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学生饮食卫生安全,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学校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按照下列程序操作:
一、停止供餐
立即停止学校食堂的所有供餐。
二、及时报告
1.条件:有3人(含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
2.程序:发现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情况,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及普陀区食品药品监督所。3.内容
(1)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的时间。
(2)学校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3)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
(4)目前状况和紧急处理措施。
(5)报告时间和报告人。
三、救治病人
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做好病员登记和通知家长等工作。
四、保护现场
保留造成或导致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五、配合调查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留样样品。
六、控制事态
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七、保险介入通知保险机构介入。
八、必要时报告、工商等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