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1、规范公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工作程序,确保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满足工程质量、成本和进度等要求。
2、加强工程造价的事中控制。
3、完工后及时处理发生费用,减少事后结算的扯皮现象,并能动态反映当前工程造价。
二、原则
1、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
2、有利于房屋销售;
3、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简化施工工序;
4、有利于后期物业管理。
三、操作程序:
1、重大设计变更与一般设计变更的界定
⑴ 重大设计变更的范围
① 涉及建筑及装修专业的所有重大变更,结构体系及水电暖专业系统的变更(具体内容见附件1);
② 影响总工期超过一周。
⑵ 其余设计变更均属一般设计变更。
2、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审核原则
①审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
②审核是否符合公司关于工程发展规划及质量要求。
③审核是否符合公司成本控制的要求。
④审核是否符合有关合同规定。
⑤重大设计修改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
3、一般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
⑴ 申请:由申请部门提出书面变更申请(见附件2)及相关资料交设计部。
施工单位的变更申请应先经工程部及监理单位审核,业主的变更申请应先经销售部审核;
⑵ 审核:设计部主办人接到变更申请1日内对变更的必要性、技术可行性进
行初审,由设计部负责人审核通过变更初审意见。
⑶ 审批:变更申请审批后,设计部主办人于2日内出具设计变更单并由设计
部负责人审核,同时填写并完成《设计变更审批单》(见附件3)的审批流程,统一编号。
对工程量减少的一般设计变更,经设计部同意后,可由工程部以现场签证的形式实施,按现场签证的审批程序进行。
⑷ 发放、实施:设计变更审批程序完成后,由设计部主办人发送至工程部存档,工程部经理或主办工程师签收《设计变更审批单》后,若无异议即可下发至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实施、存档。
⑸ 监督:工程部主办工程师及现场监理负责监督设计变更的实际执行情况。
⑹ 完工、验收、会签:设计变更完工后,工程部主办工程师5日内在《设计
变更审批单》上填写变更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并与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会签。会签后,工程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签的《设计变更审批单》(各项签字已完成)及其附件提交预算部。施工单位必须于变更完工后14日内将变更结算内容及金额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及时递交公司预算部审核。
⑺ 结算:公司预算部在收到工程部递交的变更结算内容及金额后,于14日内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确定最终变更增减金额。
⑻ 特殊情况说明:若施工单位于变更完工后14日内未将变更结算内容及金额提交工程部,那么工程部与监理两方会签的《设计变更审批单》即可作为变更结算的依据,且以公司预算部的结算金额为最终结算结果,期限也为变更完工后14日内。(此点由工程部向监理、施工单位特别声明)
4、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批流程:
⑴ 设计部主办人立项初审,设计部负责人确认为重大设计变更后,由变更申请部门负责召开评审会,评审会可邀请工程部、预算部、设计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参加,必要时外请专家参与,并将会审结果报总经理批准。
⑵ 由设计部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申请,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
⑶ 设计部主办人填写《重大设计变更审批表》(见附件4)并完成审批流程,
发送至工程部、预算部存档,工程部主办工程师签收设计变更单后,下发至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实施、存档。
⑷ 工程部主办工程师及现场监理负责监督设计变更的实际执行情况。
⑸ 按一般设计变更操作程序第(6)、(7)、(8)条执行,重大变更完工后提交
变更结算金额的时间为21个工作日内。
5、现场签证的操作程序
⑴ 现场签证发生前,工程部主办工程师对现场签证进行立项,并填报《现场签证审批单》(见附件5),明确工作内容,统一编号后下发至施工单位,同时报送预算部主办工程师。
⑵ 工程部主办工程师及现场监理负责监督现场签证的实际执行情况,本地项目由工程部经理及工程总监共同负责审核执行情况,异地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执行情况。
⑶ 现场签证完成施工后5日内,工程部主办工程师在《现场签证审批单》上填写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并与监理、施工单位三方会签,会签后,工程部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会签的《现场签证审批单》(各项签字已完成)及其附件提交预算部。
⑷ 施工单位必须于现场签证完工后14日内将三方会签的《现场签证审批单》
及签证结算内容及金额提交工程部,由工程部及时递交公司预算部审核。
⑸ 公司预算部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签证结算内容及金额后,于14日内进
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确定最终现场签证增减金额。
⑹ 特殊情况说明:若施工单位于签证完工后14日内未将签证结算内容及金额提交工程部,那么工程部与监理两方会签的《现场签证审批单》即可作为签证结算的依据,且以公司预算部的结算金额为最终结算结果,期限也为完工后14日内。(此点由工程部向监理、施工单位特别声明)
五、相关说明
1、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编号原则:专业类别—编号,如土建—001。
2、若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结算内容及金额,则以甲方最终确定的变更增减金额为准进行工程结算。
3、涉及户型、面积及功能改变的变更,设计部事先应与销售部、客服部充分沟通,变动结果应提交销售部一份存档。
