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涂料(溶剂性)涂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验收部位 |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 施 工 执 行 标 准 及 编 号 | ||||||||||||||||||||
| 质 量 验 收 规 范 的 情 况 | 施 工 单 位 检 查 评 定 记 录 | 监理(建设) 单位验收记录 | ||||||||||||||||||
| 主控项目 | 1.品种、型号、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 |||||||||||||||||||
| 2.颜色、图案、光泽符合设计要求 | ||||||||||||||||||||
| 3.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泛锈 | ||||||||||||||||||||
| 4.基层处理符合10.1.5 | ||||||||||||||||||||
| 一 般 项 目 | 项 目 | 普 通 | 高 级 | |||||||||||||||||
| 1.颜色 | 均匀一致 | 均匀一致 | ||||||||||||||||||
| 2.光泽、光滑 | 光泽基本均匀、光滑无挡手感 | 光泽均匀一致、光滑 | ||||||||||||||||||
| 3.流坠、裹棱、皱皮 | 明显处 不允许 | 不允许 | ||||||||||||||||||
| 4.刷纹 | 刷纹通顺 | 无刷纹 | ||||||||||||||||||
| 5.木纹 | 棕眼刮平、木纹清楚 | 棕眼刮平、 木纹清楚 | ||||||||||||||||||
| 6.涂层与其它装饰材料、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 ||||||||||||||||||||
| 7.装饰线、分色线直线度允许偏差 | 普 通 | |||||||||||||||||||
| 高 级 | ||||||||||||||||||||
| 共实测 点,其中合格 点、不合格 点,合格点率 % | ||||||||||||||||||||
|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A(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2、表中一般项目实测值单位为“mm”。
四川省建设厅制
SG一T071填写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丙烯酸酯涂料、聚氨酯丙烯酸涂料、有机硅丙烯酸涂料等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二、检验批划分:
1.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m2为1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三、检查数量: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四、本表的主控项目中:
1.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所用涂料品种、型号、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
书、进场验收记录、性能检测报告。
2.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方法:观察。
3.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涂饰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4.溶剂型涂料涂饰工程基层处理符合规范10.1.5的规定。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五、本表的一般项目中:
1.色漆的涂饰质量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中表10.3.6的规定。
2.清漆的涂饰质量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规范中表10.3.7的规定。
3.涂层与其它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检查方法:观察。
六、本表一式两份,、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