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公司拟对所开发的 项目所用外墙砖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公布如下:
一、投标须知:
1、材料名称:(见样品)
(1)通体外墙砖:6*24,灰黄色、表面带颗粒;预计数量:?万㎡。(附件:外墙面砖技术要求)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项目地址:
4、预计进场时间:以现场实际通知时间为准。
5、投标文件应由专人递交到投标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逾期投标将不予接受。投标单位送达投标文件后,如需修改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
6、本次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为 贰万元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的第二天
交到招标方财务部,招投标结束确定中标单位后,中标人的保证金不退还,转为履约保证金留存于招标方,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招标人在最后一次支付中标人货款时一次性返还中标人;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于确定中标单位后的当月15、25日退还。
二、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国家专业生产、销售该类材料厂家(公司);
2、投标人必须是信誉良好、诚信可靠、实力雄厚的法人(商务函中须提供有效的经有权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须有近两年在廊坊周边使用该产品三个以上的业绩工程(须提供相应业绩证明资料)。
三、投标报价及投标书编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所需材料的质量等要求,结合市场以及自身管理水平合理报价;投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报送相应质量及规格型号的样品供招标人确认,并按招标人确认封样的产品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报价函、承诺函、商务函(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书,均为正、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业绩资料等);均加盖公司鲜章(复印件须文字注明与原件一致)。
3、投标报价函应明确付款方式、付款时限和付款比例,报价均为到场价(含下车费);承诺函应包含供货周期承诺、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
4、投标人的所有承诺应统一以书面承诺函形式报出。
5、所有投标报价文件均采用肆号仿宋体A4纸打印,报价文件中每页均应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并密封(盖密封章)后按规定时限送达招标人。以光盘形式提交的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如有差异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文件装入正本文件袋内)。
6、本次招标的外墙砖的价格有效期为本项目竣工为止。
四、开标、评标、定标:
1、开标:由招标人组织的招标小组进行,开标后,招标人可视情况分别予以询标。
2、评标:招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履约能力、商业信誉及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评定,择优推荐中标人。
3、推荐的中标人经批准后即为正式中标人,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招标人将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七个日历天之内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五、主要合同条款:
1、付款方式与结算:本合同无预付款。①、乙方每批货到工地经甲方与施工单位共同验收签字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货款的70%;主体外墙砖粘贴完毕付至总货款的90%;结算后七个工作日付至总货款的95%;总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本工程外墙面砖竣工验收合格后,外墙砖无质量问题和履约纠纷,六个月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②、保证金在供货至总量的80%时一次返还给乙方。转帐或电汇结算,由乙方出具正规。③、单价包括产品、配置、配件、运输、包装、装卸、调试等交货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税费。
2、违约责任:乙方责任:
①、乙方负责将外墙砖运到甲方施工现场,并承担相关的费用。
②、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套完整的国家标准及与之相应的企业标准,提供一份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确认,提供所有经办人员的证明或介绍信。
③、因设计、运输、施工等方面造成的数量不足,乙方保证按本合同单价按时无条件为甲方补货。
④、在工程完工后甲方将剩余的货物在保存完整的情况下退货,乙方必须退货,退货总量在500平方米内。
⑤、本项目在没有交验竣工前,甲、乙双方均不能以任何理由及条件调整价格和不履行合同。
⑥、如因乙方在外墙砖生产和运输过程中的过错,造成外墙砖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中规定的质量要求造成质量事故的,由此形成损失(含返工、重作、误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外墙砖样品以现场抽样为准,但抽样时应由甲方、乙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代表见证才有效。
3、供货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预计数量为?㎡。
4、供货期限、方式:供方必须满足需方工程进度要求,并由双方在正式合同文本中约定;供方送货到需方指定工地。
5、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按国家现行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执行。
6、质保责任:供货方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在我公司要求的期限内免费调换外,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合同范本作为本标书的附件(附后):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1、标书发标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 逾期将不予接受。
3、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义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时,应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1天前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的投标单位。
4、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期起至授予合同止90天(不超过90天),在此期间内,所有投标书均保持有效。
5、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顺延至工程结束。
6、无论投标人是否中标,投标资料均不退还。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