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网安全性评价自查报告
批准:王建同
审核:田永林
编制:李如林
百科格尔木10MWP并网光伏电站
一、电站概况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电站名称 | 百科格尔木光伏电站 | |
| 4.1.1 | 电压等级 | 35Kv | 
| 4.1.3 | 投运时间 | 2011年12月31日 | 
| 4.1.4 | 参建单位 | |
| 4.1.5 | 建设单位 | 青海百科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 运行单位 | 青海百科光电有限责任公司 | |
| 4.2 | 设计单位 | 电力设计院 | 
| 4.2.2 | 监理单位 | 甘肃九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4.2.3 | 调试单位 | 青海金源电力有限公司 | 
| 4.2.4 | 施工单位 | 青海金源电力有限公司 | 
| 4.3 | 主要设备厂(商)家 | |
| 4.3.1 | 就地升压变压器 | 顺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 4.3.2 | 并网逆变器 | 深圳禾望电气有限公司 | 
| 4.3.3 |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 |
| 北电能源有限公司 | ||
| 北京能高逆变器参数型号规格 | ||
| 光伏电池组件 | 腾辉电子有限公司 | |
| 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
| 分布式稳定控制装置 | 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 |
| 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 南瑞继保电气有限公司 | |
| 地理位置、电站规模及在电网中的作用和地位 | ||
| 青海百科10MWp并网光伏电站位于格尔木市东出口109国道2708km处北侧。总装机容量为10MWP;电站出线接入电网采用I回35Kv架空线路接入格尔木东110kv汇集站35kv间隔处。工程是一个环保、低耗能、节约型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电站与其他化石能源发电方式相比,有害物质排放量明显减少,大大减轻了对环境的污染,对于当地的环境保护、减少大气污染具有积极的作用,并有明显的节能。环境和社会效益。可达到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节约不可再生化石资源的目的,将大大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同时还可节约大量的淡水资源,对改善大气环境有积极的作用。促进当地能源电力结构调整,及当地经济和旅游业的发展。电站所属格尔木市东出口,电站经纬度:北纬36°21′28.14″,东经98°6′58″,占地面积0.5334平方公里 装机容量(设计)10兆瓦,目前装机容量10兆瓦。所属青海电力公司调度,并网电压等级35KV,上网变电站名称:格尔木东110KV变电站。 | ||
1、国家法规、法令及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2、现行国家及行业、专业建设标准
3、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原能源部、原国家电力公司、西北电监局文件
4、西北电监局太阳能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2012.2)
5、青海百科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安全规章制度
6、青海百科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是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对并网太阳能电站安全保障能力的全面诊断和评价,对确保电网和并网太阳能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十分重要。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可以对并网设备的技术状况、专业管理、运行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客观、系统、全面的对照评价并可进行定性、定量分析。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可以合理评估电站对电网系统安全性的影响,查出隐患和危险因素,制度切实可行的措施,实现事故的超前预防和控制,从而达到减少和消灭事故的目的。通过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可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从而提高可靠性指标、经济技术指标、安全生产等各项指标,降低发电成本,实现商业化运营的可靠保障。
有鉴于此,我站的并网安全性评价自查报告至始至终是贯彻执行上级行业主管单位有关文件精神下,结合本站实际情况展开起来的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工作。它是务实电站安全生产基础的重要手段,保障电站安全稳定运行的安全法则。我站积极响应并开展了以下自查自纠的安全改进管理工作。
1、认真落实青海省电力行业协会关于西北电监局《太阳能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的宣贯工作。
