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上支付在电子商务交易中越来越重要.第三方支付平台是一种网上支付的安全支付服务.能够在买家确认收货前.替买卖双方保管好货款.并且确保交易的安全性。本文通过对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现状进行分析.找出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第三方 支付 现状
一、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电子商务是建立在一个虚拟的平台之上,通过电子通信技术传递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交易的效率极大地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风险。由于商家与消费者之间不是面对面进行交易,且物流与资金流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分离的,从而导致信息的不对称,如果没有信用,电子商务将无法进行。正是由于这种原因才导致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商家不愿先发货,怕货发出后不能收回货款;消费者不愿先支付,怕货款支付后拿不到商品。博弈的最终结果是双方都不愿意先冒险,网上购物无法进行。在这种信用缺失的前提下,第三方支付模式应运而生。
二、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现状
第三方网上支付就是指由已经和国内外各银行签约,并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的网上支付模式在第三方网上支付模式中.客户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网上支付系统进行支付.第三方通知商家货款已到、进行发货,在买方验货后.可以通知第三方再将货款付给商家。根据艾瑞咨询(iResearch)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国支付行业网上支付业务交易规模达到6197亿元.同比增长130.7%.环比增幅达到34.8%。从单个第三方支付企业来看.2011年第三季度支付宝以48.35%的市场份额占据市场的首位:财付通以20.07%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银联在线支付、快钱和汇付天下。分别以8.57%、7.84%和7.84%的市场占比分居第三、第四和第五位。目前,市场份额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支付宝、财付通、银联在线支付和快钱。
三、我国第三方支付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介入,解决了电子商务支付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如安全问题、信用问题和成本问题。但是,我国现有的第三方支付企业也存在一些问题。
1.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地位受到质疑。因为缺乏相关法律条文的保障,支付宝、快钱和财付通等民营第三方支付机构一直游离在央行的严格管理范围之外。201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未经批准的任何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支付业务,该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包括支付宝等在内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目前从事的金融服务并未获得央行官方的认可。
2.庞大的交易规模增加了多重金融风险。目前,第三方支付涉及的金融风险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第三方支付平台利用资金的暂时停留,第三方支付公司将能取得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除支付宝等少数几个并不直接经手和管理来往资金,将其存在专用账户外,其他公司大多数代行银行职能,可直接支配交易款项,这就可能出现不受有关部门的监管,越权调用交易资金的风险。第二,第三方支付可能成为某些人通过制造虚假交易来实现资金非法转移、信用卡套现、为色情网站提供支付服务以及替网络组织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如2010年6月13日,在官方网站上首次曝光第三方支付企业为网站提供支付服务。此次江苏警方抓获了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海快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梅某。经查实,梅某与境外集团勾结,协助境外集团流转资金30余亿元,快钱公司从中获利1700余万元。
3.圈地竞争激烈,盈利模式单一。截至2010年6月底,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数量达320家,各家企业都各尽所能拉拢客户,免费策略、恶性竞争的现象经常出现,整个第三方支付行业圈地竞争十分激烈。靠收手续费,在银行与用户夹缝中生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盈利模式单一问题严重。绝大多数企业都受限于盈利难题,盲目的无序竞争让各企业的利润大幅缩水。目前,第三方支付的盈利方式是:第三方支付平台和银行确定一个基本的手续费率,缴给银行后,第三方支付平台在这个费率的基础上加上自己的毛利润,再向客户收取费用。但是,当前在以支付宝为龙头的免费策略下,各第三方支付企业盈利之路举步维艰。
四、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的对策
1.建立健全市场监管机制。为了改善电子支付行业内由于恶性竞争造成的混乱局面,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完善第三方支付市场的监管,上多方面加以支持。明确第三方平台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方支付企业应根据自身规模、管理情况向监管机构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内部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明确监管主体,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支付清算管理办法》提出了第三方网上支付结算属于支付清算组织提供的非银行类金融业务,结合以上所述的第三方支付的性质界定情况,应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第三方支付的主要监管者,并对其业务准人、交易行为、经营行为等方面实施监督管理,以规避第三方支付在运营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网络安全技术。应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投入人力、物力,不断研发新的安全手段,保证客户的身份认证和交易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审查性以及不可抵赖性。避免非银行机构利用信息、技术和业务上的优势损害消费者利益,维护交易公平,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
3.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商业银行监管地位。加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内部资金监管,将监管重点集中在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吸收的客户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通过法规明确其所有权属于客户,实现客户沉淀资金账户与公司的自有账户的分离。禁止公司将客户沉淀资金进行放贷、投资或挪作他用,由银行对客户账户进行托管;二是明确商业银行的代位监管,通过立法明确商业银行在第三方支付市场中的代位监管义务,即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开立的银行支付结算专户,商业银行可监控该账户的资金流动情况,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
如今,网络购物购票、航空客票、网上代收水电煤气费等业务正在普及,在线教育、数字读物等业务在不断成长。银行业自身的局限了它的服务拓展,这留给第三方支付企业巨大的发挥空间,若电子支付企业能够积极应对当前的竞争压力与挑战,必定可以获得更好的成长,民间人士“汇通天下”的愿望也可以梦想成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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