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加班工资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全体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全体员工加班、换休的管理制度,原则上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可安排加班
3.1. 遇正常工作时间外(夜间或节假日)有需要的。
3.2. 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的。
3.3. 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
3.4. 加班费标准为工作日、休息日加班均按 元/班/人执行,法定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核算。(2780/21.75=127.8)
四、加班、补休时间的折算
4.1 加班时间的折算:正常的工作日或双休日的加班工时,按每1小时折算1小时补休,统计换休时以4小时(半天)为单位。节假日加班按国家规定倍率折算补休时间;如:五一当天加班按基本工资的300%工时折算补休时间,2日、3日则按200%工时折算补休时间。
4.2 各部门员工的加班申请表,每月23日随报工表送至综合部,然后由企管办进行核准统计。
4.3 加班后因休假条件不具备、工作任务紧张,次月不能安排员工补休的,最多可顺延至下月,超过2月则视为放弃换休。(或供水高峰后,由企管办统一确认后安排换休)
五、流程
5.1 加班审批和调休审批流程。
加班审批流程:填写《加班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企管办审核→经理批准
换休审批流程:填写《换休申请表》→部门领导签字→企管办审核→经理批准
注:换休时间以一天为基准,最多换休三天;换休一天由部门领导审批,报送企管办核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审批;换休必须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审批后方可执行。
5.2 正常请假情况按原请假流程执行。
5.3 每月各部门报工时附上本月的《换休申请表》,如记录与《换休申请表》不相符,该《换休申请表》将视为“旷工”。
六、客服中心大厅收费人员因收费需要,可以实行轮休制,每星期报送一次排班表送至企管办,要求每个收费员星期一必须在岗,剩余天数3人进行轮岗;新达、爱民收费人员上正常班。
客服中心稽查计修人员应各自做好每日工作记录,记录中必须有维修时间、地点、户名及联系电话;如有加班,企管办将根据工作记录进行抽查,以便核对加班情况。
七、生产调度部因工作需要,加班次数较多,所以要求班组长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加班后补申请表,但必须提前通知企管办,以便进行核实。
生产调度部人员加班后,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安排换休或申报加班费。
八、本制度从2017年 月起执行,公司原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解释权归企管办。
附:1、《加班申请表》2、《换休申请表》
企管办
20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