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
| 项目 | 时 间 | 内 容 | 工作要求 |
| 教行 | 2014年9月2日—27日 | 专科毕业生课堂教学工作 | 需做好学生到校情况统计,尽力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大学最后的学业。 |
| 2014年9月2日—10月28日 | 本科毕业生课堂教学工作 | ||
| 2014年9月28日—30日 | 专科课程结束考试(期末考试) | 1.班主任务必通知到每位需考试的学生按时参加学校统一安排的期末考试、毕业清考及论文答辩; 2.学生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成绩; 3.如对成绩有异议,请在成绩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课程承担单位反映,经核实后报教务处更正; 4.成绩公布之日起二周内,学生未反映成绩有问题的,视为无异议。之后将不再受理此次考试成绩的更改申请。 5.往届学生参加毕业清考必须先到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结业换证单(未办理者考试成绩无效)。 | |
| 2014年10月29日—31日 | 本科课程结束考试(期末考试) | ||
| 2014年11月22日—23日 | 本科毕业论文评阅及首轮答辩 | ||
| 2015年3月21日—22日 | 本科毕业论文复答辩 | ||
| 2015年4月24日—25日 | 本科毕业论文第三次答辩 | ||
| 2014年9月13日—21日 | 首次毕业生清考工作(专科前4学期、本科前6学期需补考课程) | ||
| 2014年11月24日—30日 | 第二次毕业生清考工作(专科前5学期、本科前7学期需补考课程) | ||
| 2015年3月23日—29日 | 学生申请参加最后一次清考,申请时间于2015年1月1日- 25日完成(教务系统申请缴费) | ||
| 资格审核 | 2014年9月1日—5日 | 做好2015届毕业生“统招毕业证工本费”及“电子毕业照费(统招生)”催缴工作。 | 1.务必通知每位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 2.1个账号只能缴费一次,不能将班级所有费用缴纳在同一个账号上。 |
| 2014年9月9日—11日 | 2015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 | 1.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按时参加图像信息采集; 2.学工秘书和班导必须到场维持秩序; 3.按通知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 2014年9月16日—23日 | 2015届毕业生学籍卡信息完善。 | 1.实事求是完善学籍卡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2.按通知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 2015年5月18日—29日 | 打印2015届毕业生学籍卡(一式二份),并报教务处审核盖章。 | 1.补充完善学籍卡信息;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籍卡打印工作; 3.打印完成后,先到教务处学籍科进行审核,再盖章; 4.按通知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 2014年9月20日—10月15日 | 2015届毕业生学籍信息核查。 | 1.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及时登入系统,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图像信息); 2.对学籍信息(图像信息)有异议的,及时向所在学院反映,再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学籍科; 3.按通知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 2015年3月3日—13日 | 2015届毕业生第二次学籍信息核查及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核对。 | ||
| 2014年10月13日—31日 | 为2015届毕业生开具学历证明 | 1.做好学生是否具备开具学历证明条件的查询统计工作; 2.在规定时间内,对所有具备开具学历证明条件的学生统一办理; 3.不接收单个学历证明的办理。 | |
| 资格审核 | 2014年12月20日—31日 | 各学院组织进行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预审。 | 1.各学院对2015届毕业生的成绩、奖惩进行预审(审查); 2.预审(审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并给予院级公示; 3.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反馈; 4.各学院将公示后的最终预审(审查)结果报教务处; 5.根据审核情况,组织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 |
| 2015年5月5日—20日 | 各学院进行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并报送教务处。 | ||
| 2015年5月21日—28日 | 进行201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复审。 | 1.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具备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资格的2015届毕业生进行复审; 2.复审结果及时反馈给各学院,再由各学院通知学生本人,并给予校级公示(教务处网站); 3.学生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时间内向教务处学籍科反馈; 4.学籍科将公示后的最终审核结果报分管校长审批。 | |
| 2015年6月10日 | 召开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会议。 | ||
| 2015年6月16日 | 确定2015届毕业生名单及学位授予名单并上报教育厅。 | ||
| 后期工作 | 2015年7月5日 | 举行201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 | 具体见2015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士学位授予仪式工作方案。 |
| 2015年6月17日—25日 | 2015届毕业证书(本、专科)、学位证书制作,并盖章。 | 1.证书制作完成后,粘贴学生照片并盖章; 2.将盖好印章的证书返还学籍科。 | |
| 2015年7月5日—7日 | 做好2015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集中发放 | 1.毕业证书集中发放时间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 2.未能在规定时间领取证书的,将在9月1日后到档案馆领取(期间毕业证封存教务处); 3.班主任将不参与毕业证书集中发放工作; 4.告之学生领取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流程; 5.按通知要求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 |
| 2015年7月11日—13日 | 做好2015届专科毕业生毕业证集中发放。 | ||
| 2015年9月1日 | 将未发放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移交档案馆。 | ||
| 注意事项 | 1.所有毕业生工作都会发专项工作通知,请及时关注; 2.各项工作通知内容及要求,需在第一时间告之学生本人; 3.毕业生工作的成效将直接影响到毕业生能否顺利毕业,对学生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事情,请各相关工作人员要本着以生为本的思想,认认真真做好此项工作; 4.不得以任何形式为难学生; 5.若发现有工作人员故意难学生或工作不认真产生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参照《江西科技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计分办法(修订)》规定给予通报、计负分处理; 6.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8813878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