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请销假制度
请销假制度是公司管理中的基础工作,为加强和理顺公司管理,提高劳动效率,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休息休假时间(是按每月除工作满勤以外的休息休假天数)
1、针对矿业工作的特点和考勤制度的规定,公司员工的休息时间一般不作统一集中休息休假,实行轮休的办法做好劳逸结合,个人申请与领导批准结合的办法休息休假。
2、每月休息休假为4天(执行休息休假期以内的满勤职工照发满月工资)。
3、平度市区以外的职工经批准可以一个月以内连休4天,但不准2个月的休息休假天数捆绑一起或连续休息休假,即连续天数最高为4天。
4、往返路途中的天数应计入休息休假的天数,但工作(以作息时间表为准)以外的时间往返不做计入,不影响休息休假天数的计算。
5、已被批准的休息休假需要乘公交车往返者,可以在休息休假算起之日前一天的16:00时离开公司(平度市区以外的职工每月可照顾一次于算起之日前一天的14:00时离开公司),但必须在应上班当天的08:00时前到达岗位。
6、公司分别所给予需要乘公交车者和平度市区以外者的照顾,被照顾者也应当知情达理,在公司个别工作任务需要晚间加班时也不应做过多计较,可做合理相对抵销考虑,各科室厂做灵活掌握或安排,但不得突破本规定界限。
7、休息休假列入公司制度管理,每位职工要做到事前请假有手续,归公司后要及时销假。
二、职工休息休假
1、职工休息每月4天期以内,应以科室厂为单位,由负责人结合职工个人情况,从生产任务的实际出发,相互兼顾,做出统筹安排,本地的职工每月可以分次休息休假,平度市以外的职工可以分次或相对集中休息休假。
2、科室厂的职工休息休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条,交由科室厂负责人签字批准。签字批准后的请假条由本人直接送办公室考勤员。
3、4天以内的休息休假应在请假事由栏目内标明“休息休假”。
4、超出4天以外的在0.5天(含,下同)以内的事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科室厂负责人签字,分管的副总经理批准。
5、超出4天以外的在0.5天(不含,下同)以上的事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条,科室厂负责人签字送交总经理批准。
三、科室厂负责人(正、副职)休息休假
1、科室厂负责人的休息休假一般每月应保持在4天以内,不得连续一次休结(家庭、个人特殊情况除外)。
2、科室厂负责人无论是休息休假或事假在1天以内的应由其本人填写请假条,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科室厂负责人无论是休息休假或事假在1天以上的应由其本人填写请假条,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事假
1、因特殊情况的请假,又是本月份休息休假超过4天的请假,应记入事假。
2、本公司人员有家庭中(直系亲属)的红白喜事、大事可休息休假与事假结合请假,对总计请假天数应作适当控制,特殊情况时请假4天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超过4天时,应由公司领导研究后批准。
五、因公外出
1、因公司安排和上级公司安排的公事、工作、会议、外出和执行任务者,职工在0.5天以内者由科室厂负责人控制并做好记录。
2、职工在1天以上或科室厂负责人在0.5天以内者由公司分管领导控制并做好记录。
3、职工在1天或以上或科室厂负责人超过0.5天者由公司总经理控制并做好记录。
4、超出本范围时,应由公司领导研究后批准。
六、公司领导(正副职)休息休假
1、公司领导不准随意脱岗,必须按上班时间到岗,其休息休假实行轮休,连续休息休假时间应控制在2天以内,超过者应由北京总部领导批准。
2、为加强并保证公司领导工作正常运转,公司领导休息休假时间应分散、单独进行,不得2人同时请假或休息休假。
3、公司领导每月休息休假的时间总计不能大于4天。
七、旷工
1、未经批准的休息休假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均视为旷工。
2、无故旷工2天以上应当做职工自由辞职处理,公司予以除名。
八、加班
1、公司领导、科室厂负责人应统筹考虑、科学安排工作,注意正常运转和工作时效,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安排加时加班。
2、工作需要对晚间、夜间进行工作者,可以安排白天补休(换休)。
3、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时应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实施。
九、考勤不影响应急、紧急工作特殊工作的处理处置
1、应急、紧急工作,当机立断,毅然决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发现险情时,接到信息或一声令下,抢分夺秒立即赶赴现场是每个职工的本分和神圣职责。
一十、请假条的保管和统计
1、签字批准后的请假条不得丢失、涂改,办公室指定责任心强的专人(兼职)对请假条做妥善、认真的保管,并对当日当时的请假情况于办公室制表上墙,张榜公布,以接受监督。
2、每月底对请假条进行整理、分类、统计、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核。
3、公司总经理审核后的请假统计作为月份(工薪报酬兑现)、全年考勤的重要依据,并计入全年总考核。
一十一、本制度自2012年8月20日起实行。
2012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