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土方分类和影响失稳的因素
第一条 土方分类
1、根据土的颗粒级配或塑性指数可分为碎石类土、砂土和黏性土。
2、根据土的沉积年代,黏性土又可分为:老黏土、一般黏土和新近沉积黏性土。
第二条 影响边坡失稳的因素
1、土质类别的影响。不同的土质其土体的内摩阻力和内聚力不同,因此对于不同类别的土,能保持其边坡稳定的最大坡度也不同。
2、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最陡坡度应符合下表:
土方边坡坡度规定
| 土的类别 | 土方边坡坡度规定(高:宽) | ||
| 坡顶无荷载 | 坡顶有静荷栽 | 坡顶有动载 | |
| 中密的砂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黏性土) 硬塑的轻亚黏土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黏性土) 硬塑的亚黏土、黏土 老黄土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 1:1.00 1:0.75 1:0.67 1:0.50 1:0.33 1:0.10 1:1.00 | 1:1.25 1:1.00 1:0.75 1:0.67 1:0.50 1:0.25 — | 1:1.50 1:1.25 1:1.00 1:0.75 1:0.67 1:0.33 |
3、土湿化程度的影响。土内含水愈多,湿化程度越高使土壤颗粒之间产生润滑作用,内摩阻力和内聚力均降低。其土的抗剪强度降低,边坡容易失去稳定。同时含水量增加,使土的重量增加裂缝中产生静水压力,增加了土体内剪应力。
4、气候的影响。气候使土质松软或变硬,冬季冻融又风化,也可降低土体抗剪强度。
5、基坑边坡上面附加荷载或外力的影响,使土体中剪应力大大增加,甚至超过土体的抗剪强度,使边坡失去稳定而塌方。
第三条 挖方直壁不加支撑的允许深度,在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方边坡可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撑,挖方深度应根据土质确定,但不宜超过下表规定。
基坑(槽)做成直立壁不加支撑的深度规定
| 土的类别 | 挖方深度/m |
|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 | 1 |
| 硬塑、可塑的轻亚黏土及亚黏土 | 1.25 |
| 硬塑、可塑的黏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黏性土) | 1.50 |
| 坚硬的黏土 | 2 |
第一条 开挖的整个过程中,边坡开口线以上必须派专人巡回检查山坡有无裂缝和其他异常情况。如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塌迹象危及施工安全时,应暂停施工,上报上级处理。
第二条 在电杆附近挖土时,对于不能取消的拉线地垄及杆身,应留出土台,土台半径,电杆为1~1.5没,拉线1.5~2.5没,并视土质决定边坡坡度。土台周围应插示警标志。
第三条 在靠进建筑物、设备基础、电杆及各种脚手架附近挖土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条 施工中遇有土体不稳、发生坍塌、水位暴涨、山洪暴发或在爆破警戒区内听到爆破信号时,应立即停工,人机撤至安全地点。
第五条 当工作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时,亦应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六条 人工挖掘土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开挖的土方的操作人员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间距不小于3m;
2、土方开挖必须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高陡边坡处施工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作业人员必须绑系安全带;
3.2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3.3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3.4开挖工作应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3.5弃土下方如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4、刷坡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4.1刷坡人员必须配系安全绳,安全绳系于开口线以外5m的钢钎上,钢钎必须牢固打入土层中,深度不得小于1m;
4.2安全绳一般只限一绳一人,如设备较好,作业人员又相互靠近时,每条主绳不得超过2人;
4.3刷坡预留宽度不得小于50cm,刷坡过程中,坡下必须无人作业;
4.4刷坡高度不得大于3m,每断面在开挖下降小于3m时开始刷坡,不得待大部分土方完成以后才进行刷坡作业。
5、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开挖挡墙基槽也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及时砌筑和回填墙背,施工中应设专人观察,严防塌方。
第七条 在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其开挖面坡度应按设计进行,坡面上松动石块应边挖边清除。
第 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塌陷。泥沼地段施工,应有必要的防范措施,避免人、机下陷。挖出的废土应堆置在合适的地方,以防汛期造成人为的泥石流。
第三节 填方作业
第一条 首先选好施工机械进入作业面的路线,保证顺利安全的通行。
第二条 卸土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高填方作业上方卸土时,下方不得有作业人员和机具;
2、作业面较大时,可以分开作业面进行施工,但两作业面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3、上方卸土作业面前端必须设置安全土墙,该土墙距卸土边缘应根据使用机具确定,一般不得小于1m,并设专人指挥;
4、运输填方内如有块石或大土块时,必须指挥卸土坡下人员先撤离,然后卸土,不得任意乱卸。
第三条 在二次倒运中,必须派人从上至下挖土,作业面土坎高度不得大于1.2m。
第四节 废方处理
第一条 废土必须按指定地点废弃,废土端必须设安全土埂,其距离要求与卸土相同。
第二条 其他同卸土。
第五节 土方调运
第一条 严格分开轻重车辆运行路线,不得随意乱行。
第二条 禁止人力与机动车辆混合运行。
第三条 利用机动车辆运输土方时,如果车辆和机械混合运输,必须设置专职人员现场指挥调度,不得任驾驶人员随意运行。
第四条 边通车边施工的混合运行地段,除在施工组织方面进行调整、组织外,必须设置专人管理交通,保证车辆畅通无阻及行车、施工安全。
第五条 人力架子车运土严禁空车返回时下坡开“火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