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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记受事主语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0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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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记受事主语句

试析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作者简介:牛红,(1986—)男,汉族,山西吕梁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011级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字学、语法学。摘要:本文以范畴化的典型理论、格语法、三个平面的语法理论以及配价理论等理论和方法为指导,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一般认为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语特点为切入点,着重对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主要特点进行了考察,发现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要特点是句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或动词短语之间在句法和语义上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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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试析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作者简介:牛红,(1986—)男,汉族,山西吕梁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2011级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字学、语法学。摘要:本文以范畴化的典型理论、格语法、三个平面的语法理论以及配价理论等理论和方法为指导,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一般认为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语特点为切入点,着重对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主要特点进行了考察,发现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要特点是句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或动词短语之间在句法和语义上必须
试析无标记受事主语句

作者简介:牛红,(1986—)男,汉族,山西吕梁人,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 2011级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研究方向:文字学、语法学。

摘要:本文以范畴化的典型理论、格语法、三个平面的语法理论以及配价理论等理论和方法为指导,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一般认为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语特点为切入点,着重对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的关系及各自的主要特点进行了考察,发现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要特点是句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或动词短语之间在句法和语义上必须保持高度地互相制约和协调一致的关系。

关键词:无标记;范畴化的典型理论;受事主语;谓语动词;主要特点

一、界定

1. 何谓无标记受事主语句?

关于这个问题在参考前人的相关论述后本文有如下理解:

无标记是指在受事主语句中不带任何诸如介词“被”“由”“于”或动词“遭”“受”“挨”等可以表明受事身份成分的情况。

受事主语是指受事这个语义成分在句中充当主语这个语法成分的情形。

受事是指动作行为所关涉的对象,一般表现为动作行为的承受者、受影响者或结果。受事应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详见下文)陈平(1994)指出:典型的受事范畴包括五个主要特征:变化性;渐成性;受动性;静态性;附庸性。[1]所谓的“受动性”指的是事物承受了某种动作或受到了某种动作行为的影响。“渐成性”指的事物在动作行为的影响下发生从无到有的变化。“静态性”指的是事物具有相对稳定的时间和空间特征。“附庸性”指的是事物存在对其他事物的依赖性。“变化性”指的是事物在动作行为的作用或影响下发生了变化,是典型受事的最重要特征。本文基本同意以上关于典型受事主要特征的观点,并且认为典型受事是充当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主语成分的主体成员。

综上所述,无标记受事主语句是指那些句子中不带任何诸如介词“被”“由”“于”或动词“遭”“受”“挨”等可以表明受事身份的成分的受事做主语的句子。例如:

1)问题在大家的努力下解决了。

2)衣服洗好了。

3)这消息把小林震呆了。

二、主要特点

2.1.本文认为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在句法上最显著的特点表现为受事在无标记情形下做主语。这就要求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或动词短语之间在句法和语义上高度地互相制约和协调一致。也就是说无标记受事主语句要求在不带任何可以表明其主语为受事身份的成分的情况下,且必须确保句子无歧义的前提下,同时还要保证语法层面上受事的主语地位和语义层面上主语成分的受事性。这就使得两者必须同时在语义和语法层面进行严格地相互选择。这反映了现代汉语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得以成立的句法机制的刚性要求。我们知道,汉语是缺乏形态变化的语言,汉语中多数实词又是多功能型的,因而汉语中词序和虚词是非常重要的语法手段。在这一语言事实前提下,要想让无任何可以表明主语受事身份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合法地生成,上述道理便不难理解了。

沈家煊(1999)指出典型的主语是施事、典型的宾语是受事,从标记理论上讲,主语和施事、宾语和受事构成两个无标记的组配。这就是说主语虽不等于施事,但典型的主语主要由施事充当,同理,宾语不等于受事,但典型的宾语通常由受事充当。也就是说,施事做主语,受事做宾语是句法机制的自然状态,反之,则是非常规状态。非常规状态的成立自然会有多出常规状态的条件,这是语法规律的一般道理。因此,受事做主语这种非常规用法要成立,自然会有其特殊的句法语义规律。在现代汉语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此种句法语义规律可以表述为:无标记受事主语和句中谓语动词或动词短语要在保证句子无歧义和主语在无标记情形下的受事性的前提下相互间进行严格地选择进而形成满足语用要求的合法句子。因而,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要特点是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或动词短语之间在句法和语义上必须保持高度地互相制约和协调一致的关系。以下我们将通过对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主语特点的考察来阐释上述看法。

2.2.关于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主语的特点,前人主要有以下几点共识:

(一)这个主语语义上是受事, 是谓语动词支配的对象;

(二)这个主语是有定的, 它或是已知, 或是上文已经提到过的;例如:

①他走了,他的父亲我可以替他伺候,他的孩子我可以替他照料,他爱的字画我管,他爱的鸽子我喂。

②有什么可说的?你的话我都知道了。

③a那几个人我追上了。b几个人我追上了。

(三)多半是无生命的;例如:④中国话容易学,中国文字难学。

⑤烟很快抽完了。⑥宿舍楼一夜之间建起来了。

⑦十个馒头一口气都吃了。⑧饭很快热好了。

(四)不能由人称代词充当。例如:⑨a我找着他了。b他找着了。

⑩a我找个人。b这个人找着了。

以上四点共识简明地指出了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受事主语的主要特点,但不免过于概括,本文打算据此对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的独特关系进行一番具体而动态的考察。

