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继续加强在企业、行业、区域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委员会协调领导机制,指导综合治理、、司法行政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通过横向和纵向网络的完善,全镇解决和处理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据统计,今年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共查处矛盾纠纷73起,调解案件73起,调解率100%;其中人民调解73件,调解成功68件,调解成功率95%。
二、主要做法
(一) 完善协调机制,促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人调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各村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行机制,推进工作。一是落实未决纠纷调解责任制。及时掌握调解进展情况,积极协助和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调解项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件隐患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区综治办、区人民要对突出矛盾纠纷进行任务分解,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第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镇内所有村庄的调解人员应重新进行彻底登记。镇要定期召开月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发挥村级线人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迹象和趋势,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参与调解困难复杂的矛盾纠纷。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五簿两册”,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我镇根据区人调办的要求,针对各村的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 务实创新,推动纠纷解决方式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运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分发有关法律常识材料到全镇各村,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镇、重大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2、及时调查解决矛盾纠纷。今年,我们镇结合重大节日和舞台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各村调解组织要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对长期未解决的积累纠纷进行排查调处,及时发现和解决突发性重大疑难纠纷,有效防止矛盾纠纷和件激化,有效促进社会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调查调解。在全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村调处机构围绕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问题,及时调处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稳定和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解决重点难点纠纷。村调解组织根据自身职责,在解决婚姻、家庭、街道等常见民事纠纷的同时,围绕、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解决了城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旧城改造等一大批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为当地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针对该地区征地、城市改造容易引发群体纠纷的特点,河市镇实行了镇领导分工、村干部挂职的办法,积极宣传相关,加强调查,掌握信息,及时解决,以达到增加征地(拆迁)数量、减少上访数量的目的。第三,围绕经济发展这个主题,解决好生产经营纠纷。镇人民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劳资纠纷、工伤赔偿、拖欠工程款等纠纷的整改,及时解决经济纠纷,有效地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
3、开展“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为切实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 “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和部署, 镇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
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开展法律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推进村民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培养一支思想素质高、专业知识好、作风努力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证。今年,我镇依托河市建立了人民调解培训基地,聘请了两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专业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培训的常驻客座讲师,制定了人民调解培训的长期目标和短期计划,完善调解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综合管理助理和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庭审、典型案件分析、调解格式文件制作和评估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区局提供的现代办公资源,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 “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各村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促进我镇及时掌握调解信息,交流工作经验。
三、 明年的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洛江。一要健全人民调解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培训;二要深化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要继续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全面铺开在企业、学校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设立调解组织工作,进一步构筑大调解格局。
2022年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总结范文义
为有效化解各类信访突出问题,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预防和减少件,今年以来,我乡认真组织开展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通过1个多月以来的努力,摸清了全乡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制定了科学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确了责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纠纷,一些老大难问题疏导化解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通过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 工作基本情况
为实现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杜绝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我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提高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案例陈述,动员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当前社会稳定形势,增强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行动起来,努力疏导和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长期稳定。
2、明确职责,强化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乡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并明确了具体组织实施人员,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委会及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认真开展排查化解疏导工作,为此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3、认真调查澄清全乡社会稳定现状。各村委会、村民小组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深入村组走访、讨论、汇报,了解和掌握了全乡各村的各种不稳定因素,摸清了底子,摸清了形势。
4、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个击破。对于排查出来的社会矛盾,我乡通过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的方式,逐个进行研究,按照矛盾纠纷化解“五个一”的要求,逐个明确了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确了化解时限,力争通过具体措施的落实,使矛盾纠纷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的集中调处工作。排查期间,共排查出影响社会稳定的社会矛盾及隐患5件,涉及土地征用、违法建筑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于群众反映的这些问题,大部分都是属于合理诉求,少数表现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过高,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人,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深入实地,调查了解情况,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组织调解和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有力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
二、 主要成就
通过几个月以来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减少了群众上访案件的发生,确保了社会稳定的目标任务。一些受客观条件一时难以解决的社会矛盾也摆上了工作日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之中,有望在不长的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
三、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个别人员调解不及时,对社会稳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压力。
第二,改革和发展的深化,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给搞好社会稳定带来了一些压力。
四、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高度重视。共同管理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有了坚强的领导和正确的决策,我们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会稳定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情况不同了,新的矛盾就会不断的产生,所以需要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时时关注,及时加以化解。只有这样,社会的长治久安才能够成为现实。
