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红白喜事规章制度
篇一:红白喜事管理规定
红白喜事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随着公司规模的迅速发展,人员越来越多,员工及其亲属红白喜事活动的日益增多,为了凝聚员工合力,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理念,既保护员工合理的红白喜事需求,又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工作和各级人员的经济负担,保证工作秩序与庆典活动和谐相宜。经公司研究同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红白喜事活动范围
红白喜事是指集团公司各实体(部门)所有员工在职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三代内因婚姻嫁娶(首婚)、生育子女(首胎)、终老需要举办的活动。
第三条红白喜事操办原则
公司员工及直系亲属在操办红白喜事时应当遵循祥和、文明、健康、节俭、安全、移侈易俗的原则,活动内容和形式要正面健康,积极向上,宣扬时代精神,同时做好突发事件及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条红白喜事通知要求,具体如下:
(一)通知范围:公司后勤人员告知公司办公室;各实体员工告知其所属实体办公室;各分支机构告知其所属分支机构办公室。不得将通知范围向本人所属实体或分支机构以外扩展。
(二)如各实体总部班子成员需举办相关活动,公司领导将根据工作时间安排进行慰问。
第五条红白事事操办程序
员工需要举办红事活动,当事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应当提前告知所属办公室,简要说明具体时间、地点、规模、及程序要求,并按公司制定的请销假制度履行相关手续。
第六条红白喜事礼金标准
第七条各实体办公室对员工及亲属举办的各类红白喜事活动要本着“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理念,积极热情参与,做好事前引导、事中帮助、事后安抚工作,使活动达到既尊重传统民风民俗,又体现现代文明风尚、既热情、开放、隆重、又节俭、体面、安全的庆典要求。
第此规定自20XX年11月1日正式执行,与此相抵触之规定同时废止。
篇二:员工红白喜事管理规定
员工红白喜事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2.员工红白喜事的范围:
2.1.红事:仅限于正式员工(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结婚。
2.2.白事:
2.2.1.正式员工及配偶以及双方父母;
2.2.2.正式员工的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
3.员工生育:公司员工或员工配偶独生子女的。
3.要求:
3.1.由员工的直接上级负责,行政部派代表参加,祝贺或慰问,礼金、礼品100—200元。
3.2.员工生日、搬家、子女升学、子女结婚、生小孩等活动,员工之间不得下发请柬,公司也不组织参加;员工之间关系亲密者,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
3.3.非正式员工的红白喜事:原则上公司不组织,但直接上级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写出报告,经总经理批准,适当考虑,但最高标准不超过本规定的金额.
3.4.员工结婚原则上不得单独向同事发送请柬。
3.5.员工红白喜事不得邀请与公司有关业务往来单位参加。
4.考核:对违反本规定的员工,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求退还礼金,甚至降级处理。
篇三:农村红白喜事报备及安全监管制度
***乡农村红白喜事报备及安全监管制度
为确保全乡农村办理婚、丧、嫁、娶等各种红白喜事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各村在非经营场所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发生50人以上(含50人)聚集的,适用本制度。
二、责任体系:红白喜事承办人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村委会是本辖区内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村安全协管员是安全监管的直接责任人,乡安监站、派出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站、卫生院、供电所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日常的交通、食品卫生、电力、烟花爆竹及消防安全等监督检查工作,真正做到无事防备有事,全方位安全监管,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三、管理原则:实行村委会和监管部门指导与红白喜事承办人自我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实行申报备案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工作管理制度。
四、监管重点:
(一)交通安全。一是对举办“红白喜事”的户主进行告知,并要求户主通知参加红白喜事的人员不准酒后驾车,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坐超载、无牌、无证的车辆;二是对车辆超速、超
载、超疲劳行为进行劝止和举报。
(二)烟花爆竹安全。一是烟花爆竹应在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经营点购买,并索取票据;二是燃放烟花爆竹要由专人负责,严禁由未成年人燃放;三是严格遵照烟花爆竹燃放规范要求燃放;四是严禁燃放“土爆竹”等各种自制的三无产品。
(三)食品安全。一是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干净、卫生、饮用水符合要求,食物原料符合食用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票据,以便备查;腐烂变质食品不得加工使用;二是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三是厨师应身体健康,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食品加工备餐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洗碗、洗菜、切菜等备餐人员无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四)消防安全。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品等行为要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加强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
五、申报备案程序:农村红白喜事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必须坚持“先申报,后实施”的原则。婚嫁等红事,承办人提前7天向所在地村委会申报备案;丧事,承办人在事发当天向所在地村
委会申报备案。村委会接到申报后由安全协管员与承办人签订《***乡农村红白喜事安全告知书》,并填写《***乡农村红白喜事申请备案登记表》。同时,村委会派安全协管员在红白喜事前
一天或当天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村委会安全协管员若发现承办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乡相关部门报告,乡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到现场进行督导处理,排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如遇突发性安全事故,承办人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所在地村委会报告,村委会接到报告后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做好救治和维护秩序等工作,并在2小时内向乡安监站报告。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2
***乡农村红白喜事安全告知书
为确保全乡农村办理婚、丧、嫁、娶等各种红白喜事时人民
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如下安全告知:
一、交通安全。一是对举办“红白喜事”的户主,必须通知
参加红白喜事的人员不准酒后驾车,不得乘坐非客运车辆,不得乘坐超载、无牌、无证的车辆;二是对车辆的超员、超载、超速行为进行劝止和举报。
二、烟花爆竹安全。一是烟花爆竹应在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
经营点购买,并索取根据。二是燃放烟花爆竹要由专人负责,严禁由未成年人燃放;三是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范要求燃放;四是严禁燃放“土爆竹”等各种自制的违法三无产品(即无厂名,无地址,无商标产品)。
三、食品安全。一是确保食品加工、就餐场所干净,卫生、
饮用水符合要求,食物原料符合食用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取对方销售票据,购货索取票据留存7天以便备查;不加工使用腐烂变质食品。二是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放到干净的容器保洁备用。三是厨师应身体健康,工作期间穿戴工作衣帽,食
品加工备餐时,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洗碗、洗菜、切菜等备餐人员无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四、消防安全。一是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堆放易燃物
品等行为要符合安全要求;二是加强对老弱病残人员的监护和帮助。
村安全监督协管员承办人签名:签名:
年月日
注:告知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农村红白喜事承办人,一份由村委会存档,一份上报乡安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