长追加2课时)
二、科研科创类
1.讲座加分
讲座包括:院级类讲座、学习空间恳谈会、生活空间恳谈会、救护知识培训、寝室长培训、新老生交流会、11月精品活动等等。
注:听讲座两次及以下不予加课时,达到两次后每多听一次计2课时,上限6课时。 以学院统计的讲座记录卡为准,讲座记录卡统计结果期末公示。(未填讲座记录卡,实行班级签到制的讲座,需在讲座前向讲座管辖部门提出口头申请并于结束的当天将统计结果上交至负责讲座的工作人员处)
2.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比赛
(1)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管理咨询大赛、营销文化艺术节、SPSS统计大赛等比赛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比赛:
| 项目级别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20课时 |
| 二等奖 | 18课时 | |
| 三等奖 | 15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10课时 | |
| 省 级 | 一等奖 | 18课时 |
| 二等奖 | 15课时 | |
| 三等奖 | 12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8课时 | |
| 校 级 | 一等奖 | 12课时 |
| 二等奖 | 10课时 | |
| 三等奖 | 8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5课时 | |
| 参加比赛者 | 3课时 | |
| 院 级 | 一等奖 | 6课时 |
| 二等奖 | 5课时 | |
| 三等奖 | 4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3课时 | |
| 参加比赛者 | 2课时 |
②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奖课时数按1/2计入,同时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余等级相应下调一级(获得特等奖后参加的附加赛事不计分)。
(2)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立项:
立项:校级记3课时,国家级记5课时;
结项:校级记4课时,国家级记8课时。
(3)本科生科研立项
立项记2课时,结项记4课时。
3.在期刊、报纸上公开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1)只有一个作者时
| 类别和等级 | 计入课时数 | ||
| 学 术 论 文 | A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30课时 |
| B1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15课时 | |
| B2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8课时 | |
| B2级以下其它正式核心刊物/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 第一作者 | 3课时 | |
|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 |||
| 类别和等级 | 计入课时数 | 计入课时数 | |||
| 学 术 论 文 | A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20课时 | 第二作者 | 10课时 |
| B1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10课时 | 第二作者 | 5课时 | |
| B2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5课时 | 第二作者 | 4课时 | |
| B2级以下其它正式核心刊物/学术会议论文集及内部刊物 | 第一作者 | 3课时 | 第二作者 | 2课时 | |
|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 |||||
| 类别和 等级 | 计入课时数 | 计入课时数 | 计入课时数 | ||||
| 学 术 论 文 | A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15课时 | 第二作者 | 7.5课时 | 第三作者 | 7.5课时 |
| B1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7课时 | 第二作者 | 5课时 | 第三作者 | 5课时 | |
| B2级核心期刊 | 第一作者 | 4课时 | 第二作者 | 3课时 | 第三作者 | 3课时 | |
| B2级以下其它正式核心刊物 | 第一作者 | 2课时 | 第二作者 | 1课时 | 第三作者 | 1课时 | |
| 注:刊物分类参见学校科研处《西南财经大学核心期刊目录及期刊等级分类》。 | |||||||
三、社会实践类
1.“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 获奖级别 | 获奖等级 | 计入课时数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20课时 |
| 二等奖 | 18课时 | |
| 三等奖 | 16课时 | |
| 省 级 | 一等奖 | 16课时 |
| 二等奖 | 14课时 | |
| 三等奖 | 12课时 | |
| 校 级 | 一等奖 | 12课时 |
| 二等奖 | 10课时 | |
| 三等奖 | 8课时 | |
| 院 级 | 优秀团队 | 6课时 |
| 完成结项报告、但未获奖的实践团队,均计4课时 | ||
| 获奖级别 | 计入课时数 |
| 国家级 | 15课时 |
| 省 级 | 10课时 |
| 校 级 | 8课时 |
| 院 级 | 3课时 |
4.辅导员助理每学期记5课时(需由相应导员出示合格证明)。
四、文体艺术与身心发展类
(一)体育活动
1.国家级体育比赛(如CUBA、全国大学生排球联赛等赛事)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第一名 | 20课时 |
| 第二名 | 18课时 |
| 第三名 | 15课时 |
| 单项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 | 10课时 |
| 参加但未获得名次 | 5课时 |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第一名 | 20课时 |
| 第二名 | 15课时 |
| 第三名 | 10课时 |
| 单项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 | 8课时 |
| 参加但未获得名次 | 6课时 |
| 项 目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方阵 | 第一名 | 20课时 |
| 第二名 | 18课时 | |
| 第三名 | 16课时 | |