第三,及时调查和预防各种社会矛盾的发生十分重要。防止矛盾纠纷发生的成本远小于矛盾纠纷发生后解决的成本。时效性的优势在于预防和低处理成本。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乡镇、的领导下,把集中调查处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集中调查处理工作深入开展。各争议负责人是集中调查解决的第一责任人,协助部门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直接责任人。抓紧落实各项调查解决措施,认真落实“一个矛盾纠纷、一个负责人、一个解决小组、一个解决方案、一个解决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及时解决矛盾纠纷。
2、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件。完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完善公共事件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及时掌握可能引发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信息,努力提高处置能力与水平,并围绕重点工作,加强队伍培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件,把其对社会稳定的冲击减到最低限度。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进一步调动各方力量,发挥各方积极性,努力形成共同管理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做好预防和化解工作,及时解决法律和诉讼引起的矛盾纠纷。做好影响乡镇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不把本单位应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向社会,,不把本应由本级处理的问题和矛盾纠纷推上一级。
2022年模式2乡镇矛盾纠纷调查与调解总结
今年以来,张汪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市正确领导下,在委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平安、大稳定”的发展意识,着眼于“富裕张汪、和谐张汪、平安张汪”的发展目标,以硬措施夯实综治基层基础,以硬任务推动社会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建设,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扎实有效。
一、 主要做法
近年来,镇、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6起,成功调处34起,防止民转刑案2起,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5起,没有一起矛盾纠纷因排查调处不及时而引发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1、突出“三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成立了为组长,纪委为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纪委徐钦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从而在全镇形成了“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优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张汪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首先,领导和指挥应该向前推进。镇各级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时,政治责任感强,指挥超前,面对面做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和敷衍责任。采取主动,早追,及时措施,就能控制局势,尽快平息局势。第二,要推进干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3、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张王镇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努力实现了“三步走”。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 加强冲突调解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完善纠纷调查、信息分析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发现早、处置小。努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和变化规律,抓住化解矛盾的关键,不仅要形成解决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多发纠纷的方式方法,,同时还积极探索建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解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环境污染等纠纷,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了解决职业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评价体系。要注意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 加强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规模调解的社会影响力,使“调解是处理矛盾的首选,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会条件和,调解成本小、效益大”等全新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信任调解,选择调解,运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和支持伟大的调解工作。
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20XX年,在乡镇、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和平为主线,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
1、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善于运用亲情和友情,将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耐心、谨慎、公正地进行调解,化解许多矛盾、纠纷和积怨。20XX年共调查调解矛盾纠纷117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113例,成功率98%。及时有效地解决基层各种社会矛盾,使之处于萌芽状态。
2、挂牌督办调处按期办结率。20xx年全乡没有挂牌督办案件。
三是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机制的衔接与运行。
(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联动。在处理行政纠纷和相关民事纠纷时,首选调解、协调工作模式,并视具体情况,将纠纷交由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调解组织联合调解。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过程中,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调解不成的情形,需要有关行政机关配合、协助的,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让其配合、协助解决问题。人民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和造成严重后果、影响社会稳定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进行缓解或疏导;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二) 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是联系在一起的。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民事纠纷,应当将调解规则告知当事人,邀请当事人陈述纠纷事实,向当事人宣传有关法律、,在当事人承认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提出解决纠纷的办法,通过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共识。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和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司法确认。人民应当及时审查调解协议,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是否合法有效。人民依法确认调解协议部分或者全部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签订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就原争议向人民提起诉讼。
(三)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对接联动。行政机关对调解不成功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和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司法救济权利和渠道,并主动配合人民帮助其解决问题。人民对可进行行政调解的案件,在立案前,应主动告知当事人,先进行行政调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过程中引起的信访案件或因不服司法部门调解结果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以及群体性案件,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时主动采取联调行动,法律援助人员、律师、公证人员应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息诉罢访工作。
4、矛盾纠纷日常排查、每周调度机制落实情况
每周五下午各包村干部汇报本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问题化解情况,要求每天排查,发现苗头及时报告,立即安排人员立即介入调处,及早化解,防止激化,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级,守住第一道防线。对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边调处边稳控,并及时向乡综治工作中心报告,争取联合解决。综治工作中心通报各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访问题化解和信访接待群众情况,对分流、转办、交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人员、时限和解决要求,加强督办,确保真正解决到位。 每周排查、分流、交办、转办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要求本周内解决。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以推进综治信访稳定工作,促进全乡全年平安稳定和谐。
二、 今年以来,乡镇干部深入民家,探访民情,排忧解难。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人民调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努力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1、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统一为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制作工作制度牌、标识、标牌、印章等,不断调整、充实人民调解员,落实规范化建设要求。
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老教师、老党员、老干部参加调解委员会,加强人民调解力量。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专业培训,邀请调解专家讲解人民调解法律法规和冲突纠纷调解的技巧和方法,发布《人民调解手册》和《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汇编》,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3、“四抓”做实矛盾化解工作。抓超前预防。要求各村、各单位从抓早、抓小、抓苗头着手,及时掌握信息,消除隐患,预防工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抓集中排查。各级调处组织定期组织力量集中排查,将辖区纠纷的种类、特点、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以及涉及到稳定工作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司法所。抓包案处理。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 “三包”,即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抓督查。乡综治办、司法所组织人员督查指导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