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各个生产、工作区域的虫害防治。
3.职责
3.1管理部:
3.1.1负责虫害防治的整体统筹执行,并根据公司的要求及结合各部门提出的要求,制定虫害防治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3.1.2负责防治虫害药品的购买,培训相关人员对宿舍、厂区生活区域进行消杀,并做好记录,管理部需跟进监督检查执行效果。
3.1.3定期组织后勤人员对厂房、宿舍、厕所、下水道、污容器等采取冲洗、消毒、打扫等措施进行清理,及对周围的虫害滋生地采取措施进行清除鼠迹、堵塞鼠洞、清理积水等。
3.2生产车间各部门:
3.2.1配合公司及管理部做好以下工作,以期达到虫害防治地目的,为公司优良生产奠定基础。
3.3流程
3.3.1行政部定期指定后勤人员每周一对厂区进行一次消杀,每个月对宿舍进行一次消杀,并作记录.
3.3.2已安装灭蚊、灭蝇灯的各部门或班组,应安排人员每周两次的对此灯 进行清洁,将死虫清除掉,以免影响灭蚊、灭蝇正常效果,同时保持干净卫生、做好维护工作,需做清洁记录备查看。
3.3.3各部门生产车间、仓库内安装的灭蝇灯、灭蚊灯,只能作为一种指示器(不能根除虫害),各部门应通过日常检查发现虫害污染的程度,发现虫害的密度,并及时通知公司及行政部,为定期消杀做出指示,看是否要减小消杀的时间间隔,增加消杀的频率。
3.3.4 各生产车间所有门窗需保持关闭,进入车间的入口必须密封或加装纱窗纱门(防治虫害使空气流通),将虫害排除在车间、宿舍之外,使虫害密度等指标符合国家控制标准。
3.3.5产品、货物放置应离地离墙,保持生产现场及仓库的清洁、干净、卫生,垃圾箱要远离产品及原材料,防止滋生虫害,并对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对物料存放周期进行控制和回收。
3.4本程序经批准后实施,由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