2、组织全体运行人员学习《太阳能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标准》全部内容并进行考核。
3、安排专人负责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所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实验报告、设计文件、图纸及厂家资料,设备台账等。)
4、对前期基建工程中遗留的缺陷及时督促和跟踪EPC项目部安排消缺,实施闭环管理。
5、成立安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和积极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派人到电监局、安监局和行协参加安全培训学习。
7、鼓励员工积极报考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和安全评价师。
8、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及时编制各类运行报表。
9、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及运行分析会。
10、完善光伏电站现场运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预防措施。
11、制定并完善年度安全性工作计划。
12、申请电站安全经费,确保电站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
13、定期开展技术讲座和学习国网公司09版安规以及提前组织宣贯学习国标GB20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14、将光伏电站并网安全性评价自查工作与现场实际操作和生产管理相结合,提升电站安全运行业务水平。
15、积极主动与行协和电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及时反馈信息。将光伏并网电站的安全评价工作长期、持续开展下去,促进光伏电站安全行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16、我站的并网安全性评价自查报告履行编审批程序并报上级组织备案。
四、安全性评价项目自查情况
必备项目17项自查情况
4.1安全生产管理(5项)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4.1 | 安全生产管理 | |
| 4.1.1 | 新建、扩建光伏电站具有完备齐全的审批文件,满足国家规定的各项要求,完成了按工程建设要求的竣工验收和各项试验,经有管辖权的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格。 | 1青发改能源(2010)1709号关于青海百科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2、青环发(2010)622号关于关于青海百科光电有限责任公司格尔木光伏电站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3、竣工验收报告齐全 | 
| 4.1.2 | 调度管辖范围明确,按电监会《并网调度协议(示范文本)》签订并网调度协议;有关设备命名标志符合要求。 | 1、并网调度协议 2、现场命名标志符合要求 | 
| 4.1.3 | 有权接受调度命令的值班人员,应经过调度管理规程的培训,并考核合格。 | 运行人员均具有电网调度机构培训颁发的证件 | 
| 4.1.4 | 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 组件了安全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个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 
| 4.1.5 | 应具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运行规程、系统图和管理制度。 | 已具备 |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4.2 | 电气一次 | |
| 4.2.1 | 光伏电站应在涉网输出汇总点设置易于操作、可闭锁的并网总断路器,且断路器遮断容量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110kV及以上变压器中性点接地方式应当经电力调度机构审批,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符合规定要求 | 
| 4.2.2 | 光伏电站和并网点设备的防雷和接地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接地电阻实测值满足设计要求;变电站防雷保护范围应满足要求;110kV及以上升压站跨步电压、接触电势测试合格。 | 现场交接试验报告完整 | 
| 4.2.3 | 高压配电装置的外绝缘爬距和电气安全距离应满足海拔、污秽等级及规程、规范要求。 | 符合要求 | 
| 4.2.4 | 逆变器应具有低电压穿越能力,并通过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 | 已通过 |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4.3 | 电气二次 | |
| 4.3.1 | 与电网直接联接的一次设备的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应满足相关的技术规程以及反措的要求,选型应当与电网要求匹配,并能正常投入运行。 | 满足要求设置 | 
| 4.3.2 | 继电保护定值应当执行定值通知单制度并与定值单相符,与电网保护配合的光伏电站内的保护定值须满足电网配合的要求。 | 保护定值录入与定值单一直 | 
