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麻醉意外,心脑血管意外,呼吸心跳骤停,危及生命;
2.术中出血,术后感染,切口延期愈合、不愈合;
3.术后肿物复发;术后可能全身转移,危及生命。
4.术后眼睑畸形,瘢痕形成,眼睑缺损,影响美观,睑内翻、睑外翻,眼睑闭合不全,或睁眼困难,需二次手术。
5.术中可能需送检快速病理,如为恶性,可能需扩大切除范围,术中可能需植皮,术后皮瓣不能成活,坏死。
6.术后眼睑闭合不全,暴露性角膜炎,角膜失代偿,严重时需要角膜移植。
7.手术与视力无关。
医务人员将采取必要的预防和救治措施以合理的控制医疗风险,但由于现有医疗水平所限,仍有可能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其他情况。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则有可能导致患者不同程度的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
医患双方的共识:
1.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 患方已充分了解了该手术方法的性质、合理的预期目的、危险性、必要性和出现医疗风险情况的后果及可供选择的其他治疗方法及其利弊;对其中的疑问,已得到了经治医师的解答。经自主选择同意已拟定的手术方案。
3. 本同意书经医患双方慎重考虑并签字后生效。其内容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确认医方已履行了告知义务,患方已享有知情、选择及同意权的权利,将受我国有关法律的保护。本同意书一式两份,医患双方各执一份。
患者或近亲属或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 医院经治医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16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