上文曾提到受事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并且认为典型受事是充当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主语的核心成员,非典型受事也可以做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语。那么二者充当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主语时在句法和语义上分别是如何与句中谓语动词或词组保持高度地互相制约和协调一致的关系的呢?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先交代一下本文对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的一点认识。

上文提到典型受事的五个主要特征,基于此,本文认为典型受事通常是指那些易受人力主导、改变或影响的事物,诸如衣食住行用等人类基本的生产生活活动所涉及的多数无生命性事物。非典型受事主要是指像人这样一种高度自主的生命体或具有一定自主能力的各类动物等生命体。总之,典型受事与非典型受事并非泾渭分明,它们之间及其各自内部都是一个个多层次的连续统,大体上只能说可控性越大受事性就越强,可控性越差受事性就越低。具体句子中情形是错综复杂的,只能具体分析。关于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的谓语动词动作性强弱的问题,本文基本赞同前人的看法,那就是大体说来,但凡能按语义需求自由进入把字句的动词通常是强动作性动词,反之,通常是弱动作性动词。此外,本文认为只有二价及二价上的动词或短语才能充当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谓语。因为受事性在语义逻辑上指的是某一个或几个物体受别的事物的影响情况。

2.3.那么,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典型受事主语或非典型受事主语在句法和语义上到底是如何与句中谓语动词或词组高度地互相制约和协调一致的呢?本文认为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典型受事主语+强动作性动词谓语。例b11a土豆丝飞快地切着。b水浇了花儿了。c喷雾器喷着农药。d快餐吃完了。e地道挖过。f太空站正在建设之中。g规律只可利用不可改变。从例句中发现其主语都带有无生命的语义特征,谓语动词大多为动作性极强的具体动作动词。具体说来,a、g是语义上最典型的受事做主语,其中a又是表具体的物质名词做主语,g是抽象名词做主语。b、c、d、e中的主语在纯语义上通常分别被看作是表材料、工具、方式、处所的名词,在语法上作状语的情形居多,因此不被看作典型受事。本文之所以把它们一律视为典型受事是基于上文提到的自己对受事的认识的,具体来说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1、本文中受事的界定与分类主要基于逻辑语义的认知,属于广义的受事概念;2、例b11中各小例主语虽然在纯语义上有所差异,有受事、工具、材料、方式、处所等分别,但它们同属名词;3、深层语义中无生命事物的属性使得它们天然具有潜在而稳定的受动性,比如工具、材料、方式、处所名词,它们的无生命性使得它们必然首先是受动者其次才是别的什么;4、虽然处于主语的位置且未带任何可以表明受事身份的标记成分但在无标记受事主语句这种特殊的句法环境下,谓语中强动作性动词对它们的支配性以及它们受此影响呈现出的强烈的受动性、变化性、对象性等特点,使得它们的受事性典型得显而易见。总之,该类情形是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最典型的匹配类型。

(2)典型受事主语+弱动作性动词谓语;b12a房子有了。b这件事我做主。c事情的内幕公众已经知道了。例b12各小例主语也都带有无生命的语义特征使其具有潜在、稳定的受事性。a中谓语动词“有”是表存在的动词,b中“做主”是一个不及物动词,但同时又是一个二价动词。c中的“知道”是表心理活动的动词,它们是几类典型的弱动作性动词。该类情形之所以能成立,与句法语义层面上主语稳定而典型的受事性直接相关。也就是说,虽然句中谓语动词的动作性很弱,但主语绝对的受事性使得句子整体上在句法及语义方面都得以保持平衡。总之,以上两种情形句子里都是无生命性事物做主语,这不但在语义上保证了主语潜在而稳定的受事性,而且使得谓语中动词无论是强动性的还是弱动性的在语义上都具备支配主语的能力,同时只要语义上也互相匹配,这样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合法形成的句法语义基础就基本具备了。综上所述,以上两种情形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中受事主语与谓语动词在语义和句法上保持着高度地平衡和制约关系。这两类情形占了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大多数,与前人“其主语多半是无生命的”之判断以及本文认为典型受事是充当其主语主体的观点都相符。

