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有创操作查对制度
ICU医师在进行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动脉置管术等有创操作前,应与一名护士一起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床号、诊断、操作医嘱,无误后方可进行有创操作。
二、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一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三、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
(1)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2)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外观、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
6、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并向患者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7、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载。
四、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输血及血液制品的申请单,需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病案号、血型(含Rh 因子)、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代码、血型(含Rh 因子)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 因子),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 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6、输血单应该保留在病历中。
五、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示制度
1、ICU对无法有效沟通的患者使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志,例如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患者。
2、“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同样需要经二人核对。
六、检验/病理标本
1、根据医嘱书写或打印检验/病理标签,并将标签贴在相关指定的试管/容器上。
2、抽血/病理标本放人容器前确认患者身份。
3、检验科/病理科接收标本时,需有签收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