| 4.3.3 | 光伏电站的二次用直流系统的设计配置及蓄电池的放电容量应符合相关规程的技术要求。 | 符合要求 | 
| 4.3.4 | 光伏电站的低电压穿越与低电压保护定值配合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 符合技术要求 |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4.4 | 调度自动化及通信专业 | |
| 4.4.1 | 调度自动化相关设备,计算机监控系统应满足调度自动化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电站正式并网前,所有远动、电量表计、相量测量装置信息按要求分别接入EMS、TMR、WAMS系统。 | 系统配置满足要求,接入系统审查资料齐全 | 
| 4.4.2 | 电力调度数据网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电力调度数据网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以各种方式与互联网连接。 | 合格 | 
| 4.4.3 | 在并网前按照相关规程规定,大中型光伏电站应配置有功/无功功率控制系统、光电功率预测系统,并满足调度机构数据接入要求。 | 是 | 
| 4.4.4 | 大中型光伏电站至电网调度机构必须具备两条路由或不同通信方式的调度通信通道,其中主用通信路由应实现光纤化。 | 符合规定 | 
5.1安全管理查评项目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5.1.1 | 生产运行管理 | 是 | 
| 5.1.1.1 | 各级人员岗位责任落实。 | 是 | 
| 5.1.1.2 | 运行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 是 | 
| 5.1.1.3 | 交制度落实。 | 是 | 
| 5.1.1.4 | 巡回检查制度落实。 | 是 | 
| 5.1.1.5 | 运行分析制度落实。 | 是 | 
| 5.1.1.6 | 应具备有满足光伏电站安全运行需要的相关记录(异常运行记录、设备定期试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运行日志、缺陷记录) | 是 | 
| 5.1.1.7 |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落实。 | 是 | 
| 5.1.1.8 | 应按照电力调度机构制定的运行方式组织电力生产。严格执行调度命令并具备相关记录(包括调度命令记录,负荷曲线记录等)。 | 是 | 
| 5.1.2 | 生产技术管理 | |
| 5.1.2.1 | 技术规程健全. | 是 | 
| 5.1.2.2 | 应建立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健全技术管理制度;健全设备技术档案。 | 年度目标已明确 | 
| 5.1.2.3 | 应具备满足光伏电站安全运行需要的维护检修制度。 | 有 | 
| 5.1.2.4 | 应落实电气绝缘、继电保护、电能质量等技术监督责任,健全技术监督制度。 | 记录有 | 
| 5.1.2.5 | 根据《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制定本站反事故措施。 | 应急预案有 | 
| 5.1.2.6 | 认真落实培训制度。 | 是 | 
| 5.1.2.7 | 具有保站用电措施并报电网调度备案。 | 是 | 
| 5.1.3 | 安全管理 | 是 | 
| 5.1.3.1 |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明确,有保证安全目标实现的相关措施。 | 是 | 
| 5.1.3.2 | 严格执行《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及调查处理条例》,并结合站内实际制定了考核实施细则。 | 是 | 
| 5.1.3.3 | 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及时分析各种不安全问题。 | 是 | 
| 5.1.3.4 | 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 是 | 
| 5.1.3.5 | 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执行正常。 | 是 | 
| 5.1.3.6 | 定期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发生不安全事件时及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落实责任,制定防范措施。 | 记录有 | 
| 5.1.3.7 | 检修工作场地管理规范。 | 是 | 
| 5.1.3.8 | 高低压配电室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 | 是 | 
| 5.1.4 | 应急管理 | |
| 5.1.4.1 | 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应急预案,并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定期组织培训演练。 | 有 | 
| 5.1.4.2 | 应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 | 是 | 
| 5.1.4.3 | 定期组织反事故演习。 | 是 | 
| 5.1.5 | 设备管理 | 是 | 
| 5.1.5.1 | 设备台帐健全。 | 是 | 
| 5.1.5.2 | 应制定并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 是 | 