| 第四名 | 12课时 | |
| 第五-八名 | 8课时 | |
单项 | 第一名 | 18课时 |
| 第二名 | 16课时 | |
| 第三名 | 14课时 | |
| 第四名 | 12课时 | |
| 第五名 | 10课时 | |
| 第六名 | 8课时 | |
| 第七名 | 6课时 | |
| 第八名 | 5课时 | |
| 参赛者 | 4课时 | |
团体项目 趣味项目 | 第一名 | 12课时 |
| 第二名 | 10课时 | |
| 第三名 | 8课时 | |
| 第四—八名 | 6课时 | |
| 参赛者 | 5课时 | |
| 方阵参与部分训练但没有上场的同学,按照训练次数酌情计入5-8课时; 趣味项目参与部分训练但没有上场的同学,按照训练次数酌情计入5-8课时; 以上四项参与每次训练但没有上场的同学,按照该项目获奖情况所计课时数的1/2-1计算 | ||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第一名 | 15课时 |
| 第二名 | 12课时 |
| 第三名 | 10课时 |
| 第四名——第八名 | 8课时 |
| 参赛者 | 5课时 |
| 辩论队所有参赛选手均比照获奖名次计课时数,陪练队员按参赛者计课时数 | |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第一名 | 8课时 |
| 第二名 | 7课时 |
| 第三名 | 6课时 |
| 参赛者 | 4课时 |
| 注:一人参加多项,只加最高分,不重复加分 | |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第一名 | 6课时 |
| 第二名 | 5课时 |
| 第三名 | 4课时 |
| 参赛者 | 3课时 |
| 辩论队所有参赛选手均比照获奖名次计课时数,陪练队员按参赛者计课时数 | |
8.校级以上文体活动拉拉队成员 一次1.5课时 上限6课时 。院级文体活动拉拉队成员 一次1课时 上限5课时。
(二)文艺活动
1. 参加校级大型文艺活动
五月艺术节(五月诗存、合唱比赛)、健康舞大赛、5•25心理情景剧、英语短
剧大赛、舞动西财等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第一名 | 20课时 |
| 第二名 | 15课时 |
| 第三名 | 10课时 |
| 进入决赛,但未获前三 | 8课时 |
| 参与训练但没有上台的同学,按照训练次数酌情计入2-8课时 | |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第一名 | 20课时 |
| 第二名 | 15课时 |
| 第三名 | 10课时 |
| 单项奖(体育道德风尚奖等) | 8课时 |
| 参加但未获得名次 | 6课时 |
参加校艺术团、校报记者团、校辩论队、财大之声广播站、光华园,
考核合格:6课时
参加学院艺术团、记者团、辩论队,考核合格:4课时
注:同类团体校级、院级不累加
4.宣传稿件发表(上限8课时)
| 发表媒体 | 计入课时数 |
| 在正式刊物上发表非专业论文、诗歌、散文等文艺作品及制作 的软件被用户采用者(需提供相关证明) | 3—5课时/篇 |
| 学校主页 | 2课时/ 篇 |
| 《学生工作动态》、《学生工作简报》等校级刊物 | 2课时/篇 |
5. 组织元旦、五一、国庆游园、 毕业晚会、迎新晚会活动:5课时/次
6. 迎新晚会、毕业晚会上台演出、主持加5课时/次
7. 代表学院参加的不带比赛性质的文艺演出等等按4——10课时酌情加分。
五、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类
1、社团负责人 6课时 社团机构成员 3课时 (注:1.学生实验超市及学生广告实验公司参照社团加分;2.需自行提供相关证明)
2、班长、团支书 8课时;其他班委 5课时。“优秀班集体”、“五四团支部”追加2课时。
3、寝室长2课时 ( 获校级“寝室之星”称号寝室的寝室成员计2课时,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2课时。获院级“寝室之星”称号的寝室成员计1课时,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1课时;获院级“优秀寝室”称号的寝室计1课时,寝室长比寝室其他成员多记1课时,)
4、学生会干部 团12课时; 10课时;副8课时;优秀部员 5课时;部员 3课时
5、社会公益活动:一次1课时,上限5课时(需由本人出示相关证明)。
6、参加角色体验志愿活动(短期:2课时 长期:6课时)。沙盘活动、特教活动3课时。
7、工商管理学院公共服务中心系列活动
| 活动 | 分类 | 课时数 | 备注 |
志 愿 者 服 务 队 | 基础课时 | 2课时 | 加入工商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公共服务中心志愿者服务队,遵守章程,无违纪记录,并参加一次以上志愿者活动。 |
| 参加活动 | 0.5课时/小时 | 上限10课时 | |
| 小队长 | 2课时 | 遵守相关章程,履行相关义务 | |
| 优秀成员 | 2课时 | 包括优秀小队长、优秀志愿者、优秀小队等 | |
远航 计划 ∙ 圆梦 行动 | 基础课时 | 3课时 | 遵守资助协议,中途无间断或退出。 |
| 参加活动 | 0.5课时/小时 | 上限10课时 | |
| 机构成员 | 3课时 | 遵守相关章程,履行相关义务 | |
| 优秀成员 | 2课时 | 包括优秀组长、优秀项目组成员等 |
一次2课时 上限8课时
六、创新创业类
1、参加各级各创业比赛
如WSU-SWUFE全球创业大赛、挑战杯等及其他经学院认定小组认定通过的创业比赛。
| 项目级别 | 获奖等级或排名 | 计入课时数 |
| 国家级 | 一等奖 | 20课时 |
| 二等奖 | 18课时 | |
| 三等奖 | 15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10课时 | |
| 参赛者 | 5课时 | |
| 省 级 | 一等奖 | 18课时 |
| 二等奖 | 15课时 | |
| 三等奖 | 12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8课时 | |
| 参赛者 | 4课时 | |
| 校 级 | 一等奖 | 12课时 |
| 二等奖 | 10课时 | |
| 三等奖 | 8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5课时 | |
| 参加比赛者 | 3课时 | |
| 院 级 | 一等奖 | 6课时 |
| 二等奖 | 5课时 | |
| 三等奖 | 4课时 | |
| 优胜奖、单项奖或鼓励奖 | 3课时 | |
| 参加比赛者 | 2课时 |
在校期间从事创业活动,根据创办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资金状况、
盈利水平、社会影响力等因素,计5—10课时(注:需评比年份创办才可加分并
且是核心成员)
第二章 其他规定
1. 周末晚点无故未到及代签者扣除课时规定:5课时/次。
2. 发现寝室私接电线,出现违章用电情况及违反学院、学校纪律规范并被通报者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奖资格。
3.每学期必须听讲座2次及以上才能参与评优、评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