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前三包”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管理,改善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永定城区“门前三包”管理实施办法》,特制定管理制度。
一、管理对象
李伯建餐馆门面、龚么妹杂货店门面、巡逻队办公室门面。
二、管理内容
“门前三包”管理内容,包括监督管理、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管理、包容貌秩序。
三、考核记分管理办法
实行周检查记分、月统计和年度综合评分办法。
1、周检查:基础分为100分,每周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扣分,一月一统计。
2、年终综合评分:每月检查得分综合相加为年终最终评分。
四、考核办法
“门前三包”检查实行“日巡查、周检查、月通报、季讲评”,由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日巡查:由居委会每天组织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人予以整改。
周巡查:由居委会对各责任人每周组织一次记分检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扣分登记入册,并由责任单位负责人或专干签字认可。
月通报:居委会每月对责任人按每周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记分。月计分(周平均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为“门前三包”达标;90分以下、85分以上(含85分)的,为基本达标;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对“门前三包”工作不到位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通报亮黄牌。同时,督促整改,限期达标。
季讲评:由居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门前三包”工作讲评会,交流经验与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五、考核结果的评定
责任人年终综合评分在85分(不含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基本合格;90分至95分(不含95分)为合格;95分以上的为优秀。
六、奖惩办法
对年终“门前三包”综合评分为不合的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基本合格责任人实行“黄牌警告”;优秀责任人由居委会给予表彰奖励。
热水坑居委会
2012年2月20日