(3)非典型受事主语+语构指向性动词谓语。b13a他早该撤职了。b他值得表扬。c敌人打退了。d黑旋风应当毙! (老舍《龙须沟》) e票贩子很讨厌 。f王老师大家都喜欢。g四凤没找着。(曹禺《雷雨》) h走失的孩子找到了。(《泉州晚报》2007 - 01-10)j马喂不起呀!例○13中所有主语都具有生命性这一语义特征,而所有的谓语动词在语构上都具有强烈的指向性,亦即在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句法语义环境下它们在语义上倾向于被看作是指向受事主语的,也就是句中主语只有被看作其受事时句子在语义上才能自足句法上才能成立。这类句子在句法上各句谓语动词虽然是二价及以上动词,但谓语动词后绝不能再带它的其他配价成分,否则句子或不合法或不再属于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具体说来,a、b中主语都为人称代词。人称代词高度的概括性使其比普通生命性名词具有更高的生命度,当其充当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主语时,句中谓语动词的选择在句法和语义上的要求都极其严格,比如例a中动词是一个不及物二价动词,从而在语义和句法上保证了人称代词主语的受事性。例b中的谓语动词“值得”是一个语义很特殊的真谓宾动词,尤其当它在带上诸如“表扬”“信任”“称赞”等谓词宾语后整个谓语就会表达出“某人有被怎么样的充分理由”一类的意思。这样,人称代词主语生命度虽高,但其受事性却是明确的。

总之,主语为人称代词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对句中谓语动词的句法语义要求极高,而现代汉语中符合这种匹配要求的动词是极其有限的,因此人称代词一般不能充当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语。余例中c―h主语都是表人的生命性名词,它们比人称代词的生命度稍低,但又比例j中主语“马”的生命度高了许多。而它们内部主语的生命度也有层次,敌人、黑旋风、王老师、票贩子>四凤>走失的孩子,它们和人称代词作主语的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成句条件大致相似。具体说来,语法上这些句子的谓语动词也都属二价及以上,同时谓语动词后也都不能再带各自的其他配价成分,语义上也都与主语相互制约、高度匹配。以至于句中生命性主语只有被当作谓语动词的支配对象亦即受事时句子才能成立,否则句子在语义上就不自足,也就不能成立。比如例g中的“四凤” 在该句中如果被理解成施事,句子的语义就不自足,句子是不成立的。然而 “四凤”作为一个柔弱的少女,看成谓语动词“找”的对象完全合情合理,而“没找着”更加突出了“四凤”可能遭遇不祥的危急情形。因此在这里被理解成受事不存在任何问题。其他各例虽各有特点,但本质上同理。此外,能出现在以上句子中的谓语动词也是很有限的。比如例j中的主语生命性名词“马”,要保证其受事性就必须根据整句话的意思选择诸如“喂”“牵”“拉”“买”等既能支配它又不会造成句子歧义的动词,事实上能适用该类句子的谓语动词在性质上是同类的,在数量上是明显有限的,比如本例中只可能适用“喂”“买”等极其有限的几个动作动词。

综上所述,生命性体词这种非典型受事虽然并非绝对不能作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主语,但这种句子的句法语义条件性很强,集中体现在这类句子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在句法和语义上高度的相互制约和协调一致的关系上,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这一主要特点在该类情形的句子中体现得最为典型。

2.4.关于(二)中的观点,本文基本赞同,但需补充一点:本文认为主语有定这一特点并非无标记受事主语句所独有,因为汉语多数句型的主语都是有定的。“有一种强烈的趋势,主语所指的事物是有定的,宾语所指的事物是无定的”[2]例如: b14a水开了。 b发水了。

b15a 火着了。 b着火了。b16a我要请客。b客来了。

b17a哪儿有书?b书在哪儿?b18a我看完了书了。b书看完了吗?

例b14——b16各项中的a是主动句,b17b18中的b是疑问句,然而它们的主语也是有定的,事实上汉语中多数句型的主语都是有定的,主语的这种有定性特点是主语这个靠前的句法位置赋予的。因此,这一特点不是无标记受事主语句的个性特点。

此外,本文发现无标记受事主语还未见由谓词性的词或短语充当的情况。我们知道这类词语做主语时句中谓语总是由非动作性谓词(判断动词、形容词等)充当的,这是该类词语不能充当受事主语的缘故。注意这一点,或许会使研究更加严谨些。

三、结语

无标记受事主语句是现代汉语中很常见的最能反映现代汉语句法特点的一类句子,尽管一直就是汉语语法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时至今日其研究价值并未减低。在现代汉语自身特点尚未认识透彻,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的学术背景下,该问题同许多别的语法问题一样,尚未研究透彻,研究空间还是较多的。比如无标记受事主语句与被动句关系究竟怎样?其生成理据、句法特点,类型,功用等到底如何?学术界都未有成熟的定论。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着重对该类句子中受事主语和谓语动词之间的关系进行了一点探讨,得出的些许看法对与不对,尚是问题,惟愿与同行们共勉。

参考文献:

[1]陈平.试论汉语中三种句子成分与语义成分的配位原则[j].中国语文,1994,(3):161一168

[2]赵元任著,吕叔湘译.汉语口语语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47.

[3]邱贤,刘正光.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研究中的几个根本问题[j]. 外语学刊,2009,151(6).

[4]王玉婷,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研究评述. [j]. 江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06,(2).

[5]陈昌来,胡建锋.带受事成分的不及物动词的考察[j].语言教学与研究2003(3).

[6]张云秋,汉语受事主语句的理论透视[j].齐齐哈尔师范学院学报,1994(3).

[7]周宝宽,现代汉语受事主语句研究[j].辽宁大学学报,1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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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记受事主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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