| 5.1.5.3 | 安全警示牌及设备标志清晰、齐全。 | 是 | 
| 5.1.5.4 | 现场整洁,照明充足,事故照明良好。 | 是 | 
| 5.1.6 | 消防管理 | |
| 5.1.6.1 | 光伏电站消防设计及设施应符合规程要求,并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 准备施工 | 
| 5.1.6.2 | 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及制度健全,班组设有义务消防员,并定期培训。 | 准备施工 | 
| 5.1.6.3 | 消防设施完备齐全,试验合格。电缆及敷设沟槽的防火措施应符合规程要求。 | 准备施工 | 
| 5.1.7 | 防汛工程设施完备齐全,应定期检查防洪沟是否畅通,制定防洪应急处置预案。 | 准备施工 |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5.2.1 | 光伏组件 | |
| 5.2.1.1 | 光伏电池、汇流箱制造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完整齐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 汇流箱资料齐全 | 
| 5.2.1.2 | 光伏电池、汇流箱应满足环境防护等级设计要求。 | 满足 | 
| 5.2.1.3 | 汇流箱应配置防止过电压的设施。 | 是 | 
| 5.2.2 | 逆变器 | |
| 5.2.2.1 | 逆变器、直流配电柜制造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图纸、试验报告、调试报告应完整齐全,并符合相关标准。 | 是 | 
| 5.2.2.2 | 逆变器应具有防孤岛能力。 | 是 | 
| 5.2.3 | 变压器 | |
| 5.2.3.1 | 变压器交接试验项目应齐全、结果合格;110kV及以上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合格。 | 是 | 
| 5.2.3.2 | 运行中变压器的温度不应超出规定值,就地及远方测温装置应准确一致;测温装置应校验合格。 | 是 | 
| 5.2.3.3 | 涉网变压器分接开关动作正常、测试合格。 | 是 | 
| 5.2.3.4 | 油浸变压器的油枕及套管的油位正常,各部位无渗漏现象。油色谱分析结果合格。 | 是 | 
| 5.2.4 | 电力电缆 | |
| 5.2.4.1 | 汇流电力电缆试验项目应齐全,试验结果合格。 | 是 | 
| 5.2.4.2 | 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头制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 |
| 5.2.4.3 | 电缆沟、箱、柜、屏的防火封堵应符合规范要求。 | 是 | 
| 5.2.5 | 高压配电装置 | |
| 5.2.5.1 |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项目应齐全、结果合格;SF6气体检测项目齐全,结果满足要求。 | 是 | 
| 5.2.5.2 | 升压站各类电气设备连接引线接触良好;各部位不应有过热现象。 | |
| 5.2.5.3 | 无功补偿装置的调节符合设计要求,投切方式按电网调度部门的要求执行。 | 是 | 
| 5.2.6 | 接地装置 | |
| 5.2.6.1 | 变压器中性点应有两根与主接地网不同地点连接的接地引下线,其截面应满足系统最大短路电流热稳定要求。 | 是 | 
| 5.2.6.2 | 光伏发电系统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实测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及规程要求,并应进行接地引线的电气导通测试。 | 是 | 
| 5.2.6.3 | 变电站接地主网及电气设备接地引线的截面应满足系统最大短路电流热稳定要求。 | |
| 5.2.6.4 | 汇流箱应直接接地,不应通过电池支架串联接地。 | |
| 5.2.7 | 过电压 | |
| 5.2.7.1 | 避雷器配置和选型应正确,泄漏电流指示应在正常范围内。 | 是 | 
| 5.2.7.2 | 110KV及以上变压器中性点过电压保护应完善、可靠。 | |
| 5.2.7.3 | 10kV-35kV高压配电装置应有防止谐振过电压的措施。 | 是 |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5.3.1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 | |
| 5.3.1.1 |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配置和选型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满足电网安全要求。 | 是 | 
| 5.3.1.2 | 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反事故措施。 | 是 | 
| 5.3.1.3 | 直接并网侧的保护用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精度应满足要求;电流互感器(包括中间变流器)应进行规定的误差校核,并合格。 | 是 | 
| 5.3.1.4 | 二次系统回路标识清晰、正确,图纸管理有制度;图纸管理办法具有可操作性,图实相符。 | 是 | 
| 5.3.1.5 | 凡属电网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应经过相关调度部门的审查,与电网调度联合调试。 | 是 | 
| 5.3.1.6 | 电压、电流二次回路应按规定检查二次回路接线、相位及极性的正确性。 | 是 | 