4、工程移交后,业主提出的变更,需要书面申请,由物业公司核实后转工程部,在不影响结构安全、外观及其他业主利益的前提下,由工程部出具意见,报主管工程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变更引起的所有费用由业主承担。
5、原则上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都应先立项后实施,若遇特殊情况,设计、工程主办人通过口头、传真或通过E-mail方式发出变更指令后,必须在7日内按正常程序补办手续并注明补办原因对口头指令进行确认,补填报变更、签证单。
6、设计师、工程师对于实际工程减少的项目也应及时填写变更单,
7、每一份设计变更、签证单只申报一项内容。
附件1 重大设计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建筑专业
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底面积、增减层数及建筑面积等,
改变建筑标准如增减空调系统等;
2、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
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
4、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
5、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风格;
6、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
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
8、增加或减少楼梯的数量和形式、电梯的数量;
9、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等。
二、结构
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
2、改变建筑结构体系;
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
4、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形式;
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
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7、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有水的娱乐等)。
三、给排水
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
2、改变消防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
四、暖通
1、改变集中冷热源方案;
2、改变防排烟系统及设施;
3、改变空调系统;
4、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防烟楼梯间位置、建筑加层、面积改变、层高改变、功能改变等。
五、电气
1、改变用电负荷等级、一级配电电压及系统结线、系统容量、低压配电系统(一、二级)结线形式等;
2、改变防雷类别、雷电防护做法、接地形式等;
3、改变火灾自动报警保护对象级别、系统形式、联动控制、探测器选择、系统供电等;
4、改变户内配变电所、发电机房、消防控制室位置。
附件2 设计变更申请单
| 工程名称 | |||||
| 申请单位(部门) | |||||
| 变更部位 | |||||
| 变更原因 | |||||
| 变更申请具体内容 | |||||
| 申请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 | 日 期 | ||||
| 工程部意见 | 日 期 | ||||
| 监理单位意见 | 日 期 | ||||
| 设计单位 或设计部意见 | 日 期 | ||||
注:1、甲方编号由设计部编号,编号原则:申请单位(部门)-专业类别-编号;
2、除施工单位外,其它部门的变更申请可直接提交设计部。
附件3 设计变更审批单
项目名称: 编号:
| 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 ||
| 提出部门: □设计部 □工程部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其它: | ||
| 变更 原因 | □图纸原因 □公司要求 □业主要求 □其它: | |
| 施 工 前 | 变 更 内 容 | (设计变更单附后) 设计部主办人: 设计部负责人: |
| 设计部下发至工程部,工程部经理或主办工程师签收,无异议后下发执行。 工程部经理或主办工程师: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施 工 后 | 变更实施时间: 完成情况(工期、质量、工程量): 甲方现场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甲方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变更结算价: 施工单位预算员: | ||
| 备注: | ||
附件4 重大设计变更审批单
| 工程名称 | 设计变更编号 | ||
| 申请单位 | 专 业 | ||
| 申请修改理由: □图纸有误 □公司要求 □方便施工 □节省投资 □保证施工质量 □加快工程进度 □更换材料 □其它: 要求修改内容的详细说明(可另附页): | |||
| 设计部意见: | |||
| 预算部意见: 本设计变更:□费用增减约: /□依据合同计价/□需协商价格 □要求施工单位先报价,审批后施工/□工程量需签证 □需组织招标确定 | |||
| 工程部意见: | |||
| 其它部门意见: | |||
| 总经理意见: | |||
附件5 现场签证审批单
项目名称: 编号:
施工单位:
| 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 ||
| 提出部门: □ 工程部 □ 监理 □销售部 □ 施工单位 | ||
| 施工期限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
| 签证原因 | ||
| 施 工 前 | 变 更 内 容 ︵ 见 附 页 ︶ |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意见(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 工程部意见(签字盖章) 现场工程师: 工程部经理: | ||
| 施 工 后 | 变更实施时间: 完成情况(工期、质量、工程量): 甲方现场工程师 :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 甲方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1、本通知单应按变更、签证的总金额来确定有效签字审批人,并加盖指定印章后方能生效。
2、本通知单一式六份,施工单位两份,监理、工程部、成本部,档案室各一份,各责任部门必须原件留存、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