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元进行。
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并逐项登记: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
2、高度超过8m或虽未超过8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高边坡、高切坡支挡工程,堤岸工程;
3、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各类工具式模板(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5、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或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与拆卸;
7、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8、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9、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10、预应力工程;
11、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立交桥、高架桥等桥梁工程;
12、建筑施工防火、有限空间施工、现场施工使用的危险物质的储存与使用;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另外,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施工中,重大危险源辨识包括:
1、房屋拆迁、管线迁改、交通疏解及场地准备;
2、邻近或穿越既有建(构)筑物、铁路、市政设施、军事设施、地下管线等;穿越地下障碍物段施工(废弃人防设施等);
3、浅覆土层施工;
4、曲率段施工;
5、大坡度地段施工;
6、小净距隧道施工;
7、穿越水体(江、河、湖、海、水库等)施工;
8、盾构始发、开仓、换刀及接收;
9、特殊地质条件(包括断裂带、溶洞、孤石)等地段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