| 5.3.1.7 | 光伏电池及汇流系统应具备防雷、保护功能(每个光伏子系统的输入输出端应具有防止雷电串扰的保护措施),图纸资料齐全。 | 是 | 
| 5.3.1.8 | 逆变器应具备控制、保护和滤波功能。 | 是 | 
| 5.3.1.9 | 涉网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含故障录波装置、保护及故障信息管理系统)应完成必要的联调试验,并与相关一次设备同步投入运行。 | 是 | 
| 5.3.1.10 | 建立完备技术档案(设备台帐、 试验报告、 测试设备检定记录、 测试数据等),且资料管理规范整齐。 | 是 | 
| 5.3.1.11 | 有符合现场实际的运行规程,运行人员应认真学习掌握,并做好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 是 | 
| 5.3.1.12 | 保护柜及端子箱内按钮、继电器、压板、试验端子、空开名称齐全、清晰准确;防火封堵整洁严密。 | 是 | 
| 5.3.1.13 | 光伏电站应具备防孤岛能力和低电压穿越能力的功能,各保护之间的定值应相互配合。 | 是 | 
| 5.3.2 | 直流系统 | |
| 5.3.2.1 | 蓄电池组容量应满足需要,蓄电池不应存在连接片松动和腐蚀现象,壳体无渗漏和变形,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无酸雾溢出。 | 是 | 
| 5.3.2.2 | 对蓄电池组的单只电池端电压应进行在线监测或定期测量检查。 | 是 | 
| 5.3.2.3 | 浮充运行的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电流的调节应适当;蓄电池应定期进行核对性充放电试验,保证其容量在规定范围内;应对UPS交直流电源输入进行切换实验,并做好实验记录。 | 是 | 
| 5.3.2.4 | 直流母线电压应保持在规定的范围内;直流系统绝缘监察或绝缘选检装置运行正常。 | 是 | 
| 5.3.2.5 | 直流设备档案和运行维护记录应齐全。 | 是 | 
| 序号 | 查评项目 | 自查结果 | 
| 5.4.1 | 调度自动化专业 | |
| 5.4.1.1 | 自动化设备及与其通信的其他设备的运行应稳定可靠,自动化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 | 是 | 
| 5.4.1.2 | 电站自动化系统(含逆变器信息量)与调度自动化的能量管理系统、电能量采集计费系统及相关各系统应完成联调试验和信息采集核对工作。 | 是 | 
| 5.4.1.3 | 计量关口应装设电量计量表计、自动采集装置,应按调度要求传送数据。不同电价的光伏电源并网运行,应具有相互的电能计量表计。 | 是 | 
| 5.4.1.4 | 电度表及采集器精度配置满足计量要求并进行综合误差校验。 | 是 | 
| 5.4.1.5 | 调度自动化设备技术、管理资料应完整、齐全。 | 是 | 
| 5.4.1.6 | 远动、通信专业人员不能随意断、停自动化子系统设备使用的数据传输信道,因工作需要断开通道,改变远动信息序位、参数值时须事先征得有关调度部门的同意。 | 严格执行调度要求 | 
| 5.4.1.7 | 自动化设备应由电站内直流系统或UPS可靠供电。 | UPS说明书 | 
| 5.4.1.8 | 自动化屏柜、设备及二次线缆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远动通信通道与通信设备的接口处应设置通道防雷保护器。 | 合格 | 
| 5.4.1.9 | 自动化屏柜、设备及线缆应悬挂规范清晰的标志牌,布线应符合规程要求。 | 合格 | 
| 5.4.1.10 | 应制定自动化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和故障处理措施,并报主管安全部门备案。应建立健全运行设备检修与消缺等各项管理制度;应有设备检修与消缺记录。 | 符合要求 | 
| 5.4.1.11 | 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落实安全分级负责制;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的联合防护和应急机制,制定并完善应急预案。 | 是 | 
| 5.4.2 | 通信专业 | |
| 5.4.2.1 | 通信设备应执行所在电网调度机构有关通信设备维护检修管理规定。应建立健全运行设备维护、检修与消缺等管理制度;按相关技术标准定期对通信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并有设备检修与消缺记录。 | 巡查记录完整 | 
| 5.4.2.2 | 通信设备技术、管理资料应完整、齐全。 | 是 | 
| 5.4.2.3 | 通信屏柜、设备、配线架及二次线缆的屏蔽层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测试结果应合格;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通讯屏柜和通信设备接地设施进行检查。 | 合格 | 
| 5.4.2.4 | 通信屏柜、设备及线缆应悬挂规范清晰的标志牌,布线应符合规程要求;保护复用通道、部件和接线端子应采用与其它设备有明显区分的标志牌。 | 合格 | 
| 5.4.2.5 | 通信设备应由电站内直流系统或UPS可靠供电。 | 是 | 
| 5.4.2.6 | 通信调度台或电话机的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调度录音系统应运行可靠、音质良好。 | 录音电话有 | 
| 5.4.2.7 | 应制定通信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和故障处理措施,并报主管安全部门备案。 | 预案符合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